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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州政府剥夺我的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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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 发表于 11-3-2008 23:3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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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届全国大选投票结果已尘埃落定,全国大部分选民对马来西亚建国50年以来的霸权统治表达了厌恶之情,他们明智果敢投选在野党,对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等,表达了改革之心。我是砂拉越美里选区的合格选民,在这届大选中,砂拉越州政府却剥夺了我的投票权利,以致我无法将应有的神圣一票,跟全国选民一样投给我属意的在野党候选人。我于1940年出生于马六甲州,1977年到砂州以后,主要从事与石油和石油气有关的岸上工程的业务。1980年底完成砂拉越蚬壳油田公司一项罗东扩展工程以后,便与妻子吕雅蕾在美里定居,两个男儿(艺心和艺青)出生长大后,都在美里受教育。一家人在美里的家园住了20多年。

砂州移民厅在2000年12月22日突然发出通知,勒令我在两周内离境并禁止我入境,却没有说明理由。我在砂拉越美里除了经商谋生以外,没有参与任何非法活动,只有参加美里海南会馆,1995年被推选为理事,负责秘书职位,一直连任到离境之日(离境之后适逢会馆选举还中选理事)。除了在离境前被会馆委派作为会馆代表,出任美里培民中学当届(2001——2002年度)董事以外,我不曾参加美里其他社团或政党。

被驱逐出境的四大罪状
我对砂州政府勒令我离境并禁止我入境而没有说明理由,起初觉得费解,后来感到愤懑。2001年4月,民主行动党时任国会议员郭素沁和郭金福在国会提出“陈成兴被驱逐事件”的辩论中,我才知道我被以陈康南为首的砂拉越人民联合党(砂拉越华基执政党)的权贵集团目列为“极端份子”,他们通过砂拉越州政府,利用下列“理由”作为“罪状”对我采取有关行动:
一、对社会和谐构成危害。
二、对允许他居住在该地23年的砂州政府忘恩负义。
三、煽动当地人民。
四、以美里海南会馆秘书的身份批评州政府。
直到今天,我还不知道我在砂拉越居住期间究竟犯了什么法,而必须遭砂拉越政府(更准确地说应该是以陈康南为首的人民联合党的权贵集团)驱逐出境?我更不明白,我究竟犯了什么法而必须遭砂拉越州政府剥夺我的公民权利,包括居住、发表及投票等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利?
我和夫人吕雅蕾同是砂拉越州比尔骚州选区及美里国会选区的合法选民,尽管面对阻扰,在2001年州选我俩没有放弃投票,而且成功入境投下神圣的两票。在今届国会大选投票之前,我照样放下在中国的商务活动,3月5日晚离开南宁飞新加坡,3月6日转程回到新山,再从新山偕同夫人于3月7日飞美里,准备隔日投票,以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
我和夫人是在当天下午四时左右抵达美里机场。在我向移民厅人员出示身份证之后,就被令去会见负责人。一位印裔女性移民厅官员告诉我,我已被砂拉越政府(安全理事会)列入不准入境的“黑名单”,除非我持有“准予入境”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擅自离开机场,并令我必须立即乘搭原机离境。
我告诉这位官员,我两夫妇是专程到美里参加明日(3月8日)的大选投票,并且向她出示3月9日的回程机票。她说她必须“奉命行事”不准我入境,并且说,如果我坚持不愿离境,她惟有强制执行拒绝我入境的命令。这名官员离开后不久,也许是奉她的指令,来了四名亚洲航空公司职员,叫我立即上机续程前往雪邦国际机场,我没有取得移民厅官员拒绝我入境的书面通知,坚持不愿离开美里(机场)。我对亚洲航空公司职员说:“你们是亚洲航空公司职员,你们无权这样做!”、“你们要知道,阻止选民在大选投票是触犯国家选举犯罪法令的”。
大约傍晚七时左右,该名名为GEETHAa/p PADAVADAH的女性官员给了我一张由她签发、盖上美里移民厅印章、列号K008330的《拒绝入境通知》(NOTICE OFREFUSAL OFENTRY)(见附件)。我领了这份文件,在一组约六人的执法人员的监护下,登上大约在7时45分飞往雪邦国际机场的亚洲航空公司班机离开美里。我的夫人单独留下参与隔天的大选投票,我参与大选投票的合法权利就这样被砂拉越政府通过美里移民厅采取拒绝我入境的措施加以剥夺。
我希望我国关注民主人权的党团或个人关注这项州政府无视国家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无视《1995年选举犯罪法令》的严重滥权事件,并为我(及其他人)的不法遭遇伸张正义、讨回公道!

没反对设立科廷科技大学
我作出上述请求的根据如下:《星洲日报》2008年3月6日首版头条新闻报道;选举委员会秘书卡马鲁查曼在昨天新闻发布会上,劝告各界人士切勿阻止合格选民前往投票,否则将触犯《1995年选举犯罪法令3(1)(n)条文》。
有报道说我是反对砂州政府推行科廷科技大学(Curtin University ofTechnology)而遭遇禁足砂拉越,此报道与事实有出入。事实是,我担任美里海南会馆秘书期间,曾代表会馆对美里的华文教育和美里两所华文独中(一所是廉律中学,另一所是培民中学)的办学方针和政策,提出过一些意见和批评。
我和美里海南会馆只是主张华文独中必须坚持母语教育办学方针,反对把独中课程用英语英文教学,从来没有反对设立科廷科技大学,也从来没有反对科廷科技大学用英语英文教学。我代表美里海南会馆表达我们的忧虑:别有居心者可能利用设立科廷科技大学,令美里两所华文独中,甚至全砂的所有华文独中变质(即改变其教学媒介语为英文英语)。
我谨此重申,我从来没有反对设立科廷科技大学,也从来没有反对科廷科技大学用英语英文教学。我始终认为,马来西亚各民族必须享有接受母语教育的合法权利,必须享有接受从小学、中学以至大学的母语教育机会。任何消灭母语教育的企图和做法,都必须坚决反对!任何组织或个人(不管权位多高),如果蓄意变质美里或全砂华文独中,都应该受到批判和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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