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南狮竞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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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南狮竞赛规则~
第一章竞赛组织机构
第一条竞赛委员会
根据比赛的规模,可设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组。由负责竞赛业务的行政人员及若干技术骨干组成,在大会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起整个大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第二条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2至3人。
二、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评分裁判5至9人,套路检查裁判2人,记分员1人,计时员1人。
三、编排记录长1人,编排、记录员1至2人。
四、检录长1人,检录员3至5人。
五、宣告员1至2人。
第三条裁判人员的职责
一、总裁判长
(一)全面负责整个竞赛的裁判工作,确保规则的执行。比赛前组织裁判人员熟悉规则和裁判法;检查各项准备工作;落实裁判员的分工。
(二)讲解和解决规则中不详尽或无明文规定的问题,但无权修改规则。
(三)发现裁判员在裁判工作中有明显不合理现象,有权责成该组裁判长进行调整。
(四)比赛中,运动员有不当行为或裁判员发生严重错误时,有执行处罚的权力。
(五)竞赛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裁判人员。
(六)审核并宣布比赛成绩,组织裁判人员做好总结工作。
二、副总裁判长
(一)协助总裁判长工作。
(二)当总裁判长因故缺席时,由一名副总裁判长代行其职责。
(三)负责审核比赛场地、器材。
(四)督促检录组、编排记录组和宣告员的工作。
三、裁判长
(一)组织裁判组的业务学习,落实裁判的工作。
(二)负责运动队申请重做和由裁判长执行的其它错误扣分,宣布最后得分。
(三)当裁判员评分出现明显不合理现象或有效分之间出现不允许的差数时,有权召集裁判员统一标准,或出示基准分进行调整。
(四)对裁判员有劝告、警告或建议撤换的权利。
四、评分裁判员
(一)认真执行大会的各项决定,服从裁判长的领导,参加赛前业务学习,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严格按规则进行公正、准确、独立地评分;公开示分和做好详细记录。
(三)判定运动员出界情况,及时记录并交裁判长查核。
五、套路检查裁判员
(一)赛前根据各队套路登记表,检查统计套路难度、动作等级,比赛时进行复核。如遇与规则不符及时报告裁判长。
(二)宣告运动队临场套路难度得分。
六、编排记录长
(一)负责编排记录组的所有工作,审查报名表,负责成绩公告、编排成绩册。
(二)准备好比赛时需要的表格,审核成绩,排列名次。
七、检录长
(一)负责检录组的全部工作,组织检录员对运动队的人员、服饰、器材等进行检查,召集运动队做好入场准备。
(二)对不符合规则或规程的情况,通知运动队自行更改。如不服从,有权不准其上场比赛,并报告裁判长。
(三)赛后对检录内容进行抽查。
第四条其它裁判人员和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其它裁判人员包括编排记录员、检录员、计时员、记分员、宣告员、技术摄像员。
一、按时到会,熟悉相关的业务。
二、在裁判长、编排记录长、检录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计时员准确计算参赛运动员完成套路的时间,如遇时间不足或超时情况,及时报告裁判长。
四、记分员在记分表上记录评分裁判的评分、裁判长权限的各类扣分,计算、记录平均分,统记最后得分。
五、宣告员在副总裁长指导下进行赛前准备,临场利用评分间隙宣告和介绍竞赛规则、规程,比赛的有关知识和组委会指定的宣传材料。
六、技术摄像人员在副总裁判长领导下完成各场比赛的摄像工作。
七、工作人员包括技术调研、电脑操作、场地器材、医疗保健等人员。
第二章参赛人员及其规定
第五条参赛人员及其规定
参赛人员包括运动队的领队、教练、运动员。
