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ephone 发表于 10-9-2007 11:00:19

=本版規則=-音乐疯(4/10 更新)

(1)请各位在发帖前先游览以前的帖子,避免歌曲重复

(2)对于重复发贴的,只要不是故意的,一般不扣分,但一定会删除。


(3)带有人身攻击的、有恶意语言的帖子。例如对别人的漫骂,极度偏激的评论。直接删除。严重者封ID。
(4)试听,下载连接失效帖 广告帖 恶意灌水帖等一律删除.


(5)不得大量贴图,这样的贴更适合贴图区,单曲推荐,建议1-2张,专辑建议一首歌2张图,如发现这类贴,经提醒外,不改正,版主有权移动.(按贴的质量酌情处理) `.

(6)会员也可以使用"报告"系统通知管理员有关犯规的主题


(7) 为了节约资源,链接失效的帖子一律移动到回收站,请各会员经常检查自己的帖子链接!



★☆ 关于回复 ☆★


二:回帖要求:

1.严禁出现无任何意义的字母、数字、符号表情、引用复制、粘贴他人回复内容等毫无意义的回复!允许发表不同见解,但不得发表对会员人身攻击,辱骂,寻衅贴!违者经警告后屡教不改者禁言ID! 关于“灌水”的定义:

(1). 回复为几个汉字或拼音,英文字母或感叹词 .

(2). 同一贴内重复回复相同内容或相似内容.

(3). 整版回复大批无任何实际内容 .

(4). 反动或色情 .

(5). 出言不逊和人身攻击.

(6). 字数少又毫无意义(如谢谢,不错,等等).

(7). 发帖内容予主题毫无相关,严重走题 .

(8). 纯数字灌水(如11,88,9494等等).

(9). 纯水帖(毫无内容,如^_^,:) 等等相关符号帖

(10). 过份复制帖子(连续发同样内容帖子或数字帖……等等)

(11). 纯引用的(一直只引用别人的帖,而没自己意见的或一些纯表情的).

(12)凡回帖对音乐有独到见解评论的,可以给予加分以示鼓励

音乐疯版斑竹的要求:

1、有一定的文化素养,热爱音乐,乐意为版友服务,乐意为音乐疯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


2、有较好的上网条件,能经常发贴、回帖和进行版务管理。


3、请各级版主认真对待自己的权利,不允许斑竹自己给自己的贴子操作精华。

4、移贴,固顶贴子,加精华,编辑帖子必须短信通知作者和必须回贴说明原因。因精华固顶贴子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5、负责删除广告和敏感话题。遇到争论不煽风点火,不参与其中,维护论坛的安定团结。




6、长时间不能来版面打理版务的要去事务所请假,无故半个月不来打理版务的取消斑竹资格。

下载不到的朋友会员你可以用下载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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