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 发表于 9-2-2009 01:51:24

男子在生日聚会上邀请哥们 轮奸前任及现任女友

以生日宴的名义,邀请前任女友、现任女友聚会狂欢。谁曾想,这位禽兽男友竟伙同“哥儿们”,将她们轮奸。昨日,晋江法院一审宣判,重庆人王某、湖南人彭某,犯强奸罪分别判处12年、13年有期徒刑。

之所以两人刑期不同,法院认为,作案过程中,彭某使用刀具威胁,暴力程度相对王某大,酌情从重处罚。

王某在老家有个女友叫艳艳(化名),两人住在隔壁村,打小就认识,而王某舅舅与艳艳表哥还是拜把子兄弟。尽管两人算是“青梅竹马”,但王某与艳艳早在一年前就分手了。来泉州打工期间,王某又结识现任女友敏敏(化名),也是重庆人。而已婚的彭某算是王某的“哥儿们”,他常在王某面前抱怨妻子的不是。

去年9月10日,王某谎称过生日,拉上哥儿们彭某等到晋江龙湖一家饭店庆祝。为了让哥儿们够 “high”,王某承诺在宴席上帮彭某介绍个漂亮女友。随后,艳艳、敏敏等女孩均受邀参加宴请。当晚,王某、彭某都喝了很多酒,两人还商量着,宴会结束一起对艳艳、敏敏下手。第二天凌晨时分,其他朋友相继离开,王某等两人软硬兼施将艳艳、敏敏拉到楼上,开了两个房间。

刚开始,彭某独自待在一个房间,后敲开王某的房间“讨要承诺”。王某当即拉着敏敏到另一间房,不顾女友反抗强奸了她。此时,彭某也持刀威逼艳艳脱光衣服,实施了强奸。

事后,彭某又来到王某所在的房间,商量“交换”女人。看到王某离开,彭某却光着上身赖着不走,敏敏吓坏了。彭某先是软磨硬泡,后干脆将房门反锁,用手卡住敏敏的脖子施暴。而艳艳的遭遇也同样悲惨,甚至她拿出两家人的关系斥责王某,仍没能逃出他的魔爪。

到了早上6时许,艳艳、敏敏借机偷偷商议,假装到楼下吃早餐。脱身后,她们直接冲到龙湖派出所报警,包房内熟睡的王某、彭某当即被抓获。

(本文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林小明)

鸡蛋仔 发表于 9-2-2009 02:02:57

禽兽...

++摇滚精灵~雯++ 发表于 9-2-2009 02:16:44

回复 2楼的 gaidanzai 的帖子

我赞同~~:yct44

不是人...!!哼!!

TheArcher 发表于 9-2-2009 03:39:31

超级人渣:yct73 :yct02 :yct11 :yct12

宝贝精灵 发表于 9-2-2009 04:08:03

还是不是男人哦~
去跳楼啦~

☆优优☆ 发表于 9-2-2009 09:08:08

什么鬼人都有..

禽兽不如~:yct02 :yct73

~DeatHMooN~ 发表于 9-2-2009 09:25:26

强奸是最卑鄙的...要爽叫鸡去

Seon 发表于 26-9-2009 17:53:17

狗。。。。:yct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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