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大马] 女子举报交通警察性骚扰

[复制链接]
Yahoo 发表于 6-5-2010 10:3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成为YANBONG会员吧!
时下最热门的资讯、娱乐、贴图等分享都在这里等你发掘哦!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吉隆坡5日讯)2名夜归女子超速驾驶,同时声称遭好色警员要求脱衣服,掰开双腿让他窥探春光乍泄!

2名互不相识,却有同样遭遇的女事主洪雅盈(26岁,会计师)及何美仪(23岁,驻唱歌手)周三在蕉赖国会议员陈国伟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叙述被非礼的过程。



据了解,2名事主分别在凌晨1时15分及1时50分左右,驱车路经蕉赖美达花园油站附近的路段,因超速驾驶而遭交警拦截。

她们异口同声地指出,交警曾询问她们是否要当场“解决”或是开传票,但2者均表示身上没钱。

不料,交警却要求2名事主当场脱衣服并搔首弄姿,尔后再掰开双腿,让该名警员窥探事主的裙底春光。

该交警的过份要求遭事主当场拒绝,2名事主也在事后分别向警局报案,并在陈国伟的安排之下,会见蕉赖警区主任阿都拉欣助理总监。

另一方面,陈国伟促请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慕沙哈山立即将涉案的警员停职查办,以平息民愤!

他指出,日前的一宗15岁少年遭警击毙案,已经引起民愤,如今再有交警涉及非礼及性骚扰公众案,因此他希望该名交警能停职查办,直到真相水落石出为止。

洪雅盈:问我是否有穿内裤

“他要我掰开双脚,并问我是否有穿内裤!”

洪雅盈在记者会上指出,当她被要求“解决”时,她向交警表示身上只有15令吉,不料该名警员竟当场要求事主脱衣服摆弄性感姿势,更要她张开双腿露出裙底春光让对方窥探。

“我听了之后当场愣住,一度以为听错,对方多次重复要求,更问我是否听得明白,我最后只好开窗交出身上仅有的15令吉给对方,然后快速离开!”

事主重申,“当时只身穿松身T恤搭配短裤,从美达花园的住家驱车前往吉隆坡中环车站接刚从沙巴回来的男友,我并没有穿着性感!”。

何美仪:要求张开双腿

“他说只要我张开双腿给他看,就会放我走!”

另一名事主何美仪指出,她放工后,从古仔路返往桑林花园的住家,途中被交警拦截。

该名交警看见身穿短裙的事主时,称赞事主的双腿很好看,随即要求对方张开双腿。

“他说只要张开双腿让他看,并没有说要摸,我坚决不依,并立即将身上的20令吉给对方,才得以安全离开。”

警局巧遇报案事主 好色交警嚣张大笑

好色交警毫无悔意,警局巧遇女事主时,竟态度嚣张!

洪雅盈披露,她事后前往警局报案时,竟在警局内重遇该名警员,事主当场认出他,不过,对方不但毫无悔意,更嚣张大笑。

据了解,事主在报案后,负责此案的查案官要求在事发地点进行路检的交警前往警局助查,惟,一名疑是交警领队的警员曾私下向事主要求其他的“解决”方式,却遭事主一口拒绝!

涉案交警已落网 证据足够控上庭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威拉末哈莫沙都今日发出文告证实,该名涉嫌非礼、性骚扰及贿赂的交警已经落网!

文告中表示,警方是根据2名女子的投报,逮捕该名现年52岁,隶属吉隆坡谐街交警局总部的警员,并作进一步调查。

“警方将会正视此事,并在搜集足够的证据后,将嫌犯控上法庭。”

此案已援引刑事法典第384(恐吓)条文调查此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起司 发表于 6-5-2010 20:35: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惩罚这种人渣!:yct0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YANBONG

GMT+8, 21-11-2024 21:30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重要声明:本网站是以即时上载留言的方式运作,本站对所有留言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立场等,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论只代表留言者个人意见,并非本网站之立场,用户不应信赖内容,并应自行判断内容之真实性。由于讨论区是受到「即时留言」运作方式所规限,故不能完全监察所有即时留言,若读者发现有留言出现问题,请联络我们。本站有权删除任何留言及拒绝任何人士留言,同时亦有不删除留言的权利。切勿撰写粗言秽语、诽谤、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击的言论,敬请自律。
Proudly hosted by
LinodeDigital Ocea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