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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一生要做的99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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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jieyi 发表于 25-12-2009 20: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4件事 挑战一次自己的极限

  

  

    年轻人拥有挑战自身极限的胆量、勇气和欲望,他们喜欢冒险——即使危险超出了想像。他们总是想:“总有一天我要征服……”至于为什么,却可能找不出答案,甚至以为仅仅是为了寻求快乐。

    然而,有过人生阅历的人将超越极限视为寻求人生满足的需要——每个人都应以坚定的信心和运筹帷幄的胆识,回应生活的种种挑战。每一次超越自我都会有太多的收获——充满风险的崎岖小径、刺激身心的旅程、宏伟壮阔的景观、冲破桎梏的释怀,以及迈向新的人生目标的成就感。

  

    1970年,当我独自一人登上五大洲高峰中的最后一座——北美麦金利峰时,不知何故脑海中闪现出一个新的念头,即乘狗拉雪橇穿越北极。

    当我决定去北极以后,首先打开地图寻找通过极点的最短路线,了解到最短距离也有3000公里。为了考验一下自己的耐力,我决定从日本最南端的鹿儿岛出发,沿着铁路线步行到最北端的稚内,整个路程大约也有3000公里。我估计了一下,按每天步行60公里,大约需要52天时间。

    为了不致因为自己意志薄弱半途而废,行前我特地通过记者向外界声明自己要开创步行纵贯日本大陆的记录。声明发表后,吸引了不少报纸和电视台记者随行采访。开始步行的第一天,我的情绪高昂,早上6点从住地出发,一口气走了30公里,休息了一会儿又步行了43公里。当天晚上投宿在一个农民家里,一进门后连舆洗室都去不了,脚上布满了血泡。待到第二天早上连腰都直不起来。正当我想休息一天再说时,待在院子外面的新闻记者们却七嘴八舌地嚷开了,这使我不得不勉强地走出来,即使豁出命去也要走。结果这一天只步行了5公里。第3天我又咬着牙走了7公里……待到渡过日本海峡进入本州后,每天步行已保持在60公里以上了。

    这次步行恰值酷暑,我在途中看到人们纷纷坐着汽车去歇夏,思想上也产生过波动,我不止一次地自问:“为什么一个人在灼热的太阳下自找苦吃呢?”特别是当我步行到海边时,看到人们在秀丽的海滩上漫步,一对对情侣正在窃窃私语……傍晚的时候,在海滨的豪华饭店门前,五光十色的霓虹灯不停地闪烁着,更增添了一层令人迷恋的气氛。尽管如此,我还是坚持向目的地挺进。到达稚内时,我已感觉不到对成绩的取得有多大的喜悦,惟一可慰藉的是,我终于扔掉了压在自己心头的沉重精神负担。(植村直己)

    

    

    人为何会有寻求极限体验的冲动呢?著名学者周国平在对南极进行实地考察的手记中写道:“正是在逼近生命极限的地方,人的生命感觉才最为敏锐和强烈。从生命的观点看,现代人的生活有两个弊病。一方面,文明为我们创造了越来越优裕的物质条件,远超出维持生命之所需,那超出的部分固然提供了享受,但同时也使我们的生活方式变得复杂,离生命在自然界的本来状态越来越远。另一方面,优裕的物质条件也使我们容易沉湎于安逸,丧失面对巨大危险的勇气和坚强,在精神上变得平庸。我们的生命远离两个方向上的极限状态,向下没有承受匮乏的忍耐力,向上没有挑战危险的爆发力,躲在舒适安全的中间地带,其感觉日趋麻木。因此,在实质上,对极限体验的追求是对现代文明的抗议和背叛,是找回生命的原始力量和最初感觉的努力。”

    这种“生命的原始力量”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自身潜能的发掘;二是冒险的勇气。

    人的潜能犹如一座待开发的金矿,蕴藏量无穷,价值无比,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座潜能金矿。

    大自然赐给每个人巨大的潜能,但由于没有进行各种智力训练,每个人的潜能似乎尚未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而在寻求极限体验的过程中,随着“极限时刻”的来临,你的潜能会一次又一次被激发出来,你会感到,自身的力量是无限的。

    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据科学研究表明,人脑至少有90%~95%的潜能没有被充分挖掘出来,人类运用的只是极少的一部分。埋葬才能就是浪费才能,善用才能必有佳绩。一个人如果能够充分挖掘自己的才能,他成功的几率就大得多。

    有一首题为《危险》的诗中写道:“笑有显得像个傻子的危险/哭有显得多愁善感的危险/接近他人有被卷进去的危险/表达情感有暴露真实自我的危险/向众人展示你的理想、梦想/有将它们失去的危险/爱有得不到回报的危险/生有死的危险/希望有失望的危险/尝试有失败的危险/不冒任何险/什么都不做的人/什么也不会有,什么也不是。”

    冒险才会有意外的收获。如果你知道冒险的乐趣,你就会沉醉其中,而不肯舍弃。冒险就是充实光大生命的极限。如果你能预知冒险之后你的生活会给你带来多么大的快乐,相信你会迫不及待地开始寻找。

    对于一个奉献自己的人来说,生活就是一种光荣的冒险事业,只要你能对问题采取积极的态度,你的问题就解决了一半,只要你勇敢地冒险,拿出更大的心力,胜利就会提前到来。你要敢于想得更伟大,敢于做一个伟大的人物。如此你将拥有更丰富的生命。世界上到处充满机会,敢于冒险必然会有丰富的收获。

    甘愿冒风险,常常是发现自己才能的关键,有助于你成为一个更完美的人。丹麦哲学家克尔凯郭尔曾说:“尝试就是承担风险和忧虑,不尝试则是失去自我。”

    满怀希望和保持幽默乐观是恐惧不安的对立面,它能使人坚持努力,知难而进。

    用快乐的情绪和坚强的信念去战胜恐惧,因而能够把自己身体内部巨大的潜力发挥出来。今生你至少要体验一次那种令你心惊肉跳、精疲力竭的感觉,目前风头正旺的极限运动给了普通人挑战自我的机会。“只有当心灵的激流冲破了宇宙的绝对控制的时候,游戏才能成为可能,才能成为可思议、可理解的东西。”当你凭借一块泡沫塑料板或滑雪板在湍急的小河上从2万英尺高的山上向下漂流时,冒险与自我超越的愿望极大地诱惑着你,使你与惰性和懒散竞争,使你战胜心里潜在的自卑……其中蕴含的意义,只有在亲身体验后才能领会。

