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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洛克道灭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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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ephone 发表于 2-5-2008 15: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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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
朱盛才(约1920年代-约1950年代),香港人,曾于国民政府军队服役,1950年代来港住于兄长位于湾仔骆克道的家中,疑因受不住家人的冷嘲热讽,利用早已预备好的砍柴刀,斩死兄嫂及其家人,将一名侄儿从4楼住所抛出街外,并以电油焚烧单位,酿成3死3伤,案件轰动香港,他被判以缳首死刑。

他行凶前不久曾向兄嫂表示要上演“六国大封相”,自此该词被用作形容发生激烈争执,直至现在。


背景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曾当过国军军官的朱盛才当时约25岁,带著一笔小财,从中国大陆到香港投靠哥哥朱醒材,其时兄长在美国经商,他与大嫂关月娥居于湾仔骆克道359号4楼(今湾仔鸿图大厦)。

当时的香港,业主常把家中一隅分租以帮补家计,朱盛才所住的地方亦住了三户:

1.朱醒材是单位业主,与妻子育有一子,居于尾房;
2.关月娥胞妹关月美及丈夫黄子骧,育有3名年幼子女,包括4岁儿子黄世荣及3岁女儿黄小纶,居于头房;
3.关月娥的弟弟关鸿生及妻子陈肖,居于中房;
4.家中另有女佣黄美,住宅内亦有床位分租予给寡妇吴三姑及黄绮文,黄绮文为黄子骧之妹。

朱盛才初来港时,身上财富本足够经营小生意,但他却长期不事生产,不消一年已花光,常向大嫂要钱,关月娥、关月美及陈肖三名女子,开始对朱盛才冷嘲热讽。

朱盛才和吴三姑之间的暧昧关系,亦引起大嫂不满,并不再财政上支持他,不久,吴三姑搬出单位。朱盛才与吴三姑其实并无暧昧,反而他与黄绮文感情要好,黄其后搬往九龙石硖尾居住;朱为了避开家人冷嘲,不久亦搬往黄家同居。

在一次吵架中,盛怒的朱盛才表示迟早要上演一场《六国大封相》,但仍被三名女子奚落;家中的工人亦站在同一阵线,对他加以嘲讽。这段期间,朱盛才悄悄买下一把砍柴刀及电油,放在家中。


凶案
1951年11月5日,朱盛才返回骆克道单位收拾物件,三名女人骂他“生人霸死地”,双方发生争执。他即时冲入厨房,抽出砍柴刀,冲回屋内,将门锁上。

朱盛才对关月娥表示:“你们不是渴望看我的《六国大封相》吗?我早已准备好,这把刀也给你们买下个多月了,今天我就要大开杀戒!”说罢便先向大嫂挥刀狂斩。关月美上前制止时,头部及双手被砍中,负伤奔出单位求救。朱盛才此时冲进头房,一刀劈向关月美年仅3岁的女儿,脑浆四溅,当场毙命。陈肖正欲逃命,但被乱刀砍死;欲奔下楼求救的老工人黄美走避不及,身受重伤。

朱盛才在自己的床下,拿出一罐预备好的电油,倒满一屋,纵火焚烧。当他准备逃走时,4岁男童黄世荣吓得呆站,朱盛才随即将他抓起,从4楼抛出街外。

当时街上已有大批逃避火灾及围观的街坊,黄童跌在人群中,头破血流,左足折断,身受重伤。有目击者事后表示,以为那是朱盛才为逃避火灾的权宜之计,故当他逃走时,并未有人拦阻。

消防员未几抵达现场灌救,最终发现三死三伤,死者为陈肖、关月娥及黄小纶,伤者则为关月美、黄世荣及黄美。其余住客因为外出工作或上学,避过一劫。


缉捕
此伦常谋杀案轰动香港,当时香港报章报道,朱盛才因借钱不遂而杀人,警方大加搜捕,以防他逃离香港。

1951年11月8日清晨6时50分,即事发后3天,身穿白花短袖夏威夷恤、间条西裤、白饭鱼鞋、肤色黝黑的朱盛才到中环荷李活道中央警署自首。警员立即将他押往报案室,侦缉人员严阵以待,向他进行警司警诫。由于案发地点乃毗邻的湾仔,当时管治湾仔的香港岛东区警署,旋即派人“接犯”。警员向朱盛才搜身时,他身上有一个1角硬币、一封信和三条手帕。信件抬头为“探长和记者先生”,内容反驳报章的报道不实,并声称为了将谋杀的动机和真相公诸于世,才不甘与仇人同归于尽。


审讯
据朱盛才的供词,他当时本想跳楼同归于尽,但见街上站满途人,于是趁乱逃走。逃亡时,他曾跑到女友黄绮文及友人的地方暂避,但由于案件极为轰动,没人愿意收留,只好向警方自首。

法庭首先审讯他谋杀女子陈肖一项控罪。现时香港法庭为对死者公平,多会审讯所有控罪,但当时法庭为减省司法资源,常以这种方式审讯谋杀犯,因为只要一项谋杀罪成立,即会被判缳首死刑。

辩方指,朱盛才受过度剌激,在神志失常的状态下杀人,但控方反驳,精神报告指被告没有精神问题,而且犯案前有部署,犯案时刻意锁门,反映有预谋犯案,行凶时亦神志清醒。最后,陪审团一致裁定罪名成立,判处缳首死刑。

他在一封写给警方的自白书中,剖白自己受家中女人冷嘲热讽,又指原本只想放火烧屋,但大嫂大力反抗,才令事件一发不可收拾,自己前往自首无非是想“抵命”以作为补偿。他又指,最痛恨的是关月美,因她赶走了女友黄绮文。

此发生于1950年代的凶案已被人遗忘,但案中提到的《六国大封相》,已成为香港俚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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