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参赛人数每队10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8人(上场人数不能超过8人少于6人),以上人数包括替换队员、伴奏队员。
二、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医院体检合格。
三、各运动队必须按规程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报名表,主题内容、传统套路动作登记表、传统舞狮难度动作等级申报表和器材配置平面示意图等。
四、运动队应公平竞赛,听从大会指挥,服从裁判。
五、任何参赛人员不得在比赛期间对裁判人员施加影响和干扰。
六、本队场外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场上运动员进行提示、指导。
七、每名运动员每次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第三章竞赛通则
第六条比赛
一、传统舞狮比赛按性别、年龄可分为男子组、女子组。
二、传统舞狮比赛项目可分为:传统南狮套路(单狮2人,在平地或简易器材上比赛)。
三、传统规定套路。
四、传统鼓乐。
五、比赛套路提议以第一类为主,参赛运动队可以以任何传统舞狮青、阵套路进行参赛。
一类:狮子出洞、狮子出林、狮子上楼台、狮子过三山、狮子上云梯、狮子吐球、桥青、蛇青、蟹青、蜈蚣青、盆青、椰子青、采灵芝、步步高。
二类:狮子滚球、狮子滚柱、七星伴月、八仙贺寿、苏秦座车、水底捞月、三羊开泰、姜太公钓鱼、鲤鱼跃龙门、仕林祭塔、小龙门、蜘蛛青、蝎子青。
三类:开门大吉、枯树藏宝、金玉满堂、鱼翁撒网、关公守华蓉、金线吊芙蓉、智取珍珠旗、五福临门。
六、大会提供公用比赛器材(台、椅、凳等),也可以在公用器材中更换一组自备的器材,但必须保证安全并符合规则的要求,经大会批准后使用。
第七条 比赛套路时间
比赛套路的时间为8至12分钟,布置器材时间不超过10分钟。
第八条鼓乐与计时
传统舞狮鼓乐是烘托气氛、转换节奏、激励队员情绪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鼓乐旋律、节奏快慢等要与舞狮动作协调一致,应以传统三声、七声、三七声、梅花七声等鼓乐为主要演奏。
二、计时
(一)运动员候场完毕,鼓乐声起为计时开始;
(二)运动员以摘狮头、狮被并步行礼为计时结束。
(三)计时以临场裁判组计时表为准。
裁判组以两块表计时,按接近规定时间的表计算为准。
第九条 弃权
一、运动员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查验参赛证件、检查器材、服饰等),三次检录不到即视为弃权。
二、宣布该队进场超过时间3分钟,运动队不进场参加比赛,即视为弃权。
第十条比赛顺序的确定
在竞赛委员会的监督下,赛前由各运动队派代表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第十一条名次评定
舞狮比赛分预赛、决赛,按成绩高低排定名次。
一、比赛名次的确定,根据竞赛规程关于录取名次的规定进行。
二、预赛阶段得分相等的确定;
(1)如相等,以无效分的平均值接近有效分平均值者列前;
(2)如再相等,以无效分的平均值高者列前;
(3)如再相等,名次并列。
三、决赛阶段得分相等的确定:
(1)预赛中名次前者列前。
(2)如再相等,以无效分的平均值接近有效分平均值者列前;
(3)如再相等,以无效分的平均值高者列前;
(4)如再相等,名次并列。
第四章场地器材服饰保护措施
第十二条 场地
(一)比赛可在地毯或平整场地上进行。
(二)比赛场地为边长15m的正方形平整场地(特殊情况,最小面积不得少于边长12m的正方形),要求地面平整、清洁,场地边线宽为0.05m,边线内沿以内为比赛场地。边线周围至少有1米宽的无障碍区。
(三)竞赛场地高度应从地面量起,至少有8m的无障碍空间。
第十三条器材
要求:狮头、狮被大小匀称、协调,要求保持形态完美。
(一)狮头:正面宽应不少于0.55 m,高不少于0.5 m,长不少于0.7 m。
(二)器材:
器材应简易,其高度最高不得超过2m,长度不得超过10 m。
(三)不准许以生禽动物作为器材摆设。
(四)任何陶瓷、瓷器不得特特制。
(五)不许以任何危险易燃物品作为器材摆设。
第十四条服饰
运动员应穿具有特色的比赛服装,要求穿戴整洁,舞狮队员的服饰、款式、色彩与狮头狮身相协调。
第十五条保护措施
一、为避免伤害事故,运动队必须在简易器材、高台等器械下面设置海绵保护垫;否则,不得参赛。
二、在比赛中,允许本队1至4人进场保护;但不得影响比赛和碰触器材。