    何谓超越自我,人人皆知,恐怕谁都想达到,却总有可遇而不可求之感。也许当你抛开了尘嚣琐事,凝神面对自我,寻求极限、挑战极限时,在极静与极动转换间,你会发现,超越自我变得那么自然;你也会发现,自身蕴藏着无尽的潜能。

    

    

    攀岩   登山   攀冰   驾车

    滑雪   潜水   滑翔伞  穿越

    溯溪   蹦极   骑马   拓展

    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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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jieyi 发表于 25-12-2009 20: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5件事 在长城上回眸历史

  

  

    只要中国人在,不论几经沧桑,长城是不倒的。长城是中国的骄傲,中国的伤痕。不管将来的发展如何,长城作为一个多面的中国的象征仍会屹立在那儿;它又像一面镜子,映照出外部世界对中国社会和中国文化的异想蹁跹。

  

  

    中国最有名之陆地工程者,万里长城也。秦始皇令蒙恬北筑长城,以彻匈奴。东起辽沈,西迄临洮,凌山越谷,五千余里,工程之大,古无其匹,为世界独立之奇观。

    ——孙 文  

    

    ……我还是没见过长城!在恨着自己,不能像大鹏鸟插翅飞去;在恨着自己,摆不脱蜗牛似的蹊径,和周身无名的链索……

    我还没有见过长城!但是,长城我是终于要见见的!有朝一日,我们弟兄从梦中醒了,弹一弹身上的懒惰,振一振头脑里的懵懂,预备好,整装出发,我将出马兰峪,去东北的承德、赤峰;出杀虎口,去归绥、百灵庙;从酒泉过嘉峪关,去安西、哈密、吐鲁番。也想,翻回来,再过过天下第一关,去拜拜盛京,问候问候那依旧的中国百姓。

    ——吴伯箫  

    到了长城我这个“好汉”却感到十分惭愧,确实是,奋力爬上长城付出了我很大的努力,流了不少的汗;可是当年有千千万万英雄的劳动者却在这样的深山大谷、悬崖绝壁上造成了12700里的长城啊!

    一块大石头就有几百上千斤吧?真正的英雄好汉永远属于劳动的人民,就是喊千百声“万岁”也表达不了对这些无名英雄的同情和崇敬。他们才是中国的脊梁,民族的骄傲。他们留下了永恒的长城,永远赢得举世的惊叹。

    ——吴祖光  

    

    有一天,我定要找到这建筑物,用手触摸它的石头。我要找到万里长城的两端,不论这两端相距多远,我定要看遍两端之间的一切。

    ——罗·斯克特(一个以步游长城为终生梦想的美国人)  

    

    长城不仅仅是一座墙,不仅仅象征着中国劳动人民吃苦耐劳的精神,它在中国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对中华民族的形成和中华民族文化的形成,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很多学问都在长城城墙之外,这使我对长城更加迷恋。

    ——拍摄万余张长城照片的记者成大林  

    

    来到八达岭,连绵险峻的青山起伏,峰回路转,一道雄伟的灰色城墙矗立在眼前,这就是长城给我的第一印象,看着这条巨龙在群山间蜿蜒曲折,青翠的山映着灰白的城墙,在壮美的景色里蕴含着一份历史的沧桑。我忽然有一种想要哭的冲动,感到血液在血管中沸腾,呐喊,为那份雄壮,为那份沧桑。我好像忽然得到了某种神奇的力量,顿时充满了无比的信心与勇气,似乎想要能征服长城便能征服全世界。

    ——网友留言  

  

  

  

    长城之于中华民族的涵义真是太丰富了。它一方面可比喻为巨大、坚固、可靠、刚毅、不屈,所以一千多年前南朝的名将檀道济就自比为国家的“万里长城”,在我们的国歌中就有“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这样的词句;但另一方面,长城毕竟意味着封闭、保守,绝不能代表开放和进取。

    古老,这个词几乎成了我们全部存在的定语,成了我们全部自豪与骄傲的基础。古老的民族,古老的文化,古老的长城。对于这种古老,我们是无法重新选择的,我们必须接受它。因为我们来自于它,我们是它的延续。它是我们民族的骄傲所在,又是我们民族的痛苦所在。

    忘记了是什么人说过,长城是一个大家庭里隔开两个妻室纠纷的墙。这话说得太机智、太象征,却有着干戈终将化为玉帛的深邃,包容着中华民族智慧与精神的博大。让我们以更加长远而非功利的态度来对待长城——在那肌理斑剥、风霜蚀透秦月汉关却屹然恃立的人间伟物面前,我们应该对中国的昨天、今天和明天有全新的观照和机敏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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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jieyi 发表于 25-12-2009 20: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6件事 深情热烈地爱一次

  

    

    墨西·门德尔松是德国知名作曲家门德尔松的祖父。他的外貌极其平凡,除了五短身材之外,还是个驼子。当他遇到美丽的弗西时,立即无药可救地爱上了她,但弗西却始终拒绝正眼看他。在即将离别的时候,墨西鼓足了勇气,他害羞地问弗西:“你相信姻缘天注定吗?”

    弗西盯着地板答了一句:“相信。”然后反问他:“你相信吗?”墨西回答:“你知道吗?每个男孩出生之前,上帝便会告诉他,将来要娶的是哪一个女孩。我出生的时候,上帝告诉我,我的新娘是个驼子。我向上帝恳求:‘上帝啊!求你把驼背赐给我,再将美貌留给我的新娘。’”

    弗西的心被搅乱了。她把手伸向他,之后成了他最挚爱的妻子。

    深情热烈地爱一次——也许你会受伤,但这是使人生完整的惟一方法。

  

  

    那个人有毛病。楼上的人都这么说。那个人自从和三楼的王兰分手以后,就接连不断地出现在楼的周围。

    他先是出现在楼前的一堆废水泥管上,一坐几个小时。就那么若有所思地坐着。楼上的人知道,以前和王兰约会的时候,不敢上楼见王兰母亲的他总是偷偷在这堆废水泥管上等王兰,而且是天黑的时候。后来他又出现在旁边的一座楼房的楼顶上,坐在楼顶的边缘,随时要掉下来的样子。楼上也有人知道,那个楼顶是他和王兰约会时经常要去的地方。另外在恋爱的时候他还能居高临下知道王兰家人的动向,偶尔乘王兰父母不在家的时候,溜进去一趟。

