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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击案发生在2006年2月15日清晨6时55分
独眼男子闯入林家杀人
林福顺是新加坡一家夜总会的老板,他和妻子、13岁女儿以及一名女佣人居住在新加坡实龙岗的家中。在2006年2月15日早晨6时55分左右,一名独眼男子突然持枪闯入了林福顺的家中,用绳子捆住了他的妻子、女儿和女佣,然而凶手向书房中的林福顺身上连开6枪,将手无寸铁的林福顺当场打死。随后,凶手提着一个蓝色牛仔布袋,带着从屋中劫来的大量现金和珠宝逃离现场。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于上午7时10分赶到现场,警方发现林福顺倒在了血泊中,但他的妻女和佣人却都安然无恙。
警方全城搜捕嫌疑犯
枪杀案发生后,50多名荷枪实弹的警察带着嗅探犬在事发住宅区展开了长达4小时的搜索行动,气氛相当紧张。据目击者称,凶手大约三四十岁左右,高约1.7米,右眼失明,头戴鸭舌帽,一身黑色装扮,也是华裔男子。还有人曾看到凶手朝附近一个学校方向逃去,当地警方闻讯后,立即派出两组警力,前往附近的中华小学和培才中学展开调查,但并没能找到嫌犯的踪迹。为了将嫌犯追捕归案,新加坡警方在全岛设置了多处路障,对过往车辆一一进行检查;警方还向出租车司机发出呼吁,要求他们一旦发现车上乘客貌似嫌犯,应该立即跟警方联络。马来西亚警方也提高了警戒,以防凶手逃到马来西亚。
侦探分析是“仇杀”
其中两名嫌犯事后已经离开新加坡,其中一个相信就是枪手。另一名男子则在今天中午被捕。警方也起获了一把相信是凶器的手枪。
夜总会老板林福顺,被枪杀大约30小时之后,警方突击突击宏茂桥四道组屋的一个单位,逮捕一名涉案的新加坡籍无业男子。
38岁的华族男子被捕时并没有挣扎,身上也没有任何武器。初步调查显示,男子并非枪手,他也将被控上法庭。
至于另外两名涉案的华族男子,都是30来岁。TAN CHOR JIN又名TONY KIA是新加坡人,HO YUEH KEONG则来自马来西亚。两人当中有一个、相信就是枪手。他们是如何在案发后马上逃出境的,警方还在调查当中。
警方也通知了邻国马来西亚、文莱、印尼的警方,提高警惕,联手缉拿两名逃逸的男子。
隔天傍晚6点,警方也在实龙岗上段找到一把手枪。
手枪是在万国通道和盛港东交界处的一条水沟内发现的。警方说,杀害死者Lim Hock Soon的凶器相信就是手枪。
警方证实,死者身上共有5道枪伤,全部在上半身。警方也在案发现场找到6颗弹壳。
另一方面,实龙岗枪杀案死者的妻子和女儿,早上在多名警探的护卫下,到殓尸房认尸。
死者的妻子5分钟前,还能慢步走进殓尸房,确认丈夫的遗体。可是在确认尸体之后,她全身乏力,需要亲友搀扶。
看到死者的妻子痛哭到晕了过去,亲友赶紧为她擦风油。另一边的家人也抱头痛哭。办完了手续、正要离开之际,死者的妻子再度晕了过去,家人只好把他抱起,匆匆送入车子。然后在干探的护送下离开殓尸房。
死者Lim Hock Soon是名夜总会老板,星期三在实龙岗组屋住家,被人连开6枪打死。
警方目前还在调查凶徒的杀人动机,有人怀疑这是一起仇杀案。据了解,家人很少过问死者在外的生意往来。
案发10天后,陈楚仁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落网。 陈楚仁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右眼失明,因此绰号叫“独眼龙”。陈“被认为是新加坡黑社会成员”,但警方说新加坡已经没有黑社会组织。
暴力、枪击和谋杀在新加坡相当罕见。警方表示,此案之前,新加坡已有6年没出现过这种血淋淋的谋杀案
新马警方联手,凌晨突袭马来西亚酒店擒凶
2006年2月15日早晨,一名独眼枪手枪杀41岁华商林福顺,随后卷着所劫现金和珠宝首饰逃之夭夭。案发10天以来,新马两国警方联手,终于于25日清晨,在大马首都吉隆坡某五星级酒店未发一枪一弹,便将在逃杀手“独眼龙”、新加坡男子陈初仁及其同伙共6人一网打尽。消息传回新加坡后,死者林福顺家属及狮城民众无不拍手称快!
