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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 全国首宗·索赔25万 教师起诉家长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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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 发表于 18-1-2008 00:5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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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溪大年17日讯)一名教师声称被诬蔑鞭打学生,再经报章报导,导致蒙羞,今早入禀法庭起诉家长,索赔不超过25万令吉名誉损失赔偿。
专业信用滑落
起诉人通过大马教师专业职工会协助下,入禀这项诉讼。起诉人除了要求不超过25万令吉名誉损失赔偿,也要求答辩人负责堂费。
诉状指出,答辩人于2007年7月25日向警方作出不确实指责,即2007年7月24日下午约6时45分,答辩人的女儿莎米(7岁)在上学时被马来文老师,即起诉人在校鞭打其女儿身体各部位,并发现颈项有被掐痕迹,导致莎米受伤入院。
诉状也说明,答辩人行为存有恶意,而且指责不确实,也因此造成星报、两份淡米尔文报(Makkal Osai以及Malaysia Nanban)在去年7月26日,刊登这项不确实的报导。
起诉人说,有关新闻报导已严重误导教育界人士、家长及公众,致使起诉人蒙羞及被误解,造成身为专业教师信用滑落。
起诉人今日在父亲及大马教师专业职工会秘书骆燕萍陪同下,随着律师陈运裕入禀案件。
今早现身法庭的也包括吉打教专分会主席奥斯曼、吉打教专分会秘书黄田泉及教专分会成员等。

骆燕萍:维护尊严
警惕家长勿诬赖老师

大马教师专业职工会秘书骆燕萍指出,大马教专希望藉此事件,警惕家长勿诬赖老师,以维护教师尊严。
她说,近年来,常出现家长对教师行为做出的投诉的事件,吉州去年已发生5宗,虽全国尚未有一个确实数据,惟老师入禀法庭控告家长则为全国首宗。
她说,教专希望家长指责教师的投诉,成为一项负责任的指控,类似事件发生后,家长应先向校方了解,尝试寻求解决方案,才进一步展开行动。
“若有关事件被媒体公开后,媒体或警方到访校园,令教师深受困扰。”
她举例,就如5岁女童沙丽尼失踪案件,警方也逮捕报假案者,她不想家长的指控,造成公众对老师失去信任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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