三、赛前宣布禁止使用闪光灯拍摄,并在比赛时实施。
第五章传统舞狮动作的分类和难度
第十六条传统舞狮难度动作的组成和分级
传统舞狮难度动作按动作的难易程度分为A级难度动作和B级难度动作。
A级难度动作:是在平地上进行舞狮,其技术较为简单的基本技巧动作;
B级难度动作:是在简易器材及高台上舞动,其动作在A级动作上有所发展和提高,并具有一定的难度的技巧性动作。
第十七条传统舞狮难度动作的难度分值
套路难度动作分值统计A、B两级动作或根据竞赛性质确定统计方法。
一、A级动作:每个分值为0.1分。
二、B级动作,每个分值为0.2分。
第十八条传统南狮动作的分类与难度定级
一、上腿(单腿或双腿)
1、平地上腿;
2、平地上腿、狮尾单足提起站立超过5秒。 A
3、平地180度转体回头跳接上腿。 A
4、平地连续180度转体回头跳接上腿。 A
5、平地快速后退接上腿。 A
6、平地快速向前推进接上脚。 A
7、平地与器械之间上腿。 A
8、在器材上或高台上腿。 B
9、在器材上或高台、狮尾单足提起站立超过5秒。 B
10、在器材上或高台180度转体回头跳接上腿。 B
11、在器材上或高台连续180度转体回头跳接上腿。 B
12、在器材上或高台快速向前推进接上腿。 B
二、站肩、坐肩、坐头、蹾膊、蹾台:
1、平地站肩 A
2、平地坐肩 A
3、平地坐头 A
4、在器材上或高台站肩 B
5、在器材上或高台座头 B
6、在器材或高台站肩接蹾膊 B
7、在梯上或高台蹾梯或蹾 B
三、钳腰:
1、平地钳腰 A
2、平地站腿弯腰 A
3、平地钳腰360度旋转一周 A
4、在器材上或高台钳腰 B
5、在器材上或高台站腿弯腰 B
6、在器材上或高台钳腰360度旋转—周 B
四、翻滚
1、在平地各种翻滚 A
2、在器材或高台跳落地上接翻滚 A
3、在器材上或高台翻滚落地 B
五、梯、盆、球、煲
1、踩沙煲(单人) A
2、踩木盆(单人) A
3、上球(单人) A
4、上梯(单人) A
5、踩沙煲坐头、站肩、钳腰上腿等 B
6、踩木盆坐头、站肩、钳腰、上腿等 B
7、球上坐头、站肩、钳腰、上腿等 B
8、木盆上(单人)单腿站立 B
9、木盆上(单人)交换步法 B
10、梯上坐头、站肩、钳腰、上腿、悬挂等 B
六、其它
1、吞、吐球(踢球、狮口接球) B
2、双脚夹青跳起接抛进狮口 B
3、双脚夹盆跳起接抛进狮口 B
4、双脚或单脚踢起辅助器材或青 B
5、徒手拆椰子 B
6、徒手拆柚子(沙田柚) B
7、上猪笼(竹制品) B
8、用绳标、飞铊、腰带取青 B
第六章传统套路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传统套路的结构(编排)要求
传统舞狮是一项综合性的人体运动。狮头、狮尾两人充分运用人体多种姿态,在或动或静中将力度、形神及传统舞狮艺术等柔合于舞狮中,逼真地演绎出各种栩栩如生的姿态,表现了狮子雄壮威武、豪放粗犷、顽皮活泼、谨慎多疑等习性。
传统套路结构(编排)要求:
传统舞狮,首重采青,青、阵(主题)的种类繁多,内容丰富,要求以每个不同套路的不同内容主题,按传统舞狮法(基本规律、逻辑、程序)进行,借助简易器材、摆设抽象性的山、岭、岩、谷、溪、涧、水、桥、洞、井、塔、车、羊、鱼、虾、蟹、龟、蛇、蝎、蜂、蜘蛛、蜈蚣、鸟、雀等景和物,演绎和表露出狮子喜、怒、醉、睡、醒、动、静、惊、疑、怕、寻、见、探、望、戏和翻、滚、卧、闪、腾、扑、跃、跳、起、伏、坐、蹲、咬、舔等形神、姿态。合理地展现狮子擦脚、搔痒、洗面、挖耳、伸腰、出洞、入洞、出林、追蜂、扑蝶、望月、惊天、照水、戏水、饮水、抹嘴、弄须、刷牙、擦眼、咬虱等传统的狮性形式,鼓点要圆滑、轻、重、快、慢有序;配搭准确,动作与传统的鼓乐伴奏和谐一致,使整个套路既要有观赏价值,又要有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和保存传统特色的作用。
第二十条套路的评分标准(满分为10分)
一、形神表现,分值为3分。
形神动作要完美,神态丰富、演示逼真,不少于10种表现,如:喜、怒、醉、睡、醒、动、静、惊、疑、怕、寻、见、探、望、戏等每少一种扣0.3分。
二、动作难度,分值为1分。
(一)表现完美无瑕,动作一气呵成者,给予满分;与以上标准有差距者,根据情节扣0.05至0.1分。
(二)难度分值以A、B级相加计算,超过分值1分不作加分计算,重复动作只计一个。
三、狮乐配合,分值为2分。
(一)舞狮动作与鼓乐伴奏要紧密配合,自然合拍,声调要突出轻、重、缓、急和谐一致,风格独特,有典型传统式并较好地烘托舞狮气氛,给予满分。
(二)与以上标准有差距者,根据情节扣0.05分至0.5分。
四、步型、步法,分值为2分。
狮头与狮尾动作相互配合,动作协调,整齐一致,步型、步法灵活、稳健扎实多变(不少于10种步型、步法。如马步、弓步、虚步、麒麟步、跪步、独立步、跳步、大小两移步、抢步、碎步、探步、倒插步、蟠龙步等。)每少一种扣0.2分。