血案回放:6枪打死华商
据报道,15日早晨7时左右,一名独眼男子突然持枪闯入了夜总会老板、华商林福顺位于新加坡实龙岗的家中,用绳子捆住了他的妻女和女佣,然后向书房中的林福顺身上连开6枪,将其当场打死。随后,凶手带着从屋中劫来的大量现金和珠宝逃离现场。
新加坡警方很快将凶手锁定在新加坡男子陈初仁的身上。据了解,现年39岁的陈楚仁的洋名为东尼,疑是黑帮“洪顺堂”成员,曾因犯罪入狱。考虑到陈的妻子为马来西亚人,两人虽然已婚,却长期不在一起同住,新警方于15日当天立即向大马警方请求援助。过后,警方又在网上公布了陈初仁与其同伙、马来西亚籍男子何岳强的照片,并要求国际刑警对两人发出“红色通缉令”,全球通缉他们。
擒凶现场:抓获6人缴获6枪
25日凌晨,大马首都吉隆坡市警方接到线报,陈初仁及其同伙很可能正在藏身于当地某五星级酒店的13楼!警察总部特别行动部队及鉴证组闻讯出动,于25日清晨5时许抵达该酒店展开行动。警方首先封锁有关楼层,禁止闲人靠近现场,然后以神枪手为掩护,派出数名特警迅雷不及掩耳地破门而入该酒店13层的两间客房。当时正在里面的6名男女根本来不及反抗便束手就擒,其中包括“独眼龙”陈初仁及其马来西亚籍妻子!
据警方发言人称,此次行动总共缴获6把不同款型的短枪、2支消音器、203枚子弹、4公斤毒品和2副手铐。落网的6人,年龄介于26岁至43岁之间,除了4名是大马人(1男3女)外,另2人是新加坡男子,其中1名正是绰号“东尼仔”的独眼枪手陈初仁,另1人曾于去年2月在新加坡义顺涉及谋杀案,属于警方“意外收获”。(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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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杀人动机版本有三
版本1涉钱财纠纷
可靠消息说,独眼枪手杀人动机可能涉及钱财纠纷和不为人知的黑幕。知情人士说,一些黑帮人物多次向林福顺借钱,但拥有3洋房和2名车的后者,却每次对此予以拒绝。
版本2洗黑钱集团买凶杀人
有传言说,命案和洗黑钱集团的纠纷和冲突有关,有黑道背景的枪手相信是受雇于洗黑钱集团,因为钱财上的瓜葛,才致死者于死地。
版本3得罪卖淫放贷集团
有传言说,死者可能是因一些财务问题,得罪当地卖淫和放贷集团,结果惹来杀身之祸。知情人士说,这个卖淫及放贷集团来自大马,主要是安排一些大马卖淫女郎来新加坡谋生,在芽笼一带颇有势力,地盘也不小。
图1 吉隆坡展示缴获的枪械。小图为“独眼龙”陈楚仁。
图2 警方将起获的军火从酒店带走。
图3 警方缴获的6把短枪和203枚子弹。
图4 大批记者赶到事发酒店采访。
轰动新加坡的实龙岗枪杀案在高庭开审,涉嫌连开六枪杀夜总会老板的被告,面对死罪坚持不请律师,选择自行答辩,死者女佣供证时表示,亲眼看见嫌犯开枪。
其中一只眼失明,被媒体冠以独眼龙称号的陈楚仁,面对一项触犯军火法令控状,指他在去年2月15日清晨6点55分,在实龙岗4道第223座二楼组屋连开六枪,意图对外号牛奶猪的林福顺造成伤害。
根据军火法令,任何人使用或企图使用军火,罪成可被判处死刑。而控方的主要证人,即22岁的死者女佣,相信是唯一一个看到独眼龙拿枪,然后开枪的。
