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賒購卡徵服務稅
(吉隆坡)為了灌輸精明消費的觀念,政府在2010年的財政預算案中建議,向信用卡與賒購卡徵收服務稅。首相納吉說,政府建議明年同樣為每張卡每年收費50令吉,而附屬卡則為每張每年25令吉。
有關服務稅將在卡被發出時徵收,及在每年結束前或更新卡時徵收。
這項建議也針對那些免費發出的卡,此建議於2010年1月1日正式生效。
根據數據顯示,信用卡的用戶越來越多,信用卡的數量也從1997年的逾200萬至2009年8月為止達1100萬張。此數量並沒包括當前才發出的28萬5000張賒購卡。
政府曾在1997年實施徵收服務稅的政策,惟在2001年4月1日卻取消了此政策。
當時所徵收的服務稅為每張卡每年50令吉。 我正想申请信用卡呢。。。 我正想申请信用卡呢。。。
hoo少 发表于 24-10-2009 19:35 http://bbs.yanbong.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却想取消三张哦~~~ 给年费就算了
还要缴税{:2_327:} 是啊,不然那班狗怎么有钱出花红买大屋买新车呢~~~:yct73 唉。。。我们一起高颂Malaysia Boleh 吧 satu malaysia = hantu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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