    整个夏天和秋天,他就这样反复出现在这两个地方。不管刮风下雨,烈日暴晒。

    楼上的人们不知道他和王兰是怎么认识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王家父母特别是王兰母亲对他们的恋爱坚决反对。现在楼上的人完全理解了王兰的母亲:看那人痴痴傻傻的样子,怎么可以和伶俐的王兰处对象。楼上的人一开始有些担心那人弄出什么乱子来,时间一长就放心了。那人除了傻傻地坐在那里外没有任何举动。后来天渐渐凉了,风搅得落叶和废纸在楼前飞舞。

    有一天楼上的人忽然发现那人在楼前弯腰把那堆废水泥管子一根根往外扛。至于扛到什么地方、为什么扛走人们不得而知。那堆废水泥管是以前留下来的,打人们住进这个楼它们就在这里,碍手碍脚十分不便,时间一长大家也就习惯了。

    那人整整扛了两天。大概那水泥管要放在一个很远的地方,每一个来回,他都要费一个来小时。那每根水泥管肯定不轻。人们都看见,当他把一根水泥管扛上肩膀之前,总要立在那里好久,像在琢磨什么似的。然后弯腰把水泥管的一头慢慢抬起来,斜支在地上。随后,他把自己的右肩搁在水泥管的中间部位,叉开双腿,慢慢把水泥管触地的一头抬起来,让整根水泥管稳稳地卧在他的肩膀上,这才一步一步往前走。

    楼上的人不理解了。几个月来他经常在这堆水泥管上静坐,搬走以后他再坐哪儿呢?而最关键的问题是,他为什么要把它们搬走呢?

    搬走那堆废水泥管,楼前变得豁然开朗起来。楼上的人突然对那人有了一点感激。为什么以前大家就没有想到要把这堆废弃的水泥管弄走呢?

    后来就纷纷扬扬飘雪花了。透过雪花,人们又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他几乎匍匐在楼前那片因搬走水泥管而变得平整的空地上,用一件什么工具在忙碌着。楼上的人家或在劈里啪啦搓麻将或在热气袅袅的火锅前劝酒,对着楼前那个渐渐模糊的身影说说笑笑。

    那个人真是有毛病。楼上的人不得不这么说。

    后来雪越下越大了。后来那个身影再也没有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

    第二年春天的时候,楼前那片空地渐渐地绿了。一个夜雨后的早晨有谁忽然喊:“花!”

    楼上的人仔细看去,空地上真的长起了一片片的花。粉粉地艳艳地亮人的眼。

    楼层稍高的人家有了新的发现:那些花组成了几个巨大的字——兰王爱我。有人立即纠正,从右往左,应该念“我爱王兰”。懂花的人说这花的名字叫“勿忘我”。

    于是楼上经常有半大的孩子一起攒足了劲儿吆喝:我爱王兰,我爱王兰……

    有一个人在玻璃窗后面泪眼婆娑。 (魏永贵)

    

    

    爱是同心眺望。它联结我们的力量去推动那共同的承担,它使我们手牵着手,一同迈向光明的远方。

    爱是属于永恒的,因为永恒就是爱。当我们相爱时,正如触摸到了永恒的衣角。

    爱是知道他人关怀自己的一种感受,因此人生将永不孤寂。

    爱是奇妙的意识,它使你知道有人分担自己的忧愁;它也使你喜乐丰盛,同时并因另一个人的喜乐使你的快乐倍增。

    爱,就是那不仅联结了人与万物的神圣的约定,没有它,为爱所驾驭的心灵就永远不会安宁,永远不会歇息,它与我们灵魂之间神秘的感应,唤醒我们心中的精灵去跳一场酣畅淋漓的狂喜之舞,并使神秘的温柔的泪盈满我们的眼睛。

    请记住泰戈尔的名言:相信爱情,即使它给你带来悲哀也要相信爱情。

  
刚刚上来YANBONG,但不知从何开始爬贴?欢迎使用 论坛导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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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jieyi 发表于 25-12-2009 20: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7件事 一个人去旅行

   纪伯伦告诉我们一个关于珍珠的故事。一只蚌对它附近的另一只蚌说:“我身体里边有个极大的痛苦。它是沉重的,圆圆的,我难受极了。”另一只蚌怀着骄傲的情绪答道:“感谢上天也感谢大海,我身体里边毫无痛苦,我里里外外都很健全。”这时有一只螃蟹经过,听到了两只蚌的对话,它对那只里里外外都很健全的蚌说:“是的,你是健全的,然而,你知道吗?你的邻居所承受的痛苦,乃是一颗异常美丽的珍珠。”

    对于杰出者来说,孤独就是蚌身体里的珍珠,忍耐痛苦的结果是得到那颗美丽绝伦的珍珠。其实,对于一些人来说,独处并不意味着孤独,相反,他们把独处看成是难得的享受。

  

  

    这一生中,你是否真心享受过独处的时光——独有一片静谧的空间,或干脆独自一人去远行?你自己跟自己做伴:你会感觉到自己仿佛置身于宇宙中央,地球和星河都绕着你旋转。

    一个人外出旅行,坐在夜行的车中,望着窗外一点一点稀疏的灯火,裸露最敏感的心事。这时的你,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生活恩赐给你这些独处的片暇,好让你的眼睛穿过寂寞解读心灵。

    一位远行于山间的人曾在互联网上留下了这样的文字:

    “在一片空地上坐了下来,心情异常平静,眼睛静静地遥望着远方,视线中除了大山、天空就是阳光和空气,一个十分单纯的景象。夕阳柔和的余晖斜射在对面的山峰上,使它的轮廓更加清晰,肌体更富有弹性,像是孕育着生命的母体,生动真实地展现在我的眼前。而与它相连的山峰则无限延伸,逐渐失去原有的色彩,与天空结为一体。这是一个没有尽头的无限空间,又是一个纯粹空灵的胜地。在这里我看到了自然最真实的一面,原来她是那样浩瀚、博大,又是那样神圣而不可接近。面对这肃静、平和与深远的世界,人类自高自大的征服誓言仿佛变得苍白无力了。

