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选举委员会出尔反尔 取消使用不褪色墨水

[复制链接]
Yahoo 发表于 5-3-2008 01: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成为YANBONG会员吧!
时下最热门的资讯、娱乐、贴图等分享都在这里等你发掘哦!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还有4天就是投票日,选举委员会却突然出尔反尔,取消原订在投票日当天使用不褪色墨水。

基于法律安全决定取消

abdul rashid abdul rahman选委会主席阿都拉昔(Abdul Rashid Abdul Rahman,左图)指出,基于联邦宪法赋予人民的投票权,以及公共安全的考量,而决定取消原订在本届大选派上用场的这项新措施,以确保第12届大选能够顺畅进行。

选委会也发现有不法集团进口墨汁,企图在投票日为选民点墨汁浑水摸鱼。阿都拉昔今日是在全国警察总长慕沙哈山以及总检察长阿都干尼的陪同下,做出这项宣布。

警方称不法分子偷买墨水

musa hassan慕 沙哈山(左图)表示,该部接到消息有4名不法人士偷偷购买不褪色墨水,企图在投票日制造混乱。他说,警方是在2月16日至21日分别接获消息,指国内4个 州属即玻璃市、吉打和吉兰丹分别出现不法人士购买不褪色墨水一事。据悉,这4人的年龄介于33岁至40岁,全都是商人。

他说,这些已经购买墨水的人士,将会在投票日进入乡区地区,然后蒙骗乡区选民,向他们宣称要点上墨水才有资格投票。一旦这些已点墨的选民前往投票站时将掀起争执,同时也可能导致选举流产。

慕沙哈山指出,在接获情报后,警方已经在第一时间知会选委会和总检察署。他强调,目前调查工作还在进行中,仍不能证实涉及者是否受政党控制,或有任何政治动机。

若要使用墨水需要先修宪

阿都拉昔说,若要使用不褪色墨水,就必须修改法律以避免影响选民的投票权,包括那些指甲已沾有不褪色墨水的选民,或那些拒绝在指甲点上沾墨的选民。

“根据联邦宪法第119条款,除非选民在法律下被取消投票权,他们的投票资格才能够被取消,就算在指甲上点有墨汁,也将无法阻止他们投票。”

他说,若再继续发出选票给这些选民,将会导致选委会原有的点墨汁建议失效,并可能在投票中心引发误会或争执。

另一方面,阿都干尼也指出,选委会的条文已经阐明,绝对不能刁难选民及必须确保投票顺利进行,要落实不褪色墨印制就必须修改宪法,否则将会抵触现有的条文和造成安全问题。

防止重复投票杜绝选举舞弊

indelible ink polls election 2选委会之前曾宣布将会在本届大选首次采用不褪色墨水,涂抹在选民手指上,以确认有关选民已投票,防止重复投票以杜绝选举舞弊活动。

根据程序,选民进入投票前,选举官员将在他们的左手食指指甲涂抹一个小点的不褪色墨水,而有关的墨水在两周内不会褪色。

选举委员会日前曾经高调宣称,已经耗资200万从印度进口4万7000瓶不褪色墨水。当时,选委会秘书卡玛鲁丁曾宣称,将根据每一州的各别国州议席选民人数,提供适量的墨水。

在选举中采用不褪色墨水,是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公选盟)的三项大选诉求之一。公选盟的其他两项诉求,则是使用干净的选民册和废除国内的邮寄选票。

由64个在野党和非政府组织所组成的公选盟,是在2006年11月26日成立,旨在促进干净、公平及符合民主规格的选举。

冠英轰危害安全很荒谬

lim guan eng对此,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左图)炮轰选委会的急转弯是荒谬的决定。他批评选委会没有解释,使用不褪色墨水如何会危害公共秩序与安全。

“使用不褪色墨水能使整个国家陷入混乱,这是非常荒谬的。但如果选举是在公平的情况进行,国家哪里会乱!

“我相信,这次选委会是要使到国阵在2004狂胜91%国会议席的胜利再次发生,而采取的不择手段行动。”

林冠指出,在最后一分钟突然取消不褪色墨水,选委会不仅浪费了购买4万7000瓶不褪色墨水的200万令吉。选委会也在这最后一分钟,证明他们没有权威性、廉正性及独立性。

他说,这次的选举成绩就可能因为选委会今日的决定而定型。如果投票日再次出现舞弊,欺诈和选票操纵,选民将不会接受这种选举成绩的,而选委会必须负上全责。

他呼吁选委会主席阿都拉昔,应该为他欺骗人民及不能兑现承诺而辞职。行动党呼吁国际社会加入抗议的队伍,并准备诉诸法律途径,试图推翻选委会放弃使用不褪色墨水的决定。

无论如何,林冠英强调行动党将会参选到底,不会杯葛选举。他也呼吁选民,当天踊跃出席投票,“因为如果有上千上万选民当天出来投票,那么就算有两三百张‘做票’,也不会影响选举成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YANBONG

GMT+8, 15-11-2024 11:47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重要声明:本网站是以即时上载留言的方式运作,本站对所有留言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立场等,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论只代表留言者个人意见,并非本网站之立场,用户不应信赖内容,并应自行判断内容之真实性。由于讨论区是受到「即时留言」运作方式所规限,故不能完全监察所有即时留言,若读者发现有留言出现问题,请联络我们。本站有权删除任何留言及拒绝任何人士留言,同时亦有不删除留言的权利。切勿撰写粗言秽语、诽谤、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击的言论,敬请自律。
Proudly hosted by
LinodeDigital Ocea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