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 发表于 20-10-2007 01:28:55

引渡返馬助查 藏飛機輪男子延扣

引渡返馬助查
藏飛機輪男子延扣
updated:2007-10-19 20:32:39 MYT

http://www.sinchew-i.com/images/photo/2007/10/19/0152.jpg■藏飛機偷渡到新加坡的巴勒斯坦男子奧沙馬被遣返吉隆坡。(放大)

(雪邦訊)昨日被引渡到大馬協助調查的奧沙馬,今日(週五,19日)早上被送往萬宜推事庭申請延長扣留令至23日(星期二)。

奧沙馬是因為匿藏在新航飛機起落架艙,從吉隆坡國際機場偷渡至新加坡而被扣協助調查,新加坡當局在昨日撤銷對他的非法入境控狀,並將他引渡至大馬,協助調查他如何避過機場的重重保安,匿藏在新航的客機起落架艙內。

警方消息指出,奧沙馬在昨晚抵達我國後即被送往雪邦警區協助調查,調查工作全權由雪州刑事調查主任馬茲南高級助理總監第二級負責。

高級警官盤問兩小時

消息說,馬茲南及另一名高級警官昨晚親自盤問了奧沙馬逾兩個小時才離開雪邦警區。

據瞭解,奧沙馬原本是被押往巴生推事庭申請延長扣留令,但是,基於巴生推事目前仍在放開齋節假期,因此他才被送往萬宜推事庭申請延長扣留。

據悉,奧沙馬是在今早9時30分被押抵萬宜地庭,並在10時許完成延長扣留手續及離開萬宜推事庭。

罪成可監2年或罰1000

馬茲南指出,奧沙馬目前是在1959年禁區法令第7條文之下被扣協助調查,一旦罪名成立,刑罰是監禁兩年或罰款1000令吉或者兩者兼施。

大馬方面在之前,完全不知道他是如何潛入機場及匿藏在飛機起架艙內偷渡到新加坡;大馬機場在較早前也表示,機場的閉路電視沒有拍攝到奧沙馬在機場活動的記錄。

移民局方面也沒有任何奧沙馬出入境的記錄。

民航局總監拒置評

民航局總監阿查哈魯汀拒絕對從我國非法入境新加坡的巴勒斯坦籍男子奧沙馬的案件,作出回應。

他受本報聯絡時表示,此案目前已直接由大馬警方接手,該局暫時不發表任何評論。

“現階段,我不想發表任何有關此案的意見,因為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詢及該名男子的行徑,民航局應否負起一定的責任時,阿查哈魯汀也拒絕回應。

27歲的奧沙馬被指上週四匿藏在新航客機的前輪,藉此偷渡到新加坡,結果一下機被值勤人員發現後立即被逮捕。

奧沙馬已於昨晚被引渡回馬調查,因為新國控方撤銷對他的指控,把他交給移民局與關卡局發落,並遣送回吉隆坡,即原本他的“啟程”地點。 (星洲日報•200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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