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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 指翁诗杰言论有损区会名誉 安邦马华投诉纪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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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 发表于 30-1-2008 19: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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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安邦区会领袖在记者会上力挺刘锦明,抨击翁诗杰。左起余国明、李坚、卢柏明、蒙裕荣及林国河。
(安邦30日讯)马华安邦区会领袖今日抨击班丹区国会议员兼马华副总会长拿督翁诗杰违反马华党员行为守则,在未了解“夜市小贩执照课题”来龙去脉,发表破坏区会名誉的言论。区会决定以白纸黑字上书马华纪律委员会,报告整个事件,讨回清白。

违反合作精神
署理主席卢柏明指出,马华提倡集体领导,身为副总会长的翁氏却违反合作精神,在没有与区会领袖商量情况下,擅自就上述课题对报章发表言论。
“在有关事件上,区会主席刘锦明以安邦再也市议员的身分,协助夜市小贩处理更新执照事宜,而安邦小贩小商公会以马华区会作为会所并没有不妥。”
他解释说,市议会是在去年尾决定,所有夜市小贩如欲更新执照必须先得到小贩公会盖章确认身分,但没有硬性规定小贩必须是公会会员。
“但是,如果小贩不成为会员,却享有会员利益,那对已是会员的小贩不公平。”

指责违反党员守则
此外,区会秘书蒙裕荣则引用党员行为守则第1.6条文及第1.7条文,即所有党员不得道听途,毫无根据抨击党、党领袖及其他党员;所有党员必须遵守及尊重党的决定,不得公开违背或向传媒发表不的意见或立场,指责翁氏违反党员行为守则。
“区会是在昨天召开紧急会议商讨此事,并认为有必要召开记者会解释,否则翁氏的言论将误导整个华社,以为安邦马华区会做错了。”
区会领袖在记者会上力挺区会主席刘锦明,安邦新村村委会也作刘氏的后盾。
不过,由始至终,刘氏没有出席记者会,据了解他身在市议会,出席执照小组会议。

小贩公会设在服务中心?
翁诗杰否认(吉隆坡30日讯)班丹区国会议员拿督翁诗杰否认,太子园巴刹小贩公会设立在其服务中心的说法。
他指出,服务中心是向Bakti Nusa基金会租下位于太子园的单位,作为代议士与选民交流及活动地点。
翁诗杰也是马华副总会长。当询及马华安邦区会将上书马华纪律委员会报告并讨清白时,他表示就让有关方面去进行。
他披露,本身目前有要事在海外,不便针对有关事件多发言。

卢柏明列两点说明针对马华在处理“夜市小贩执照课题”出现许多争议,包括安邦小贩小商公会设立在马华会所、区会主席的妻子担任公会秘书并负责收钱等。
马华安邦区会署理主席卢柏明解释说:
(一)小贩公会设立在马华区会会所并无不妥,更何况太子园巴刹小贩公会也设立在班丹区国会议员服务中心。
(二)任何政党领袖或代议士的家属可以在社团担任要职,而有关工作是义务性的。
当进一步询及,为何不安排区会主席刘锦明出席今日的记者会,他指出,刘氏必须出席市议会的执照小组会议,再加上“夜市小贩执照课题”让公众对马华存有误解,事态严重,不能再拖延举行记者会做出解释。
“我们有责任维护他(刘锦明),不需要由他亲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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