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長:即日起有症狀不戴口罩‧捉!
本帖最后由 mickit 于 18-8-2009 10:52 编辑檳城‧大山腳)患上感冒有A(H1N1)型流感症狀的公眾人士,即日起必須戴上口罩才能到公眾場所。
衛生部長拿督斯里廖中萊今日(週一,8月17日)說,如果衛生部人員在公眾場所發現有流感症狀的人士沒有戴口罩,可以援引疾病控制法令逮捕拒絕聽從指示者。
他在柏瑪當巴西補選提名中心為國陣候選人打氣時指出,在1998年疾病控制法令第12(1)條文下,拒絕戴口罩的流感患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2年,罰款最高1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大馬流感疫情危急
廖中萊較後出席“2009年亞洲保健大會”開幕禮後,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大馬的流感疫情已進入危急狀況,因此,他告誡出現感冒症狀者,上街時要戴上口罩,以減低疾病傳染率。
不過,他也強調,目前還不至於需要頒佈國家衛生緊急狀態(Darurat)。
“政府將研究所有專案小組提呈的每日報告,包括一旦病毒致命率超過0.4%或出現病毒變種的情況,政府才會考慮頒佈緊急狀態。”
副揆:售價暴漲口罩或列統制品
另一方面,由於口罩價格不斷被炒高,從每個30仙暴漲到有人用5令吉才能買到口罩,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表示,政府準備和國內貿消部研究在A型流感肆虐期間,把口罩列為統制品。
慕尤丁在柏瑪當巴西補選提名中心表示,如果每個口罩價格只漲10仙,政府肯定不會採取行動,但目前漲到(5令吉)太離譜,政府不得不援引價格控制法令,確保民眾可以買到實價的口罩。
他也說,目前大馬的A(H1N1)型流感疫情還沒有嚴重到需要頒佈國家衛生緊急狀態。但由於疫情日漸嚴重,政府可以引用法令來控制口罩價格。 这样的方法真的有用吗???
为什么不学学其他国家一样~!
强制性隔离~!我觉得会比较好~! 漢堡包、薯條和咖哩肉會讓你變蠢!怎麼辦?:yct16 2# aannddeerrssoon
因为已经病情扩散已经失控了,即使是强制性隔离也不可能收效,而且有类似症状的人太多了,
要全部强制隔离太难了,所以只能靠这个消极的措施来鼓励人们自己提高公民意识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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