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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帖]★ 民族英雄岳飛死因探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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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帮帮主 发表于 1-12-2008 20: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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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飛(公元1103~1142年),字鵬舉,相州湯陰人,出身貧苦農民之家。聯金滅遼時應募從軍,曾在張所部任統制,並與王彥一起抗金。後隨宗澤守東京,任都統。宗澤死後,他投身張浚部,並逐漸成為南宋重要的抗金將領,立下赫赫戰功。建炎四年,收復建康(今江蘇南京);紹興四年,大敗劉豫齊軍,收復襄陽等六郡,封清遠軍節度使,後封為武昌開國侯,聯絡兩河義軍,部署北伐。紹興八年底,他反對高宗與秦檜的議和,並上表提出“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

      紹興十年,郾城一戰,大敗兀術統率的金兵主力,收復穎昌、鄭州、洛陽等重鎮。在抗擊金兵的戰鬥中,岳飛率領的“岳家軍”常常以一當十,勇往直前,聲威大震,甚至金軍中都流傳著“撼山易,撼岳家軍難”的悲嘆。可是,就在收復中原即將實現的大好形勢下,宋高宗趙構卻連發十二道金牌,下令收兵。岳飛揮淚含恨退兵,不久以“莫須有”的罪名和他的兒子岳雲及部將張憲被毒死於“風波亭”。

     直到孝宗即位,冤案平反,岳飛墓才遷至景色秀麗的棲霞嶺下。岳飛墓前,鑄有兩個跪著的鐵人,即當時南宋的宰相秦檜夫婦。幾百年來,到此悼念岳飛的人們都要唾罵奸臣秦檜。岳飛為秦檜所害,這似乎已成為不容置疑的鐵案。

       但是,事實上殺害岳飛的元凶並不是秦檜,秦檜只不過是這個元凶手下的一個鷹犬!

      第一,秦檜沒有殺岳飛的權力。有人指出,當時秦檜雖然很受高宗的信任,但還沒到擺布高宗地步,因此也不能為所欲為地恣意鏟除異己。紹興九年,秦檜正積極對金議和,樞密院編修官胡銓上書反對,並請求皇帝“斬秦檜之頭掛諸街衢”。秦檜對此人恨之入骨,但也不敢任意殺害他。由此可知,對戰功赫赫的岳飛,他更不可能擅自處置了。

      第二年,金兵違背和議,一舉攻占了河南地區,秦檜惶惶不可終日,深怕高宗因此遷怒於自己的議和政策,他此時惶恐不安,正是自保不足的時候,因此,他沒膽子背著高宗殺害岳飛。需要說明的是,岳飛的獄案又稱作“詔獄”,程序嚴密,外人無法插手。這樣,即便秦檜權力再大,公開“矯詔”殺人也是不合情理的。

       第二,秦檜及刑部主審岳飛一案,曾上書定岳飛、張憲死罪,但並沒有定岳雲死罪。可上書趙構後,岳雲也沒能幸免於難。由此可見生殺大權還是在高宗之手。

       第三,秦檜死後,趙構為秦檜制造的許多冤假錯案平了反,但惟獨對岳飛一案不肯昭雪。而且對許多大臣申請為岳飛平反的奏折不予理睬。

       這一切都足以證明,趙構才是殺害岳飛的元凶。

      趙構出於什麼原因要害死自己倚為軍事支柱的岳飛呢?而且宋太祖趙匡胤曾傳下秘密誓約,規定後世子孫“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子孫有逾此誓者,天必殛之”。在北宋歷朝,這條誓約執行得非常嚴格,趙構為何敢違約破例?這在認為趙構是殺害岳飛元凶的學者中存在著爭議。

       有的學者認為“帝之忌兄,而不欲其歸”。高宗眼見岳飛一心要“迎二聖”,而徽、欽兩帝一旦回來,自己的皇位就不保了。他害怕中原光復,因而殺了岳飛。

      另一部分學者則認為並不是“迎二聖”。趙構殺岳飛,主要原因是怕他在外久握重兵,跋扈難制,危及自己的統治,對武將的猜忌和防範,是趙宋王朝恪守不渝的家規。只要武將功大,官高而權重,就意味著對皇權構成威脅。岳飛個性剛強,“忠憤激烈,議論不挫於人”,不容易與人合作,紹興七年(公元1137年),他上書奏請高宗立儲:“乞皇子出閣,以定臣心。”

      同年,他又因守母喪,未經高宗批准便自行解職,把兵權交給張憲。這兩件事犯了高宗的大忌。再加上高宗曾在金營作人質,又有從揚州南渡等驚險經歷,對金兵始終心存恐懼。對戰爭前景,他既怕全勝,又怕大敗。勝則怕武將兵多,功高而權重,敗則怕欲為臨安布衣而不能。他想當個安安穩穩的太平皇帝,因此一心求和。

       所以,秦檜利用岳飛部下的告密來證明岳飛的跋扈,正好迎合了趙構害怕岳飛立蓋世之功、挾震主之威的心理,加上岳飛又是反對和議最強烈的主戰派,故而下令殺了岳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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