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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国际:选前财产不必公布 议员公布资产时也应公布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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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 发表于 1-4-2008 22:5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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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国际组织今日向政府提出三项公布中选议员财产的建议,并敦促当局改革反贪污局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机构,以便更有效地打击贪污。

ramon navaratnam透明国际大马分部主席拉蒙(Ramon Navaratnam)今日发表文告,欢迎首相阿都拉宣布国阵议员和受委官职者必须公布财产的决定;但是,他认为,除了公布财产之外,议员们也必须公布本身的债务。

“这是很重要的,因为我们必须有关财产的净值。一些狡猾的人,有时候的借贷可能超过本身的财产,而未被发觉贪污。”

首相阿都拉日前在公布新内阁名单时宣布,所有正副部长必须在五年之内向公众本身财产两次。

持续更新财产申报非两年一次

不过,拉蒙认为,为了更有效及公平起见,议员们无需公布中选议员前所累积的财产总数。

“宣布财产存有一些风险,因为公布个人资产与债务,可能会威胁个人的安全。”

不过拉蒙认为无须公布中选前资产的建议,明显与其他亚洲国家如台湾要求公职人员甫上任就公布本身所有资产的作法有所不同。


拉蒙也提出三项建议:

1)规定中选议员与受委公职人员公布他们上任后的净资产。

2)这些资产必须持续性地更新,而不只是两年一次。

3)当这些官员和近亲(包括妻子、孩子和其妻子)购买新资产或负债时,必须即时作出公布。

拉蒙表示,虽然中选议员或受委的官员的记录将从上任后算起,但是这不代表他们过去以不正当手段敛财,就可以逃过反贪污局的调查或受到检控。

让反贪污局独立操作有效肃贪

因此,他呼吁政府必须改革反贪污局作为一个完全独立的机构,以便更有效打击贪污及得到公众的支持。

“肃贪是一场必须策略性执行的硬战。因此,所有相关法令必须受到检讨和修改,以便全方位的对付贪污。”

他说,资讯自由法令与保护吹哨者法令,是政府必须优先草拟制定的法令。

“我们必须以对抗共产党恐怖分子同等的热忱来进行肃贪。对付贪污的战争,必须拥有相同或更高的政治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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