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游龍 发表于 7-5-2009 22:54:16

15歲以下加盟‧飆車黨逐漸年輕化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http://img216.imageshack.us/img216/3203/292x30020090505a4b.jpg惡名昭彰的“飆車黨”(Mat Rempit)問題日益嚴重,他們不只飆車危害公眾的安全,還涉及各種犯罪行為,甚至包括謀殺案。更令人擔憂的是,“飆車黨”的年齡逐漸年輕化,許多15歲以下的青少年都加入陣容,使社會問題更加嚴重。

政府近期通過警方在全國進行大取締行動,短短2天,就逮捕235名未成年的青少年“飆車黨”,超高的高數據令人驚訝。

這也說明,這些原本應該留在家裡溫習功課,或參與各種有益身心活動的未成年青少年,無視法律的存在,而選擇與“飆車黨”為伍,顯示大馬的犯罪問題逐漸年輕化。

武吉阿曼全國交警主任拿督阿都阿茲說,全部未成年少年都因為沒有駕駛執照及路稅,而被警方扣留,其中3人更涉及非法飆車,而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條文下受到調查。

捕500成員

他說,警方共發出3011張交通傳票,其中45%的傳票是沒有駕駛執照及路稅。週日(5月3日)晚,警方單在吉隆坡獨立廣場,就逮捕逾500名“飆車黨”成員,並充公115輛摩多。

除了警方雷厲風行的取締行動,政治及社會領袖紛紛提出解決“飆車黨”問題的對策,有人建議加強嚴刑竣法,包括鞭刑來對付他們,亦有人建議修改陸路交通法令,賦予陸路交通局執法人員逮捕和援引法律懲罰“飆車黨”的權力。

馬來西亞半島陸路交通稅公會主席韓沙瑪沙里認為,經過修改的陸路交通法令,並不會導致警方和陸路交通局執法人員爭奪權力,反而使雙方可以充份合作,更有效地遏制飆車活動。

他說,對於把汽車或摩多交給“飆車黨”使用的車主,政府應該修改法令對付他們,並充公他們的車輛。

“由於家長輕易把摩多借給孩子,在懲罰車主的法律下,身為車主的家長將被對付,所以他們會好好管制車輛,避免類似的事情重演。”

天上游龍 发表于 7-5-2009 22:58:55

如果真有这条法令。。。
那改次朋友要借车岂非就要考虑清楚了{:3_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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