    “我独自沉浸在这样一个完全自然的境界,真切体会着心灵与自然的坦然对话。此时,我感到无限充实和满足,又似乎是一片空白,沉浸在一种无法形容的宁静中,千年的高原湖泊仿佛此刻在这里停止。不知过了多久,心中忽然涌起一种难以名状的孤独和凄凉,一种想要逃避的愿望顿时强烈起来。但是,我不远千里来到这里,不恰恰是为了逃避城市中的浮躁与不安,寻觅这一片净土吗?为何在我真正面对她的时候,却又想仓皇而逃?一时间我对自己的矛盾心理感到迷惑不解。

    “渐渐地,太阳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山的那一边,我决定在天黑之前下山。我没有按照原路返回,而是沿着一条细细的有着牦牛足迹的小道走下去。谁知小道越走越陡,越来越偏僻。我心中顿时一阵恐慌:不知小路将通往何方,我能不能在天黑之前走出大山,能不能安全地返回……我想掉头而返,可是低头看看脚下的小路,忽然间觉得小路的神秘化做了一股魔力,让我情不自禁地跟随它的指引走下去。这时,所有的恐惧、不安和无助也随之烟消云散,我又开始了新的征程。”

    一生中既没有勇气单独地守着家,又不敢单独地远行一次,这好像是最没有出息的人。

    与人共处时,我们在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无论是否称职,总是沿着既定的轨道前行。有的人宁愿面对别人,也不敢单独面对自己。其实,独处的人是最自由的,可人们习惯了自己一贯的角色,面对这份自由时,反而显得不知所措。于是,甚至有人对独处产生很直觉的联想,以为独处就等于寂寞与空虚。

    疲累的身体一躺下来便可得以休息,然而,日积月累的心灵疲累惟有在独自一人时,才能彻底地释放。虽说君子不欺暗室,但独处时,你既可以尊贵如君子,亦可浪漫如仙子,或是天真幼稚得像个小孩;又可以胡闹如野马,懒惰如猪。你大可忘却你的所谓自我形象,任情任性地发泄,更可以静思内省。因为灵魂上的积垢,也只有在单独面对自己时,最无所遁形。于是,在宁谧的冥想中,你怯咎的灵魂自然会得到净化。

    每个人都要走一条自己的路,我们来这世上时是一个人,去时也不可能结伴,做人终究是要孤单的。

  

    

     A?着装大忌

      1?外衣不能够防风防水,不耐磨;

      2?到寒冷的地方带很多件毛衣(在野外毛衣简直中看不中用,不挡

        风又占地方,打湿了重得像块铁,吸附灰尘更是它的拿手好戏);

      3?穿排汗性不好的内衣;

      4?在高寒的地方不带帽子或带不保暖的帽子;

      5?穿软底低帮的鞋;

      6?过热带丛林和沙漠时穿短衣短裤。

    

     B?野外饮食

      1?早上多饮水;

    2?中午尽量多喝肉汤,如没有条件就要提前做好准备,如带些碳水化    合物、压缩干粮、咸菜和茶。

    3?晚上犒劳自己,补充能量;

    4?多准备小块的巧克力;

    5?采集森林里可食的蕨类植物和野生菌,用吃空的罐头做成汤汁,加    入这些野味;

    6?带足罐头和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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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jieyi 发表于 25-12-2009 20: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8件事 参加一次游行狂欢活动

    谁也无法忘记2001年7月13日北京申奥成功的那一刻。“中国赢了!”“北京赢了!”

    一刹那间,就如一个喜炮炸响了,撼人心魄的欢呼声淹没了天安门广场所有的一切。几乎与此同时,无数焰火腾空而起,璀璨的礼花竞相开放在湛蓝深邃的夜空。世纪坛上的电子显示屏上打出了几个巨大的鲜红的字:“热烈庆祝北京申奥成功”——但“热烈”二字已完全不能形容此时的场景。不是“热烈”,而是“狂喜”。世界上似乎只剩下了声音:声嘶力竭的欢呼声,震耳欲聋的礼炮声,万众雀跃的顿地声。没有人能听见身边的人说什么,只看到所有的人都在狂跳,在鼓掌,在拥抱。人们已经不能互相听到,只能互相看到,看到狂喜像花一样在每一个人的脸上怒放……

  

  

    有一幅漫画,画的是一个跋涉在群山之间的旅人,正倾倒出他鞋子中的沙石,旁白是:“使你疲倦的往往并不是远方的高山,而是鞋子里的一粒沙子。”

    这是一种非常有趣的逻辑,它揭示了一种真实:将人击垮的,经常并非巨大的挑战,而是琐碎事件构成的倦怠。

    不少人都有过这样的体验:当一个人面对巨大的灾难挑战时,他会恐惧、会紧张、会涌起抗争的冲动或挣脱的力量;至少,这是一种生的激情,即使他因此而失败,这种失败,依然会有一种悲剧性的力量。

    但是,如果困扰人的只是一些非常琐细的事件,比如牙疼、噪声、夫妻吵架、同事矛盾,如此等等,你没办法把它们当对手,因为它们实在太微不足道;但你也没办法摆脱它们,也因为它们实在太微不足道,在这种过程中,你得不到任何补偿,只会不断地无休无止地被耗费,变得疲倦懈怠。

    最后,人常常不是因为失败而放弃,而是因为疲倦而放弃。

    在我看来,最糟糕的境遇不是贫困,不是厄运,而是精神心境处于一种无知无觉的疲惫状态,感动过你的一切不能再感动你,吸引过你的一切不能再吸引你,甚至激怒过你的一切也不能再激怒你,即便是饥饿感与仇恨感,也是一种能让人强烈地感到自己存在的东西,但那种疲惫却会让人止不住地滑向虚无。

    但大多数人日常生活都是由许多琐事构成的,随着时间的流逝,疲惫感往往会越来越浓。最后,少年的旺沛生气被中老年的疲惫暮气所代替。

    相对于这种倦怠的过程来说,在日常生活中寻找激情,就成为一种重要的自救方式。

    被称为工作狂的日本人,在处理如何满怀热情地投入日复一日的平凡工作这个问题时,有一种相当不错的手段:每天上班前,对着镜子很自信地挺胸对自己微笑,然后大喊五声:“我是最好的!”并且全身为之一振,然后,每天开始的感觉的确大不相同了。

    好游乐的美国人,在把自己的心境推向一种疯狂的激情状态方面,更是花样迭出,如从百丈高崖上纵身跳下的蹦极运动的流行,每每让人体验一下死亡已近的恐惧极点和又重返生间的极度快感,并让人从中体会到生的美好灿烂。

