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助製造汽油彈”‧教堂攻擊事件‧網友留言被控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一名在藝術學院修讀電影系的學生因為在面子書(Facebook)留言板上聲稱他曾協助製造攻擊教堂的汽油彈,今日(週五,1月15日)被控上八打靈再也地庭。25歲的莫哈末卡斯里夫是第一個因為在面子書留言而遭當局對付的網友;這也是在教堂攻擊事件發生後,當局提控的第一人。http://124.197.225.33/phpadsnew/www/delivery/lg.php?bannerid=2614&campaignid=768&zoneid=146&loc=1&referer=http%3A%2F%2Fwww.sinchew.com.my%2Fnode%2F146101%3Ftid%3D1&cb=66b4a151cd
莫哈末卡斯里夫是被控在今年1月10日,在八打靈再也南區一座公寓上網,在面子書上留下這句話:“甚麼?你要我丟汽油彈去那裡嗎?……價錢可以商量。”他也聲稱,他是負責取得製造汽油彈的材料;不過,當有人向教堂投擲汽油彈時,他並不在場。被告是政府擁有的Aswara國家藝術及遺產學院的學生,身材魁梧,長髮披肩,但他週五在面控時臉上木無表情。他並沒有聘請律師辯護。罪成可監一年控狀指被告的留言具有威脅他人安全的意圖,因此觸犯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233(1)(a)條文,可在233(3)相同法令下治罪。一旦罪成,將面對坐牢不超過一年或5萬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的刑罰。主控官莫哈末杜蘇基副檢察司要求由一人以1萬令吉讓被告保外,被告也將被延扣至下週一。由於法官哈茲蘭再努丁不在法庭,此案交由何光欽(譯音)推事代審。此案將在週一由哈茲蘭法官主審及過堂。此案的原告為丹尼比那卡蘭,他是在1月13日在巴生警局報案,而被告是週四(1月14日)到吉隆坡武吉柏蘭嶺協助調查時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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