五、狮型、服饰、进退场礼仪、器材设计:分值为1分
狮饰、服饰得体,临场精神饱满、礼貌大方整齐,能充分利用器材配合主题表现狮的各种形态,效果显著给予满分。凡与以上标准有差距者,根据情节扣0.05分至0.1分。
六、套路主题(结构、编排),分值为1分。
凡套路内容符合情理、结构紧奏,表演能按规律逻辑、顺序进行,结合主题,情节突出,现场发挥好给予满分。凡与以上标准有差距者,根据情节扣0.05分至0.1分。
第二十一条对引狮员、大头佛的规定
一、在比赛中不设引狮员和大头佛、山人或助演人员。 (特定比赛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对替换队员的规定
一、替换队员在赛场外,可兼鼓乐伴奏。
二、比赛进行中不得进行替换。
第七章舞狮动作失误扣分细则
第二十三条裁判员扣分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套路,中途退场者不予评分。
二、大跌(每出现一次扣1分)。
(一)狮头、狮尾俱跌于器材上、高台或平地。
(二) 狮头或狮尾离体,一方跌落于器材上、高台或平地。
(三)不设青或无主题。
三、中跌(每出现一次扣0.5分)
(一)狮头狮尾其中一方跌于器材或高台或平地。
(二)有青不采或采青没有完成。
(三)失误时,人狮离位而未离体。
(四)采青时,狮青脱落而不能取回落青。
(五)采青内容(主题、程序)违例:狮子出洞,无洞的形式;悬崖青,从高下跳;桥青,从桥底过;蛇、蟹、蜈蚣青从正面采青等。
四、小跌(每出现一次扣0.3分)
(一)凡在器械上出现滑足、失足;上腿出现滑足超过膝盖以下。
(二)竞赛中出现失衡、附加支撑。
(三)上器材时器材损坏或倒下。
(四)采青时狮青不慎脱落,但仍能以其技巧取回落青。
(五)乐器跌落地上。
(六)狮头或狮尾非规定碰撞物体、器材。
五、失误(每出现一次扣0.1分)
(一)凡狮头狮尾上单腿滑足。
(二)狮头狮尾非规定相撞。
(三)狮饰、服饰(包括狮头配件、舞狮服饰、鞋、头饰、腰饰等)脱落。
(四) 进场、退场,队员列队礼仪不整齐。
(五) 不合理采青(颈下采青、手伸出狮口外等)
第二十四条裁判长扣分
一、违例
(一)参赛运动队出赛人数超出或少于1人。(扣1分)
(二)器材、高台高度或长度与规定不符。(每一项扣1分)
(三)保护人员不得超过4名。(违者扣0.5分)
(四)保护人员如在临场比赛中触及狮、或触器材、或提示(每次扣0.5分)。
(五)用生禽动物,特制陶瓷、瓷器、危险易燃物品作为摆设布阵(每项扣1分)。
二、时间
参赛时间超出或不足扣分;不足或超过规定时间1秒至15秒扣0.1分;不足或超过规定时间15.1秒至30秒扣0.2;依次类推。
三、重做
凡因客观原因造成比赛中断,经裁判长允许可重做一次,不予扣分;凡因运动员失误,受伤、器材损坏等主观原因造成比赛中断者,可申请重做,扣1.0分。
四、出界
比赛时,队员踩线或出界,每出现一次扣0.1分。
第八章评分方法
第二十五条裁判员评分
裁判员根据运动队现场发挥的技术水平,依据舞狮评分规则标准,减去由裁判员执行的失误的扣分,即为该队的得分。
第二十六条应得分的确定
(一)5名裁判员评分,取中间三个有效分值的平均值为运动队的应得分;
(二)7名或9名裁判员评分时,取中间5个有效分值的平均值为运动队的应得分;
(三)应得分只取小数点后两位。
第二十七条有效分的差数规定
一、当应得分在9.5分和9.5分以上时,差数不得超过0.2分:
二、当应得分在9分至9.5分以下时,差数不得超过0.3分;
三、当应得分在9分以下时,差数不得超过0.5分。
第二十八条基准分的应用
当评分裁判员有效分之间的差数出现不符合规则规定时,裁判长判定的分数即为基准分,将基准分与其最接近的两个有效分数相加除3,即为该队得分。
第二十九条最后得分
裁判长根据规则,在该队应得分中减去套路完成时间,套路难度不足、重做、违例、出界等失误所致的扣分分值后,所余分值即为该队最后得分。
第九章其它
第三十条解释权
本规则解释权属中国龙狮运动协会、广东省龙狮运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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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舞狮比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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