    用行动的刺激来促发激情的放射是一方面,用想像的色彩来刺激激情持续是另一方面。伟大的物理学家普朗克曾这样描绘他最初被物理学吸引的时刻:他的一名教师这样表达了能量守恒定律:“一个泥水匠辛辛苦苦地把一块沉重的砖头扛上了屋顶,他扛砖时的功并没有消失,而是原封不动地贮存了起来,很多年后,直到有那么一天,这块砖松动了,它贮存了多少年的功出现了,以至于它落在下面一个人的头上。”枯燥的、易令人乏味的物理学的世界由此而变成了一种由神秘的法则笼罩着的令人惊惧、震颤、兴奋和向往的世界。

    一个古老的疑惑:一个人怎么判断自己是不是爱上一个异性。据说心理学家的答案是:你们相处时,是不是感到过一种激情,无论经常,还是曾经偶然,激情就像一种烙印,深刻难忘;而没有激情的历程,就如风过后的涟漪,稍纵即逝。

    生活,事业,人的一切都需要一种激情,就像一阵风,吹落倦怠的尘,露出它们内部的光。 (叶天蔚)

    

    

    哀莫大于心死,永远不要失去对生活的热情。

    很多事之所以在还没有开始之前就已结束,并不是因为它真的有那么难,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没有心思去做。有些时候,明明事情刚开始时进行得还不错,一到中途却突然停顿了下来,也不是真的碰到了什么瓶颈,而是因为我们不能坚持到底。

    我们还有没有热情?假如我们切开身上的动脉,流出来的血还是不是又浓又热?

    太多的失望和无奈压迫着我们,我们总是妥协,再妥协。向不完善的制度妥协,向不美满的婚姻妥协,向流行的庸俗标准妥协,向名利妥协,向贫穷妥协,向虚伪妥协。太多的妥协使人们心力交瘁。多少生气勃勃的少年,长大后却是一副了无生气的面孔。一位女作家曾说:成年后的我总觉得自己像一只乌龟,每次探头都得小心翼翼。

    人在低潮中,最易产生心力交瘁的现象,这种倾向因人的性格分为彻底沮丧型和反击逆流型两种。悲观懦弱的人是前者最典型的代表。“这事我一定难以胜任,别人不知道会拿何种眼光来嘲笑我的失败?”如此这般在未开始时,已先将自己的失败,以及被人嘲笑的后果进行不必要的想像,结果不仅不敢挑战所有事物,也拿不定主意,当然更不能坚强地面对逆境。

    没有了热情,我们的生活味同嚼蜡。再没有少年唱着歌为英雄流泪,再没有人在一个陌生的寒夜里向你倾诉衷肠。成年人日复一日地苟且偷生,少年也倾心于浮华和轻松。

    如果你不能保有一颗热诚的心,那会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每当你想要进行某件事情时,根本还不曾试图去了解梗概,不是直觉地认为它太难了,就是抱持着事不关己的态度。这时,你会连碰都不想去碰,更不用说去完成了。如此一来,所有在心中筹划已久的计划终将成为永远的幻想,没有实现的一天。

    不管何时何地,你都要保持高度热诚,最好现在就开始。

    如果能将它转化为生活的态度,你会发现自己的生活观念比以前更为积极,活得也更加快乐。

    “热诚”的英文字源是来自于希腊文,意思是“上帝与我常在”。请你务必时时以热诚来面对生活中所有的事,让别人能够看得到你发自内心的美。此刻起,开始和朋友分享你的热诚。

    不管是国家,还是个人,没有热情便没有了希望。热情能使我们纯净,出污泥而不染,使人们摆脱庸俗,摆脱金钱的诱惑。

    热情是心中的一支火炬,当它熄灭了,我们便不再相信真、善、美和奇迹,我们便陷入万劫不复的黑暗境地。艺术落入俗套,文学咬文嚼字,而我们的面孔,也因麻木而失去光彩。

    重新燃起我们的热情吧,拿出重新入世的精神,向着麻木和虚伪,同自己的惰性做斗争。重新塑造一个全新的自我,这绝对是目前我们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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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jieyi 发表于 25-12-2009 20: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9件事 见一个你心中景仰的名人

  我是个偶像的崇拜者哟!

    我崇拜太阳,崇拜山岳,崇拜海洋;

    我崇拜水,崇拜火,崇拜火山,崇拜伟大的江河;

    我崇拜生,崇拜死,崇拜光明,崇拜黑夜;

    我崇拜苏彝士,巴拿马,万里长城,金字塔;

    我崇拜创造的精神,崇拜力,崇拜血,崇拜心脏;

    我崇拜炸弹,崇拜悲哀,崇拜破坏;

    我崇拜偶像破坏者,崇拜我!

    我又是个偶像破坏者哟!

  ——郭沫若  

  

  

    柴可夫斯基在第一次见到托尔斯泰后,就激动地写了如下的文字:

    “1886年7月1日,我第一次去见托尔斯泰,心里惶惑不安,觉得十分害怕。我想,他只要瞧我一眼,就会把我心灵深处的秘密看透。在他面前,人绝不可能把自己心底里的邪念藏起来瞒过他。他会像一个医生检查病人的伤口那样,知道哪些部位最敏感。如果他仁慈(他该是仁慈的),便不去触摸这些部位,只用神情表示他什么都知道了;如果他无情呢,他就会要用手指头从最痛楚的地方戳进去。总之不管哪种情况,我都觉得可怕——不过他没有这样做。

    “这位最会透视人生的作家跟人相处的时候,显得单纯、直率而诚恳,一点也没有那种我原先害怕的‘洞察一切’的样子。无需‘提防’伤人,因为他压根儿不伤人。很明显:他不是要把我当做‘标本’来研究,而是只想跟我谈谈音乐。他对音乐极感兴趣。

    “……托尔斯泰坐在我旁边,听我弹奏我的第一部四重奏中的行板。我看见,眼泪从他面颊上流下来。在我此生中,作为一个作曲家,我的奢望许是再也得不到比这更大的满足了。”

    偶像崇拜是人类自身在不断的进化演变过程中所传承下来的一种近乎于本能的心理和行为倾向,是人们将自己内心的愿望、欲求、理想、情感和信念向外的投射和放大,崇拜偶像实际上泄露了人们心底的渴望和梦幻。对于当今存在的“追星族”、歌星迷、球星迷、影星迷等大众群体,很多人在惊讶之余感到迷惑不解,仿佛这种群体的痴迷和大众的癫狂是当今社会的一种病态的流行和时代精神的失落。其实这种狂热之举早已有之,并且时常是以惊世骇俗的形式表现出来,在人类记忆的长河中留下了深深的印痕。

