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金河广场罕见命案 少妇跌死纯属意外

[复制链接]
Persephone 发表于 18-10-2007 03:0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成为YANBONG会员吧!
时下最热门的资讯、娱乐、贴图等分享都在这里等你发掘哦!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吉隆坡16日讯)警方根据目击者的口供及闭路电视录影带证实“金河广场坠楼案”纯属一宗罕见的意外事件,并未涉及任何刑事成份。

金马警区刑事调查主任陈吉成副警监向媒体披露,这起事件发生后,警方已传召约3名目击者问话,同时也向金河广场管理层索取闭路电视录影带助查。他说,闭路电视录影带画面清楚可见死者赖燕敏(译音,32岁)在事发时手握手机,在围栏旁徘徊对话数分钟之后坐上围栏。

之后她的手机突然掉在地上,她尝试弯下腰拾起手机,然后再坐上围栏。不料,就在这时相信她的身体失去平衡而往后仰,结果从4楼高处坠下底层舞台中。

据了解,隆市某广场在数年前也曾发生一宗类似意外事件。这不是第一宗。

另外,警方消息也指出死者相信从高处跃下,其解剖报告显示死者四肢皆骨折。与此同时,过猛的冲击力相信也导致死者坠地后右脸部血肉模糊、内脏也破裂。

意外毁天伦 死者丈夫痛哭

天妒红颜!长得清秀可人的死者与丈夫原有一个美好的家庭,却因一场意外事件毁灭了天伦。

据了解,身高约有5尺5寸的死者赖燕敏样貌长得清秀,与丈夫结婚10年,并且育有一子一女,分别3岁及1岁。

据了解,死者的丈夫在事发金河广场3楼经营水晶专卖店已有7年光景,惟不确定死者生前是否也协助丈夫经营水晶店,不过附近的店员偶尔会遇见死者到楼上的食摊打包食物。

死者丈夫李国良(译音,37岁)昨日闻讯后悲伤地痛哭,今日下午1时许在2名友人的陪同下抵达吉隆坡中央医院太平间办理领尸手续时,也因心情还未恢复平静而不愿对媒体发表任何谈话。

金河广场不回应

金河广场公关部受询及此案时也表示目前此案仍在调查中,因此不便作出回应。

不过警方昨晚在事发现场调查后,初步相信此坠楼案纯属一宗意外,并不含刑事成份,对此该部也表示赞同。

至于有关广场在此事后是否会加强安全措施,该部表示将会进行内部会议研讨此事。


■ 年轻的死者赖燕敏,原有一个美好的家庭,却因一场罕见的意外毁了天伦乐。



■ 警方人员将卧尸在舞台中央的女死者遗体盖上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JackZero 发表于 18-10-2007 04: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很可惜耶~~~:yct3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烦躁的女孩 发表于 18-10-2007 08: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年纪轻轻就酱子去了!
可怜的孩子们就这样没有了妈妈!
希望她的丈夫能够尽快从悲伤中回复过来,
并且好好的照顾孩子们!
刚刚上来YANBONG,但不知从何开始爬贴?欢迎使用 论坛导读功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uekijen 发表于 18-10-2007 10: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my jie jie d frenz c dao she die at they~ they say so scar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jun 发表于 18-10-2007 10: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天我也在场的,看尸体的时候已经盖布了,~可怜~:yct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小精灵 发表于 18-10-2007 11: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楼的 jun 的帖子

我也是~:yct27
刚刚上来YANBONG,但不知从何开始爬贴?欢迎使用 论坛导读功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sim128 发表于 18-10-2007 20: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朋友讲给她的血喷到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鱼娃娃 发表于 18-10-2007 20: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楼的 sim128 的帖子

有没有酱夸张。。:yct3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Bbnat 发表于 19-10-2007 20: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im128 于 18-10-2007 20:18 发表
我的朋友讲给她的血喷到咯。。





真的很像咯你。。
ehehe:yct6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lumgahmeng 发表于 11-6-2009 01: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去也怕怕了...别跟着我哦...
刚刚上来YANBONG,但不知从何开始爬贴?欢迎使用 论坛导读功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YANBONG

GMT+8, 21-11-2024 20:56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重要声明:本网站是以即时上载留言的方式运作,本站对所有留言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立场等,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论只代表留言者个人意见,并非本网站之立场,用户不应信赖内容,并应自行判断内容之真实性。由于讨论区是受到「即时留言」运作方式所规限,故不能完全监察所有即时留言,若读者发现有留言出现问题,请联络我们。本站有权删除任何留言及拒绝任何人士留言,同时亦有不删除留言的权利。切勿撰写粗言秽语、诽谤、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击的言论,敬请自律。
Proudly hosted by
LinodeDigital Ocea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