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 发表于 12-11-2007 07:15:48

女商人透过第3者赚快钱 3万5资金取不回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下午五时五十三分

(吉隆坡11日讯)一名妇女与友人相信透过第三者投资可以轻易赚取回酬,结果付上3万5000令吉作投资,在每月获取400至800令吉的回酬为期一年后,没有再获回酬还连本也取不回。
这起事件事主是来自蒲种的区瑜思(生意人 40岁),她是在2005年听到友人说透过某投资可以轻易获取回酬,并可在之后拿回投资金,于每个月将1万至2万之间的现金交给两名叫阿清及阿娥的中介人,让他们将这笔钱拿去投资。
由于一开始,每个月都可以收到400至800令吉的回酬,尽管由始至终,区女士都不知这是个什么样的投资,但因为每个月都回酬,因此她并没有详细追问。

中介不知所终
岂知,在今年5月至6月间开始,区女士就没有再收到投资的回酬,而她所通过两名中介人投资的款项也不知所终。于是她便与友人去找中介人阿清及阿娥,希望能拿回自己投资的款项。
区女士指出,可是当她们找到该两名中介人阿清及阿娥时,他们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他们的钱是交给另一名中介人叫阿云的作投资,但现在阿云却不知所终。而他们之中只有一天见过这位叫阿云的人。
她说,这俩人也声称是他们也是被阿云骗了,因此现在无法将投资的款项还给她们。
由于不甘血汗钱不知所终,区女士多次约阿清及阿娥出来追讨有关的投资款项,虽然阿清及阿娥表明会尽量将钱还清,而阿娥也在6月份的时候开了5张总值11万6000令吉的支票给区女士及另外4名投资者。她说,可是阿娥在开出支票后要求他们先不要将支票汇入户口,基于看到阿娥已经开了支票,区女士觉得应该没有问题了,于是在10月份的时候才将支票汇入户口。
怎知,有关支票却被银行驳回,银行职员表明该户头在今年7月份的时候已经关闭。
区女士说,这时阿娥也开始避而不见,阿清则表示会每个月以200令吉慢慢还清,但是由于已上过一次当,区女士害怕又再度受骗,于是在另一位朋友的协助下寻求马华乌鲁冷岳区团团长罗秋俊的帮助。
罗秋俊表示,他将会在下星期就有关事件寻求商业调查组的协助,并且也会将空头支票交由警方。
他也呼吁大众不要轻易相信不知名人士所说的投资可轻易获得回酬,因为“天下无白吃的午餐”,任何投资都有一定的风险。
“若真想投资的话,一定要找到拥有由国家银行所发出的准证的经纪人及知道投资什么才能够投资,以免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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