案情显示,左手拿枪、右手拿刀的独眼龙,搜刮了死者家中的财物之后,就让当时双手双脚被绑着的死者妻女呆在主人房。
而女佣供称,独眼龙曾用枪指着她的额头,不过在女佣求饶后,对方就喝令女佣乖乖呆在死者女儿的房间。接着独眼龙到书房同死者讲话。
女佣说,从睡房门口她见到,被告举枪朝死者的右脸开了一枪。
独眼龙驳斥说,女佣从近距离看见他的时候,就根本分不清他那只眼是有问题的,更何况要从另一个房间看到死者遇害的过程。
被告指女佣撒谎,而且要求法官到现场研究案发的过程。
死者的妻子供证时说,嫌犯连开六枪离开单位之前还说了三句话,是你老公太过分、我放你们一条生路、不要认得我,不然我要杀你全家。
獨眼龍週二(23日)早上在庭上被法醫大銼銳氣,更在盤問武器專家時大擺烏龍,把手鎗的部位搞錯。
週二早上,獨眼龍很自信地接連向法醫拋出3個問題,然而法醫的回答一再推翻他的說法,以致他微微顯得有些不耐煩,頻頻點頭表示夠了,不必再說。
這和週一(22日)在庭上信心滿滿地盤問證人的表現,大不相同。
對找到手鎗的蛙人和軍火專家的供證毫無興趣的獨眼龍,在武器專家呂志龍供證時,又開始凌厲的盤問,但卻因將手鎗的擊鐵(hammer)和扳機(trigger)搞錯而在庭上大擺烏龍。
他問呂志龍,是否可能在沒有拉扳機的情況下開鎗,盧志龍答說不會,但獨眼龍不相信,還問“你確定嗎?”、“你做過試驗嗎?”
在呂志龍再三確定後,獨眼龍卻說︰“可是我曾有過不扣扳機就能開鎗的經驗”,呂志龍還是否定這個可能。
獨眼龍很不理解地翻看呈堂照片並問︰“那你指給我看,扳機是哪一個?”
當呂志龍指出扳機的位置時,獨眼龍才恍然大悟,原來,他將手鎗上方的擊鐵當成了鎗膛下方的扳機。
不拉擊鐵下發出子彈
發現自己擺烏龍的獨眼龍立刻雙手合十,還點頭自嘲般的微笑。而呂志龍接著也回答,的確有可能在不拉擊鐵的情況下發出子彈。
另外,獨眼龍今早明顯神色凝重許多,不停下意識摸鼻子嘴巴,也很專注地看著證詞,一邊听證人供證一邊沉思。但他仍不停向公眾席上大老婆眉目傳情,在看尸照時還不停揚起眉毛,一臉毫不在乎。(人名譯音)
盤問時要證人想清楚
獨眼龍庭上出現招牌動作及招牌提問方式,他不只每幾分鐘便會捏鼻擦嘴,盤問證人時還常常“提醒”他們︰“你最好想清楚!”
週一下午案件續審,獨眼龍燦爛的笑容依舊,他時而與監獄官談話,開嘴大笑,時而與庭上听審的大老婆眉目傳情,咧嘴而笑。
輪到他的幾名兄弟上庭供證,坐在犯人欄里的獨眼龍還會舉手和他們打交道,並雙手合十,似在祈禱,希望兄弟的供證能帶給他好運!
不斷重複同樣動作
不過,記者發現,每當獨眼龍聆听證人的供詞時,每隔幾分鐘便會聳聳肩,然後舉起右手捏捏鼻子,再抹抹嘴,而且不斷重復同樣的動作。
不僅如此,獨眼龍盤問證人時,還會習慣性地要他們“想清楚”,有時面對同一名證人,對方給的答案似乎“不合他意”,他會逐漸提高聲量要證人“最好再想清楚”;這時的他,語氣略帶不悅,眉頭深鎖,那“大哥風範”,立即展露無遺!
對于認識多年的好友邱金成,獨眼龍更劈頭就問︰“你知道我面對的是甚麼刑法嗎?”究竟獨眼龍的“捏鼻抹嘴”,及頻頻要證人“想清楚才回答”,是否顯示他內心其實也為自己面對的死刑刑法深感擔憂,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聲稱案發時喝酒神志不清
獨眼龍的主要抗辯是,他因喝多了酒,所以案發時神志不清?!
