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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一九九七年香港秀茂坪童党烧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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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ephone 发表于 29-4-2008 01:3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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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茂坪童党烧尸案”

在港台评选的“十大轰动案件”中排第五位,它的轰动在于成年人世界没想到未成年人如此残忍、凶暴。

1997年5月14日晚上,年仅16岁、花名阿鸡的陆志伟成為一班冷血童党虐打的对象;势孤力弱的他,於肉随砧板上的情况下任由宰割,求助无援。经过三小时惨无人道的对待之后,於翌日黎明前结束他短暂的生命。涉案的兇徒一共十四人,但令人齿冷的是他们犯案时都不足十八岁!    事发前,住在秀茂坪的轻度弱智男子三叔被这班童党欺负,事后他们思疑阿鸡怂恿三叔报警,因而转移视线,向阿鸡下毒手。在死亡约会上,有人使出各种新的招数虐打阿鸡,包括令人毛髮直竖的"人肉打桩机";有人更出外搜寻新的武器以增加刺激性,连本来旁观的女童都加入围殴行动,对死者亳无怜悯之心;这一切都显示出他们的世界充满暴力,而且有一套独有的道德标准!主审法官王见秋曾经形容这宗童党虐杀案為一项令人震惊的罪行,并且以恶毒、无人性、极端残忍暴力来形容几名主犯。他又认為首领傅显进亳无怜悯之心、无药可救,是一名危险的年青人。而另一方面,被判谋杀罪名成立的共犯黄金宝,在入狱前曾经表示,阿鸡的死是他预料之外,因為以往三叔被眾人虐打,都能命存!
   在暴戾与无知之间,这班年青人狠狠地剥夺阿鸡的生命。他们沉溺在充满英雄主义的漫画世界之中,认为人是打不死的!另一方面,他们以社团的方式结党,将被视為"二五仔"的阿鸡以家法伺侯。其中一幕的虐打过程,就是由其中一人背出一首有众人名字的诗,到哪名字时,就由哪位出手虐打阿鸡,整个暴虐过程,就彷彿是一场疯狂的游戏。
   当众人发现阿鸡的呼吸越来越微弱时,便渐渐焦急起来;其中一名主犯智伟,在情急之下向关帝祈求保祐阿鸡不要死,而另一人更打算找黑市医生回来抢救阿鸡;但是一切都太迟了,因為阿鸡已经返魂乏术,故此他们唯有设法将阿鸡的尸体处置。他们的方法就是将尸体用纸箱装载,运往秀茂坪三十二座的垃圾房烧毁,但在此之前他们以腐蚀液淋在阿鸡的脸上,使人无法认出尸体的样子,最后他们更将烧剩的尸骸掉在垃圾车之中运去堆填区。而阿鸡就这样从人间蒸发了……
    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宗表面上亳无破绽的残酷烧尸案,终於在目击证人三叔的举报下曝光!
   案件在1999年1月审判,案中一名被告石子健转為污点证人,协助警方破案。结果,六名主犯被判谋杀罪成立,其中四人被判处终身监禁。直至去年7月中,六名被告上诉要求推翻定罪,结果第三被告麦家豪成功由谋杀罪改判為严重伤人罪,由入狱廿六年改為入狱七年,而另外四名被判终生监禁的少年,就由王见秋法官改判有期徒刑,最少服刑年期由22至25年不等。法官王见秋承认自己初判的时侯,因一时疏忽,并无依例给予他们最低刑期,只是判他们终身监禁。但是他亦重申,文明社会绝不容许这种残暴罪行发生,被告应判阻吓性的刑期,否则将会尸骸满佈!而这班年青人,亦為他们的罪行负上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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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帮帮主 发表于 29-4-2008 01:5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残忍.....那么年轻就那样了
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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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l231255 发表于 12-7-2022 23:5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恐怖吗?先看看吧
刚刚上来YANBONG,但不知从何开始爬贴?欢迎使用 论坛导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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