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匪反被告 3男被控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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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腳23日訊)大山腳3名華裔男子在追捕5名男女劫匪時,涉嫌嚴重致傷對方,今早遭警方以“參與暴動”罪名,控上大山腳推事庭。圖為兩名被告被押上大山腳推事庭時,首被告陳德光(右)帶笑向家人打招呼,次被告劉志文則避開鏡頭。(攝影:黃承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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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5日晚,被民眾懷疑是劫匪的男子,當場被圍毆至受傷倒地。(檔案照)
(大山腳23日訊)大山腳3名華裔男子在追捕5名男女劫匪時,涉嫌嚴重致傷對方,今早遭警方以“參與暴動”罪名,控上大山腳推事庭。
這3名男子分別為首被告陳德光(38歲)、次被告劉志文(20歲),及第三被告為在籍中學生洪凌湘(18歲)。他們 否認有罪,獲准各以1500令吉保外候審。
控狀指3名被告與12位民眾,于本月15日晚上11時30分至11時45分,在大山腳愛斯頓路參與暴動,當時,他們3人手上還持有籐條、木棍、鐵枝和頭盔,觸犯刑事法典第148條文(在暴動中持有武器或發射物)。
要求列警區主任作證
被告若罪名成立,可被判監禁不超過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主控官宣讀控狀后,三名被告都不認罪,他們也聘請兩位律師代為辯護,首被告與次被告同聘雷爾律師,第三被告的律師為拉菲爾。
推事阿利夫在庭上要這三名被告,每位以5000令吉擔保候審,不過,拉菲爾律師為當事人求情時說,第三被告是年僅18歲的中學生,在大山腳有固定地址,這次是由其父母親當擔保人;被告之前也已獲得警方保釋及聽從指示出庭,希望憑被告服從的行為,可獲減少擔保金。
第一和第二被告律師雷爾也向推事求情說,擔保金太高的話,以他們的家庭經濟能力是負擔不起的。
各以1500保外候審
他強調,這三名被告是睦鄰原則中心的成員,他們三人是接到居民的求助電話,指有一住宅遭爆竊后,協助警方追捕劫匪;當時,威中縣警區主任莫哈末沙博士還感謝這三名被告的見義勇為精神。
雷爾律師說,這三名被告不是參與暴動,警方指他們參與暴動並非實情,所以,要求推事列威中縣警區主任為證人之一。
推事阿利夫過后答應這三名被告,每人以1500令吉保外候審,同時也指示三名被告必須每週到大山腳警局報到,案展4月17日過堂。
[ 本帖最后由 Yves_yew 于 24-2-2009 08:49 编辑 ] 因为是华人打伤了马来人,不管到底你是不是抓贼,总之打马来人就是你不对,就要坐牢
但是我在这里要称赞一下那几个男子,打的好 :yct75希望他们无罪释放 多事的后果-.- :yct28
希望他们没事~ 如果这样也有罪..
那我们被打抢就不能自卫了..
不然会被人家告回.. 这件事在我这里 成为 “ 饭后话题 ” 咯。。。 政府放屁~:yct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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