獨眼龍週一盤問那些在案發前一晚曾與他見過面的證人時,一定會問他們是否察覺他當晚喝了酒?被問及這個問題的證人就包括,獨眼龍的朋友邱金升(掣士司機)和陳添尋(乩童)等等證人。
這些證人都一致表示,獨眼龍當晚的確喝了酒。
陳添尋更說,他、獨眼龍,以及獨眼龍的另一名朋友,早在當晚8、9點時就開始喝酒直到凌晨2時30分左右。
獨眼龍便問他,為何沒有在宣誓書裡提到這一點?但陳添尋卻回答說他有告訴警察。
邱金升供證時也說,案發前一晚,獨眼龍說要請他吃宵夜,當他抵達實龍崗路上段的一間咖啡店與獨眼龍會合時發現,獨眼龍有喝酒後的“臭味”,因此他相信獨眼龍當時喝過酒。
死者曾借3萬元給獨眼龍
死者曾借3萬元給獨眼龍,還一度追債追到大馬新山。
死者生前好友卓偉坤在口供書中揭露,曾在2003年和死者到新山向獨眼龍追討3萬元欠款。
死者當時告訴證人,是在2002年借錢給獨眼龍,雖然沒收取利息,但獨眼龍一直沒有還錢。3人在新山見面後,死者答應再給獨眼龍多點時間籌錢。
炫耀身家聲稱有車有店
獨眼龍在庭上炫耀身家,聲稱有車有店,還曾捐10萬令吉給廟宇。
獨眼龍昨盤問道士陳添興︰“你知道我在大馬開甚什麼車?”
證人答“BM”後,獨眼龍問︰“BM之前呢?”
證人說︰“馬賽地240”,獨眼龍又問︰“我在新山有多少間店?”
“1、2、3、4,4間。”證人邊想邊算。
獨眼龍告訴法官,他每幾個月就開一間,最後開了4間中藥店。
獨眼龍也通過陳添興的口說明自己也不吝捐款。他問證人,是否知道他捐多少錢給廟宇?
證人說,他從大馬一名大馬廟宇師傅那里得知被告在2005年12月到2006年1月間,捐過10萬令吉給該廟。
證人也指獨眼龍曾一次過拿出現款3萬新元,通過他買一個佛牌。
獨眼龍“懶惰”盤問證人被妻罵
竟說自己“懶惰”盤問證人,獨眼龍被妻罵︰“笑人(xiao lang,福建話“瘋子”之意)。”
獨眼龍盤問證人時雖展現出一定程度的機智和辯才,不過他的“水準”卻不穩定,有時盤問得並不深入,有時候則情緒飄浮不定,難以捉摸。
比如他說有煙抽就不問了,他還一度跟通譯員說︰“我很懶惰再問任何問題了。”
結果連通譯員都忍不住“頂”他一句︰“這可是你的案件呢!”
被大老婆罵瘋子
他的大老婆也忍不住破口大罵他︰“笑人(瘋子)!”
他的哥哥也這麼說他︰“他在裡面(監獄)太久了,傻掉了。”
對于丈夫在庭上的表現,獨眼龍的大老婆非常關注。
當她覺得丈夫“戰績輝煌”,她就會馬上露出燦爛的笑容,還豎起拇指贊他“干得好!”
尤其是當她听到,丈夫質疑為何證人名單上突然多了一個證人,而控方並沒有提呈這個人名字和證詞時,她雙眼頓時亮了起來,笑得嘴都合不攏,對丈夫的這個表現非常“驚嘆不已”。
如果她發現丈夫開始“神游四方”,毫不專心的時候,她就會捏一捏自己的耳朵,打訊號提醒丈夫,可是獨眼龍卻似乎不賣賬,總是對她搖搖頭。
鎗殺案前後前黨徒下注賭球
獨眼龍在鎗殺案前後,都曾要他的前黨徒陳添興下注賭球,每注500新元。
陳添興供稱,2006年2月14日晚上,他回家時見到“獨眼龍”和他的馬來西亞朋友“毛丹”,並與他們一起出去吃夜宵。
隔天,也即是案發當天凌晨3時許,獨眼龍、林春水及“毛丹”上陳添興的住家;當時陳添興正在看球賽,獨眼龍指示他下注500元。
同晚9時左右,獨眼龍從新山打電話給陳添興,問他有沒有看電視新聞,陳添興打開電視一看,知道發生了鎗殺案,而新聞對鎗手身材、穿著以及描述,與獨眼龍正好相符。當他問獨眼龍,是不是他干的,獨眼龍大笑不答,還要他再下注500新元賭另一場球賽。
獨眼龍不吃飯只想抽煙
獨眼龍煙癮重,一天兩次要求法官讓他在監獄里抽煙,還夸張舉例︰“車沒有了車油,不能跑;頭腦沒有了香煙,不能運作!”此精彩比喻,讓法官啼笑皆非!
