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kit 发表于 13-5-2010 10:56:20

銀行外包公司追債 1週限3次從8am至9pm

(布城)財政部副部長拿督曹智雄週三(5月12日)說,銀行所僱用的收賬公司在向借貸者追債時,必須遵循條規,包括一週只能追討3次,而且時間也僅限於由早上8時至晚上9時。

他向《星洲日報》說,銀行也不能將聘請收賬公司所花的費用,轉嫁給借貸者。

他針對一名華裔男子陳國華被指不堪追債公司的壓力而心臟病發身亡的問題受詢時說,任何銀行如果要向貸款者追債,包括屋貸和信用卡債務,都有權力聘請專業的追債公司協助追債。

須遵循國行制定規則但他說,代表銀行負責追債的收賬公司必須嚴格的遵循國家銀行所制定的規則,一是銀行所聘請的收賬公司必須要有專業水準,不能是“爛仔公司”,必須要有專業道德。

“二是收賬公司不能濫用拳頭對付欠債者;三是不能經常騷擾貸款者。”

他說,收賬員可以與借貸者聯繫,但時間限於早上8時至晚上9時而已,而且一週不能超過3次。

他說,任何貸款者若遇到收賬者追討手法過份,有權向相關銀行或直接向國家銀行投訴。

針對陳國華的案件,他促請其家屬向國家銀行作出投報,以便國行能展開調查。

銀行所僱用的收賬公司必須是註冊公司,員工背景必須清白的。

TheArcher 发表于 14-5-2010 01:28:01

好事来的,
以免再搞出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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