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国际] 蒂莫西·麦克维

[复制链接]
Persephone 发表于 6-5-2008 18: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成为YANBONG会员吧!
时下最热门的资讯、娱乐、贴图等分享都在这里等你发掘哦!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蒂莫西·麦克维是制造俄克拉荷马大爆炸的顽凶,2001年6月11日,美国印第安纳州的特雷霍特重刑犯监狱将对6年前制造俄克拉荷马大爆炸的顽凶蒂莫西·麦克维执行注射毒液的死刑。这是1963年来美国联邦政府首次恢复对死刑犯执行死刑。麦克维手上沾满168人的血。这位现年32岁的年轻人曾因一手制造了骇人听闻的俄克拉荷马大爆炸案而臭名远扬,在那次震惊美国的大爆炸中,他将一辆满载炸药的车开进了俄克拉荷马市政府一幢叫阿夫尔莱德·默拉·巴尔迪的日间看护中心引爆,共造成168人死亡、五百多人受伤。死亡人中有9名儿童,直到今天,甚至连麦克维本人提起这宗惨案时也承认“这是一场人间悲剧”。
       1995年4月19日上午9时04分,美国俄克拉何马城中心,“轰”的一声巨响,只见火光冲天,浓烟滚滚,响声和震动波及数十英里之外。瞬间,一座9层高大楼的1/3墙倒顶塌,碎石演飞,许多人血肉模糊,惨死废墟之中。
       这是一座联邦办公大楼,通常约有500名政府官员和职员在这里上班,2楼有一个日托托儿站,不少职员在上班时把孩子托放在那里。爆炸发生时,工作人员大都在办公室里。
       大楼周围停满了各种汽车,炸弹爆炸后,引起汽车着火、爆炸,有的人还没来得及下车便被炸死或烧死。爆炸波及到周围的楼房和住宅,也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
        在被炸大楼里,许多人被压死在办公室。被抢救人员抬出来的,不是尸体,就是血肉模糊、残肢断臂的伤残者。最惨的是儿童,他们中有的刚到人间不久,年龄在1岁至7岁之间。
        爆炸发生后,救援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许多受伤者被抬到街边临时搭起的急救点,很多开车路经此地的人主动停下来搭载伤员。抢救工作仍在紧张地进行。
        官方说,这是美国75年来最严重的一次恐怖主义制造的爆炸事件,联邦调查局根据炸飞了的车轴和深8英尺、直径20英尺的弹坑断定,恐怖分子将一辆装有1000到1200磅炸药的汽车停在大楼北面楼下,然后引爆。
       联邦调查局当天发布紧急通缉令,通缉涉嫌的3名男子。
       4月21日,美国联邦调查局下令逮捕两名制造俄克拉何马城爆炸事件的嫌疑犯。
       美国司法部长珍尼特-雷诺20日宣布,政府悬赏200万美元将嫌疑犯捉拿归案。在俄克拉何马城,救援和寻找幸存者的工作仍在继续。
        克林顿20日再次表示一定要抓住罪犯。他说,政府已派遣200名联邦调查局官员到现场破案,克林顿还下令全国所有联邦机构下半旗,向爆炸事件中的死难者致哀。
        4月22日,美国联邦调查局和警方继续搜捕俄克拉何马城爆炸案的嫌疑犯。
        已经落网的第一名嫌疑犯麦克维仍在接受审讯。21日向警方自首的特地-尼科尔斯开始被认为是通缉中的第二名嫌疑犯,由于他和他的兄弟詹姆斯-尼科尔斯过去与麦克维同在一个部队,并保持密切关系警方仍以弹药制造嫌疑犯将兄弟俩拘留。
       4月23日,美国总统克林顿表示将采取一系列新措施,同来自国内外的恐怖主义作斗争。
       克林顿在出席俄克拉何马市的大爆炸死难者追悼大会后说,他已命令司法部长珍尼特-雷诺主持一个高级别的审查委员会,在60天内对联邦政府所有办公设施易遭袭击之处进行检查。
        美国联邦调查人员23日又逮捕一名与俄克拉何马城爆炸案有关的嫌疑犯,至此,美国联邦调查入员共拘留了4名与俄城爆炸案有关的嫌疑犯,但联邦调查局通缉的两名重大嫌疑犯中的第2人仍然在逃。
         联邦特工人员当天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圣迪贝纳市以抓逃兵的名义逮捕了这位名叫大卫-伊尼格斯的男子。伊尼格斯现在军中眼役,他涉嫌开小差和参与制造俄城爆炸事件,目前,他正在接受联邦调查局的审讯但还没有受到指控。
         经过紧张的16个昼夜之后,至5同l日深夜,美国俄克拉何马城爆炸案现场终于清理完毕,现已查明死难者总计为165人,仍有2人失踪。
        现场救援人员认为,由于爆炸威力巨大,2名失踪者的肢体可能已被炸碎。
        俄城爆炸案的侦破工作几天来没有新的明显进展,在押嫌犯麦克维仍不交待任何口供,而向全国通缉的另一名嫌犯则仍然在逃。
        据报道,死难者的家属近日将最后一次被允许到爆炸现场对死难者致以哀悼,随后,被炸大楼将予以拆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YANBONG

GMT+8, 22-12-2024 18:00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重要声明:本网站是以即时上载留言的方式运作,本站对所有留言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立场等,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论只代表留言者个人意见,并非本网站之立场,用户不应信赖内容,并应自行判断内容之真实性。由于讨论区是受到「即时留言」运作方式所规限,故不能完全监察所有即时留言,若读者发现有留言出现问题,请联络我们。本站有权删除任何留言及拒绝任何人士留言,同时亦有不删除留言的权利。切勿撰写粗言秽语、诽谤、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击的言论,敬请自律。
Proudly hosted by
LinodeDigital Ocea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