週一中午休庭時,獨眼龍曾一度向法官提出要求,指他不想吃飯,只想抽煙,並懇請法官批準這項請求。當法官表示,這是監獄部門管轄的範圍,他無權過問時,獨眼龍還說,只要法官肯批準,監獄官就會答應了。
沒想到案件下午續審,並於傍晚5時休庭時,獨眼龍仍“不死心”,再次向法官提出了抽煙的要求,他與法官一來一往的對話,內容精彩絕倫,妙趣橫生,讓在場記者,甚至是法官本身,啼笑皆非。
外号独眼龙的陈楚仁被控去年使用军火,意图对夜总会老板林福顺造成伤害的罪名成立,被高庭判处死刑。
在听完判决后,被告陈楚仁的哥哥表示,要同弟弟商量后才决定要不要上诉。
他说,“我不敢这样讲(一定会上诉)。好像他(被告在抗辩时)都不要请律师。得先看他喜欢怎样(再决定)。”
独眼龙如果要要求减刑,就必须在一个月内向上诉庭申请。而林福顺的家人步出法庭时倍感欣慰。
死者弟弟说,“(独眼龙)根本是等死的。”
死者母亲说,“我的儿子死得很难看。我的儿子死得很难看。”
对于判决,独眼龙的兄弟也有话要说。
作为控方证人之一的被告兄弟说,“一命赔一命,没什么东西。”
问道是否觉得对死者家属公平,他则说,“有些东西很难讲。酒不醉人人自醉。有时候喝醉酒的东西很难讲。”
独眼龙是以案发时喝醉酒,杀死外号牛奶猪的林福顺是意外,以及出于自卫为理由进行抗辩,不过却遭郑永光法官一一驳斥。
以醉酒来说,法官赞同精神科医生陈家新和辩方唯一证人温斯罗医生的证词,一致认为被告案发时神志正常,因为被告记得案发时及案发前后的事情。
至于意外杀死人的说法,法官指被告处心积虑,装满子弹的枪连开六枪,若说枪械走火是可笑的,因为射出的六枪当中有五枪击中死者。
说到自卫,法官相信死者女佣目睹独眼龙对牛奶猪开出第一枪时,并非出于自卫。再说,从案发现场的整齐摆设,也可以证明死者不曾举起椅子攻击被告。法官也同意太阳穴的枪伤是最后一枪,目的是要置牛奶猪于死地。
被告闻判之后就马上问法官,是不是星期三就得送上绞刑台。法官告诉被告,有上诉的权利,接着被告又问在等待处死之前,是否有任何优待,包括抽根香烟。
法官表明立场,他并没有控制监狱。针对这个要求由监狱来作决定。
独眼龙声称,监狱里不懂得人道、没有人道,是不会给香烟的。
独眼龙求总统特赦失败 14天内吊死
独眼龙要求总统特赦被拒,相信两周内行刑,过不了农历年。 独眼龙是在元旦前接获特赦结果。
外号“独眼龙”的陈楚仁在2006年2月15日在实龙岗4道组屋单位向牛奶猪林福顺开六枪,意图对后者造成伤害,触犯军火法令,判处死刑。
独眼龙要求总统特赦的请愿书是在去年8月间呈交,经过3个多月后,他的这项请求在跨年前被拒,死罪难逃。这意味着,独眼龙会在接到否决书的两个星期内问吊。据了解,行刑日一般上会落在星期五的早上。
独眼龙在高庭审讯期间坚持不要律师代表,他经审讯被判罪成处予死刑后,指定并得到政府委派苏峇士律师(由苏尼尔律师协助)代表他上诉。
不过,他的上诉被三司驳回。
二零零九年一月九日,枪杀夜总会老板牛奶猪,独眼龙今早被正法。
轰动一时的夜总会老板林福顺在住家遭枪杀案,被判死刑的枪匪陈楚仁(42岁),外号“独眼龙”今早正法。他将穿白衣蓝裤入殓。
独眼龙的大老婆和二哥今天一大早就前去樟宜监狱等候,独眼龙正法后,他们办理了遗体认领手续,过后回到后港2道的家中继续办理他的身后事。
据了解,独眼龙并没有要求拍什么特别的照片作为遗照,只是穿着大老婆从马国特别带过来的白色汗衫和蓝色长裤入殓,这相信是他生前最喜欢穿的衣服。