    偶像崇拜心理在不同的人群里会有不同的表现。成年人心目中的偶像与青少年心目中的偶像有很大的分别,同时各自对偶像的崇拜和追求也不尽相同。年轻人的偶像崇拜会更为外露、奔放和充满激情,情绪的宣泄无所顾忌地溢于一言一行之中;成年人的偶像崇拜则较为含蓄、深沉和充满温情,情感的流露和表达往往点到为止或尽在不言之中,内在自我的无穷回味远多于外在自我的曾经拥有。因此,追星一族偶像崇拜的痴迷和癫狂也就多出现于年轻一代的新生群体当中。

    崇拜的力量是巨大的,因为人们总是在偶像身上赋予了理想化色彩,使自我实现的愿望得到某种替代性的满足。

    以明星为例,他们之所以使影迷们趋之若鹜,马斯洛揭示了其中的原因。他认为每个人都有一种自我实现的心理需要。所谓自我实现,就是一个人希望对自己的天赋、能力、潜力充分地开拓和利用,最后获得成功。可是,生存在现实中的观众,由于种种条件限制,暂时做不到自我实现。他们一看到那些才智过人、逢凶化吉、终达目标的角色后,便下意识地把自我实现的愿望投射在装扮这些角色的明星身上,在虚幻的情境中,假想着自己就是高仓健,就是史泰龙,并从中感受到视觉和精神的兴奋愉悦,不知不觉地与明星产生了感情维系,结为割舍不下的朋友关系。特别是一些情感上、精神上孤独的人,更是把明星作为自己心中的挚友,希冀着在观看他的表演中得到深深的慰藉……

    普通人若想见到自己景仰的名人似乎是件很困难的事,但这并非就做不到。曾有一位农村青年,似乎是异想天开地给各个国家的领导人写信;一位中国的音乐爱好者给平生最仰慕、最热爱的世界著名指挥家写信,得到了数张音乐大师们亲手签名的照片,其中包括顶级大师卡拉扬。这些执着的人通过特有的方式与心中的偶像接触,这是他们一生难以忘怀的经历。当然,如果欲见不得,也了无遗憾,因为你尝试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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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jieyi 发表于 25-12-2009 20: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0件事 21天改掉一个坏习惯

  培根在《论习惯》中告诫我们:“人的思考取决于动机,语言取决于学问和知识,而他们的行动,则多半取决于习惯。”习惯的养成,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要想改正某种不良习惯,也不可以一蹴而就。有关专家研究发现,一般人要想改掉一个旧习惯,大概需要三个星期的时间。你必须给自己一段时间,来改掉你的坏习惯,如做事拖拉、不拘小节,甚至吸烟等等,然后以更好的方式取而代之。

    你不要对改掉坏习惯这一点既向往不已,又心存疑惑,生活里要改进的地方很多,只要你做了,就会达到目的。

    

    

    牙医告诫我剔牙和刷牙一样重要。如果不剔牙的话,我的牙龈病会更厉害,我一直打算剔牙,但老是拖延着不行动。

    “好,就利用这三周改变自己的方法试试看。”我心里自忖。第一天算是最困难的了。第二天,第三天,剔牙这件事还是显得讨厌又麻烦。但第一个星期才过去,剔牙就成为上床前的例行公事了。

    到了第三个星期结束,使我惊异的是,剔牙变得和刷牙一样容易不过了。我得意洋洋——因为我养成了一个好习惯。有了这样一个开头,我就能再接再厉,朝更困难的目标迈步了。

    我一直打算多吃些有营养的东西,多吃些蔬菜和水果,少吃些甜食。于是我把该吃的列出表贴在冰箱门上, 从精神上提醒自己。

    说实在话,第一天的日子可不好过。我努力让自己忙碌些,但脑海里却翻腾着冰箱里的巧克力蛋糕和甜食盒里的奶油甜饼。第四天,全家吃蛋糕和甜饼,我却独自吃水果和蔬菜,我心里涌起一阵自尊的波浪。三个星期一过,习惯就固定下来了。我不再拼命吃甜食,我的体重减轻了5磅。不过,真正的考验还在后头。

    我和丈夫凡尔近来相处得不好,我们不吵嘴,但我们之间几乎没有什么感情沟通。我知道,主要问题是我总对他挑刺儿。实在遗憾,我觉得他身上的毛病太多。我并不想成为一个唠唠叨叨的人,但往往控制不住自己,于是,凡尔对我闭起心扉。这是怪不得他的,但我自己能不能改变呢?或者,我自己想不想改变呢?

    我又画了一张“三周规划图”,决定试试看:每天我要在丈夫身上找出一个我觉得好的地方,并告诉凡尔。

    第一天就遇到了难题,我看凡尔有许多事都不顺眼,例如:为什么他吃过东西不收拾?为什么又把那件糟糕的衣服穿上了身?有一段时间我很难找到什么好的地方。难道真连一点好的地方也找不出来吗?

    不,当然不是。屋里有什么要修理,凡尔会敲敲打打,把东西修好。

     “啊, 你把电灯开关修好了, 真不错。” 我对凡尔说, 语气中难免几分做作。

    第二天,我又对凡尔说,他对我的缺点十分耐心,而没有像我对他那样唠唠叨叨,这真使我高兴。他笑了笑,那故意的一笑,真叫人别扭。

    “看来,这方法行不通了。”我自言自语。

    接下去的几天,我仍然觉得很难找到凡尔的优点。我开始觉得有些虚情假意,像一个机器人口是心非地说着好话。但随着三个星期一点一点过去,我在丈夫身上找优点变得容易起来。他为人诚恳,对孩子又耐心,为什么我只看到他的短处呢?

