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0hLiang 发表于 12-1-2010 21:00:12

【新闻】雪苏丹谕令:非回教徒禁用“阿拉”

雪苏丹谕令:
非回教徒禁用“阿拉”

      (吉隆坡12日讯)雪兰莪州苏丹沙拉夫丁针对“阿拉”字眼风波发出谕令,要求所有州民必须严格遵守,禁止其他宗教使用“阿拉”字眼的立场。

根据《马来西亚前锋报》报道,雪州回教理事会主席莫哈末阿基指出,苏丹是于本月5日召见他时发出该项谕令。

他表示,其他一同到皇宫参见苏丹的回教领袖,也包括了雪州宗教司莫哈末淡雅斯、回教理事会秘书阿都哈林、委员沙烈胡丁和法律顾问诺哈尼。

维护回教信仰及子民宗教和谐

他透露,周一(11日)在州回教堂与38个回教非政府组织举行汇报会后指出,而该项谕令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回教信仰及雪州子民的宗教和谐。

“在会面上,苏丹谕令回教理事会成员针对非回教徒使用阿拉字眼的课题,作出详细的讨论。”

他续说,作为雪州回教首领,苏丹要求各方严格遵守,禁止其他宗教使用阿拉字眼的立场;及要求回教理事会告诉人民,自1988年开始在宪报上公布的非回教(管制与回教徒发展)条文上,清楚阐明禁止非回教徒使用“阿拉”字眼。

“阿拉”字眼属回教徒专用

有鉴于此,他指出,雪州回教法规委员会也于2008年6月10日决定,“阿拉”字眼属于回教徒专用,严厉禁止其他宗教使用。

他强调雪州回教理事会之后也作出14项决定,其包括了“阿拉”字眼意指上苍,与基督教“三位一体”概念的上帝不同。

“若允许基督教使用阿拉字眼,那么将会引起不堪设想的后果,未来更可能造成混淆和危害回教徒。”

针对高庭在去年12月裁决批准天主教会周刊《先驱报》使用“阿拉”字眼,他个人认为已经违反了联邦宪法;而有关“阿拉”字眼的课题更不应带上庭讨论,此事应是马来统治者理事会的权限,属于“不适合司法判断”。

他呼吁马来统治者理事会插手此事,同时要求中央政府作出决定,一切关于回教的案件不应在民事法庭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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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10/01/12/120_1.jpg
                              ■ 雪兰莪州苏丹沙拉夫丁。

~DeatHMooN~ 发表于 13-1-2010 02:08:30

拉哥既马仔好串...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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