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0hLiang 发表于 9-3-2010 22:27:24

【新闻】被誘提供性服務收不到錢‧少女告男子強姦

被誘提供性服務收不到錢
少女告男子強姦

   (新加坡)14歲少女為賺外快,上網找工作,結果被不懷好意的男子盯上,假冒女僱主並以高薪為餌,要她“陪”印族男顧客,結果卻自己赴約,以600元誘使她發生性關係,還用手機拍下部份過程。

事後,男子食言,少女收不到錢,覺得受騙,6天後報警稱遭人強姦。


被告判監18個月罰4000


這名29歲男子伊斯邁過後被控並認罪,週一(3月8日)在性侵未成年少女罪名下被判坐牢18個月。他也因為手機內存有四段猥褻錄像片段,被判罰款2000元。

案情顯示,前年10月22日,少女將履歷放上網,表明要找助理售貨員的工作。隔天,被告化名為女子“辛蒂”,傳手機簡訊給少女,問她是否願陪印族男顧客,賺取高薪。少女告訴對方自己只有14歲,“辛蒂”表示年齡不是問題,事成後會直接把酬勞轉入她的銀行戶頭。少女於是同意在當天與男顧客見面。下午4時15分,被告以顧客身分開車到景萬岸地鐵站接少女,她不知道他就是“辛蒂”。

當天,被告付給少女50元並給她手機號碼。幾天後,少女仍未收到餘款,“辛蒂”的手機也一直打不通,少女覺得被騙,於是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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