    到了21天结束时,我简直不相信要表扬凡尔是多么轻而易举,一点儿也没有别扭的感觉,而凡尔看起来也确实与以前不同了。他对我也更加亲近,开始坦率地谈他的工作,谈他所关心的问题。实际上,到三个星期结束,他说是我显得和以前大大不同了。

    “是的,”我说,“我最近一直努力克服我唠唠叨叨的坏习惯。”

    凡尔很动感情地说:“难怪我觉得自己好多了,也觉得我们俩之间好多了。谢谢你的帮助,谢谢。我实在应该努力,做个更好的丈夫,做个更好的人。”

    我十分激动,几乎说不出话来。后来,我向他解释了三周改变自己的规划和我的进展。凡尔说他也要试一试。 (佚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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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jieyi 发表于 25-12-2009 20: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部分

第21件事 与普通劳动者生活一天

  你是否还是一个不谙世事、激情万丈的青年?你是否整日坐在办公室里,悠然地消磨时光?你是否只专注于个人事业的拓展,忽略了周围的众生?你是否已位高权重,他人对你仰而视之?那么,请走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生活,喝一杯脏水,吃一顿蒙着灰尘的午饭,到他们栖身的低矮小屋中看一看,你会从另一个角度来认识自己,从而强化自己成就事业的毅力、信心和克服困难的勇气,以及别人对你的信任与认同。

   

    

    有这样一位特别的母亲。

    为了体验没有水的感觉,这位母亲带着上幼儿园的女儿从北京千里迢迢来到甘肃的定西。在汽车上,母亲告诉孩子她们马上就要到一个没有水的地方了。女孩便打算向骆驼学习,赶紧灌下一瓶牛奶。

    在定西的老乡家里,母女俩从一口看似干涸的井中打起一桶水,那还是去年积下的雨水。村民告诉她们,因用水紧张,这水得循环着使用:先用来洗脸,然后再用来洗衣服,最后又用这盆脏水去喂猪。

    女儿说:“猪怎么能喝这样的水呢?”

    妈妈反问:“那你觉得应该给它们喝什么?”

    “我给它们喝柠檬汁,给它们喂牛奶。”女儿一脸稚气,歪着头回答。

    后来妈妈问她刚才从井里打上来的水能不能喝,女孩立刻回答:“不能喝,不干净。”

    “如果你很渴了呢?如果你两天没喝水了呢?也不喝吗?”

    “不喝。”

    不过那晚小女孩哭了,不是因为她太渴,这儿太苦,而是因为妈妈训斥了她。这户老乡家数月来仅有的蔬菜便是土豆,为了招待远方来的客人,特地买来了韭菜。但当小女孩看到他们用那雨水洗菜、揉面时,她拒绝吃饭。

    对她来说,毕竟再大的挑剔也抵不过口渴的难耐,于是她终于喝了两天来的第一口水。

    每天早晨天气都有些阴沉,似乎一场雨即在眼前,给太久没下雨的土地及这两位远道而来的客人带来希望,可最终都破灭了。土地已干得裂出了一道道缝,农民们面临的将是颗粒无收的命运。

    母女俩要回京了。女孩已和这儿的孩子结下了友谊,此刻的离去竟有些难舍。虽然那些孩子灰头土脸,衣着破旧,他们从未尝过水的畅快淋漓,但可贵的是他们纯真的童心和从单纯的眼中流出的晶莹的泪。

    挥手告别黄土地,把那里的贫穷落后留在身后,却会把一种体会留在心里。年轻的母亲要让女儿体验的,我想应该不只是水的珍贵。什么是爱心?那不是打电话到新闻媒体去告诉他们“我要献爱心啦”,也不是在镁光灯的闪烁之下向某慈善机构捐款,而是不漠视、不鄙夷不如我们生活条件的生命存在,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帮助别人,同时自己也怀着颗感激之心去生活。 (佚 名)

    

    

    如果不曾了解脚下泥土的博大,不曾了解荒原野草的芬芳,不曾了解江底碎石的激昂,如果不曾了解那些最底层的撼动,那么即使你有幸面对雷霆壮丽,你也注定苍白。

    当一个社会进入更为高级、更为文明的时代,人们生活于信息化、科技化、电脑化的快节奏的氛围中,心情是激动的,在一个不愁吃、不愁穿的年代中去追求自己的事业,追求属于自己生命的天地,这是人生一大乐趣,也是人生一大喜悦。

    但是,当我们站在一个更高的起点上,把目光移向我们所走过的路程,去俯视一下社会民间,我们会发现:生活在社会最底层有一批特殊的群体,如果从社会学的角度来定位,这批特殊的群体可称之为“弱势群体”,至今依然在曲折的人生旅途中艰难地生活着、奋斗着,凭着自己坚定的信念和不屈的人格,不怕困难,风雨兼程,默默奉献着。他们曾受到愚弄和不平等的待遇,受到过欺骗和不公平的指责,遭到过失败,面临绝境,甚至流过委屈辛酸的眼泪,当然,也品尝过成功后的喜悦,真可谓有过“几多荣辱沉浮,几度盛衰兴亡”,历尽千辛万苦,带着人生的创伤,举步维艰,最终克服了人生一个又一个障碍,向命运的极限挑战,与智慧较量,他们是生活中的乐观者,是卑微愿望的满足者,也是热爱生活的人。

    只要肯于把手弄脏,真正体验为生存而奔波的人们的苦与乐,你就会从普通劳动者身上汲取到宝贵的人生财富,就会得到信心、毅力和克服困难的勇气,就会在有所成就后得到真正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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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jieyi 发表于 25-12-2009 20: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2件事 每天阅读15分钟

 阅读,应该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如果你沉浸于书中,就会体验到文字是多么重要的东西。在所谓的信息时代,分散人们注意力的事情太多了:电视、互联网,以及各种游乐活动,以至于许多人忘记了阅读的乐趣和那种使人流连忘返的享受。

    美国前总统罗斯福的夫人曾说:“我们必须让我们的青年人养成一种能够阅读好书的习惯,这种习惯是一种宝物,值得双手捧着,看着它,别把它丢掉。”每天阅读15分钟,这意味着你将一周读半本书,一个月读两本书,一年读大约20本书,一生读1000本或超过1000本书。这是一个简单易行的博览群书的办法。如果专注于某一领域,你会在几年内就轻松地成为一名学识广博的专家。

  

  山光照槛水绕廊,舞雩归咏春风香。

  好鸟枝头亦朋友,落花水面皆文章。

  蹉跎莫遣韶光老,人生惟有读书好。

  读书之乐乐何如,绿满窗前草不除。

    

  新竹压檐桑四围,小斋幽敞明朱曦。

  昼长吟罢蝉鸣树,夜深烬落萤入帏。

  北窗高卧羲皇侣,只因素稔读书趣。

  读书之乐乐无穷,瑶琴一曲来熏风。

  昨夜庭前叶有声,篱豆花开蟋蟀鸣。

  不觉商意满林薄,萧然万籁涵虚清。

  近床赖有短檠在,对此读书功更倍。

  读书之乐乐陶陶,起弄明月霜天高。

    