据传媒记者探悉,独眼龙的大老婆萧芳芳昨天已专程从马国新山回到后港的住家。她的友人透露,她今天清晨7时左右就离开了住家,出外办事,约中午时分,在3个男性友人的陪同下回家。
传媒记者今天一早就在樟宜监狱外守候,但迟迟未见独眼龙的大小老婆或其他家人出现。但据了解,独眼龙的大老婆和二哥今天一早已低调抵达监狱办理手续。
独眼龙的遗体将停放在他的后港住家楼下,后天下午2时出殡火化。这起备受瞩目的枪击案发生在2006年2月15日清晨6时55分,“独眼龙”当时持枪强闯外号“牛奶猪”的夜总会老板林福顺(事发时40岁)位于实龙岗4道第223座组屋2楼的住家,将他一家四口五花大绑后,朝他连开6枪,当场将他击毙。
大小老婆不离不弃
独眼龙大小老婆对他死心塌地,事发后不离不弃。
独眼龙的大小老婆在枪杀案曝光后,先后受访问时透露,独眼龙在新山和两人结下情缘,娶了其中一人,小老婆心甘情愿,不计名份地为他生儿育女。
两女原本素未谋面,互不相识,却因为独眼龙涉及枪击案而碰面,但因为都深爱着同个男人,两女互相扶持,给予丈夫最大的鼓励和支持。
独眼龙是在99年邂逅大老婆萧芳芳(27岁),他们在朋友的聚会上初次见面,过后开始约会,然后结婚。
但交往一年后,独眼龙因为车祸,右眼被玻璃割瞎了,萧芳芳仍不离不弃,两人在2001年注册结婚。
至于独眼龙的小老婆,两人多年来无法注册,但她仍甘心为她生下一对儿女,如今已分别1岁多和7岁。
捐出器官骨灰撒海
独眼龙生前遗愿:把器官捐出去,把骨灰撒大海。
独眼龙大老婆萧女士日前接受访问时说,独眼龙收押在樟宜监狱的这段日子以来,修读佛书,从宗教信仰得到慰藉,领悟到人生的一些道理,心中得到了平静。
萧女士表示,当独眼龙获知特赦被驳回后,心情没有太大的起伏,还反过来安慰亲人,并表示在离世后,将所有器官捐赠给有需要的人。
此外,独眼龙也交代妻子,把他的骨灰撒入大海,让一切前尘往事随波而逝。
萧女士坦承,事到如今,她也得接受这个事实,只是丈夫无法度过华人最重视的农历新年,让她不禁有些无奈和遗憾。
另一方面,独眼龙一对由小老婆生下的子女,也不时去探望他,他知道两个孩子得到妥善的照顾,所以感到很庆幸,临走前没留下任何遗憾。
枪杀牛奶猪背景资料■2006年
▲2月15日清晨6时55分外号“独眼龙”的枪匪陈楚仁(干案时39岁),强闯外号“牛奶猪”的夜总会老板林福顺(41岁)位于实龙岗4道的住家,连开6枪,林福顺当场被击毙。独眼龙过后开车逃到吉隆坡。
▲2月16日至25日逃亡10天10夜后,独眼龙和新加坡通缉犯吴飞发、一名马国通缉犯以及3名马国女郎在25日凌晨,与吉隆坡一酒店落网。
▲3月3日独眼龙被控谋杀,首次在初庭面控。案件过后多次在初庭过堂,之后由高庭处理。
■2007年
▲1月22日案件在高庭开审,独眼龙选择自行抗辩。他是在军火法令下被控,罪成的话将面对死刑。
▲5月22日经过9天的审讯后,独眼龙罪成被判处死刑,他过后过后委托著名刑事律师苏峇士和苏尼尔律师代为提出上诉。
■2008年
▲1月30日独眼龙的上诉遭上诉庭三司驳回。
▲8月14日独眼龙的代表律师提呈总统特赦要求,这是独眼龙逃过死刑的最后希望。
▲12月底独眼龙的总统特赦要求遭拒绝,将被送上绞刑台。
■2009年
▲1月9日清晨独眼龙被正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