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大马] 跨银行提款服务 4月起征6%消费税

[复制链接]
orton 发表于 20-12-2014 18: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成为YANBONG会员吧!
时下最热门的资讯、娱乐、贴图等分享都在这里等你发掘哦!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吉隆坡19日讯)在明年4月1日开始落实消费税后,通过MEPS服务提款的用户都必须缴付6%的消费税。

据财政部周五在面子书专页上解释,由各银行征收的跨银行自动提款机(ATM)服务如MEPS(大马电子付费系统私人有限公司)收费,将会征收消费税。

该部举例说,若马银行的用户在联昌国际(CIMB)的提款机提款100令吉,MEPS的1令吉服务费将征收6%的服务税,即6仙。不过,提款的数额(100令吉)则不会征消费税。

这也意味着,若马银行持卡人在马银行本身的提款机提款,就无需缴付MEPS服务费,也表示不会有消费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Yahoo 发表于 21-12-2014 01:43:51 | 显示全部楼层
GST还有多少我们是不知道的呢?真担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kidneow 发表于 2-1-2015 15: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很明白。。这就是说我们提出来的钱是没有消费税的?
刚刚上来YANBONG,但不知从何开始爬贴?欢迎使用 论坛导读功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YANBONG

GMT+8, 26-4-2024 02:02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重要声明:本网站是以即时上载留言的方式运作,本站对所有留言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立场等,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论只代表留言者个人意见,并非本网站之立场,用户不应信赖内容,并应自行判断内容之真实性。由于讨论区是受到「即时留言」运作方式所规限,故不能完全监察所有即时留言,若读者发现有留言出现问题,请联络我们。本站有权删除任何留言及拒绝任何人士留言,同时亦有不删除留言的权利。切勿撰写粗言秽语、诽谤、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击的言论,敬请自律。
Proudly hosted by
LinodeDigital Ocea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