  木落水尽千崖枯,炯然吾亦见真吾。

  作对苇编灯动必,高歌夜半雪压庐。

  地炉茶鼎烹活火,四壁图书中有我。

  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

    (翁 森)  

  

  

    一些有智慧的人告诉我们,只要我们的心灵开放到某种程度,生命经验就能融会贯通,一切该知道的事统统了然于胸。

    不过在这同时,对于我们这些仍在努力中的奋进者来说,适度的阅读仍是必要的。书籍是无价的宝库,能启发我们,鼓励我们,提供给我们大量有益的信息,也能劝诫我们,肯定我们,指引我们继续向前迈进。

    假定你是一个中等水平的读者,你可以以每分钟150字的速度读一本一般性的书籍。就多数小说、传记、游记以及有关个人爱好和兴趣方面的书而言,每分钟读150字,理解并欣赏那些文字,对你来说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假如一个中等水平的读者读一本一般性的书,每分钟能读300字,15分钟就能读4500字,这样一年就可以读20多本书,这个数目是非常可观的,比从美国公共图书馆借书的人们的阅读量大3倍,并且这个数目并不难实现。

    没有任何一种普遍适用的公式。我们每个人必须找出自己每天的15分钟。最好是每天有固定时间,这样所有其他的空闲时间就都是额外的收获了。找到额外阅读时间的机会确实是很多的,而且是意想不到的。也许恰巧有位朋友不请自到,使得桥牌桌上多了一个人,而你恰好手边有一本有趣的书,也使得你尽管没有打成牌却也过得很愉快。

    惟一需要的是读书的决心。有了决心,不管多忙,你一定能找到这15分钟。同时,手边一定要有书。一旦开始阅读,这15分钟里的每一秒都不应该浪费。事先把要读的书准备好,穿衣服的时候就把书放在衣袋里,床头放上一本书,卫生间放上一本,饭桌旁边也放上一本。书架上、书桌上,永远不能让书本缺席,即使汽车里的物品箱、摇椅的旁边,任何地方,都应该放些好书,并有规律地阅读。

    当你心生烦恼和忧愁或觉得形单影只,或觉得受到委曲、沮丧,有怨恨情绪,请把与你心境有关的书籍抽出来阅读。

    滋润灵魂的精神食粮,永远不嫌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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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jieyi 发表于 25-12-2009 20: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3件事 每天抽出时间和家人在一起

  我们常常匆匆忙忙走到路的尽头,才发现自己忽略了一路的风景。生活的重负、工作的压力似乎剥夺了我们享受生活的权利。慢慢地,你开始变得烦躁、疲倦、郁郁寡欢,而你的家人——那些最在乎你、关心你、爱你的人,也因你的忙碌而生活在期盼、等待之中。

    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说:心灵应习惯于在自身中汲取快乐。每天早一小时回家,和家人共享天伦之乐吧!这一小时将价值几何?

  

      

    一位爸爸下班回到家很晚了,他很累并有点烦,发现他5岁的儿子靠在门旁等他。“爸,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爸,你一小时可以赚多少钱?”“这与你无关,你为什么问这个问题?”父亲生气地问。

    “我只是想知道,请告诉我,你一小时赚多少钱?”小孩哀求道。“假如你一定要知道的话,我一小时赚20美金。”

    “哦,”小孩子低下了头,接着又说,“爸,可以借我10美金吗?”父亲发怒了:“如果你只是要借钱去买毫无意义的玩具的话,给我回到你的房间并上床,好好想想为什么你会那么自私。我每天长时间辛苦地工作着,没时间和你玩小孩子的游戏。”

    小孩安静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并关上门。

    父亲坐下来还生气。后来,他平静下来了。开始想他对孩子太凶了——或许孩子真的很想买什么东西,再说他平时很少要过钱。

    父亲走进小孩的房间:“你睡了吗,孩子?”“爸,还没,我还醒着。”小孩回答。

    “我刚刚可能对你太凶了,”父亲说,“我将今天的气都爆发出来了——这是你要的10美金。”“爸,谢谢你。”小孩子欢叫着从枕头下拿出一些被弄皱的钞票,慢慢地数着。

    “为什么你已有钱了还要?”父亲生气地问。

    “因为这之前不够,但我现在足够了。”小孩回答,“爸,我现在有20美金了,我可以向你买一个小时的时间吗?明天请你早一点回家——我想和你一起吃晚餐。” (佚 名)

    

    

    每次看到别的太太过生日或结婚纪念日,戴着先生送的新戒指、新耳环,王太太就羡慕得要死。

    王太太的首饰绝不比别人的差,甚至可以说要高级得多。逛珠宝店是王太太最大的嗜好,只要看见哪家太太戴了件新首饰,王太太一定去买件更好的,然后摇摇摆摆故意亮给对方看。

    “比我的好太多了!”对方瞪大眼睛问,“谁给你买的啊?”

    前面那句话固然是捧,后面那句可就说到王太太的痛处了。

    “我自己买的!”王太太表面潇洒,心里可不是滋味。她常想,为什么人家的老公没赚几个钱,却会为老婆买纪念品,我家的丈夫月入斗金,却忙得连结婚纪念日都从来不记得,更甭说买东西了。

    “我给你钱,折现!好不好?”

    每一次王太太提起自己的感慨,王先生就那么煞风景。钱!钱!钱!多没情调?!他为什么不能像小说里描写的,偷偷把一朵玫瑰花,留在老婆枕边,附带一张可爱的小卡片。那多美!

    “礼物的轻重,不是用钱来衡量的。最重要的,是送的人有没有心。”王太太有一次生气地说,“要是有一天,你死了,也该让我有些东西,能够睹物思人哪!”

    “如果我死了,给你留下钱,不是更实际吗?”王先生居然盯着手里的报表,连头都没抬。

    可是今天,王先生提早下班,一进门就把老婆拥入怀中。吃完晚饭,一家人去看了场电影;孩子睡了之后,王先生居然神秘兮兮地从手提包里摸出个东西,给太太套在手指上。

    王太太感动得哭了!兴奋得整夜睡不着。

    王先生也翻来覆去。突然伸手过来,把妻子搂在怀里,许久,许久,王先生低低地说:“最近公司体检,报告出来……” (刘 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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