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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 林冠英:推动建筑及房屋业发展 确保人民有能力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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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 发表于 25-3-2008 07: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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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冠英与槟城房地产发展商公会代表对话,在场者包括槟州第一副首席部长法鲁斯,第二副首席部长拉玛沙米、州房屋委员会主席黄汉伟,以及工会主席陈福星。               
                                               
                                ■ 槟城房地产发展商公会前任主席拿督王锦发与黄泉安交流,中为谢庆辉。               


(槟城24日讯)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强调,尽管槟州"寸金尺土",不过州政府将致力于让发展商有能力建造房屋,但在同时,发展商也有必要确保屋价不会过高,以便州内人民都有能力购买。
他承认,这项问题需要深入的探讨,所以也需要时间去研究,以寻求一项可实行的解决方案。
他说,槟州的土地昂贵,已导致州内几乎无法购买他们有能力负担的房屋,而且这项问题存在已久,甚至长达10年时间。
他指出,目前槟州新政府正在寻求一项解决方案,在推动建筑业及房屋业的发展同时,也确保人民可以购买他们能力可以负担的房屋。
他是于周一下午在光大28楼与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商公会槟城分会代表对话后,向记者如此指出。
他透露,以槟城房地产发展商公会主席拿督陈福星为首的公会代表们在对话中提出很多存在已久的问题,而新的州政府希望能通过时常的对话及讨论,将所有问题解决。
他也承认,州政府不能100%满足所有的要求,但州政府将严正考虑该公会代表提出的问题,因为房地产发展在槟州的经济成长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州政府将致力于确保这行业继续得以发展,同时也让州内人民有机会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美梦。

新政府保证良好施政
林冠英也向该公会代表保证,新政府将以新作风实行良好施政,其中3大宗旨分别为行政的透明度,有效率,以及能力来实现任何的计划。
他说,新的州政府将确保人民在花费每一分钱时,都是"物有所值",而他们也可用合理价格购买房屋。

陈福星:兴建廉屋 不应由私人发展商肩负
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公会槟城分会主席拿督陈福星强调,兴建廉价房屋的责任不应由私人发展商肩负。他举例,目前在全世界,只有大马的私人发展商承担公共房屋建造的重责。
对此,他认为,政府必须重新检讨有关政策,并肩负兴建公共房屋的责任。
他说,就像医药照顾及教育一样,政府都必须承担责任,而兴建公共房屋的责任也应该由政府负担。
对于槟州新政府已作出保证,他感到欣慰,因为新州政府愿意聆听该公会所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并且也同意与该公会代表时常举行对话。
他透露,在今日与新任槟州首席部长对话时,该公会代表所提出的问题,包括要求新政府施政的透明度,加速房屋发展计划图测的批准,以及一些指南或政策的修改,以便房屋发展的成本降低。
他说,其中该公会代表也要求州政府放宽条例,包括给予更高的房屋建造密度及土地面积比率,使到房屋发展商的建造成本能降低。

乐意以发展商观点提供意见
陈福星也强调,如果获槟州新政府邀请,槟城房地产发展公会也将派出代表出任市议员,因为该公会将乐意以发展商的观点提供建议与意见。
他说,该公会愿意为槟州房屋政策的改变或实行带来冲击提供建议或交换意见,所以,倘若获得州政府邀请派代表出任市议员,该公会将希望能在这方面作出贡献。
他指出,该公会不知道州政府的计划,但已做好准备给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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