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捐肾丈夫”讨要肾脏(图)
美国丈夫不甘妻子另结新欢离婚索要捐出肾脏http://hsb.hsw.cn/images/2009-01/09/xin_1401060904117932635216.jpg
伤心的理查德,
http://hsb.hsw.cn/images/2009-01/09/xin_1501060904112461453017.jpg
下图为妻子道妮尔
据美国媒体8日报道,美国纽约长岛49岁外科医生理查德巴蒂斯塔可以靠一颗破碎的心活下去,但他无法容忍红杏出墙的妻子道妮尔靠他的捐赠肾脏而活着。日前,理查德将道妮尔告上法庭要她归还他当年捐赠给她的肾脏,或者赔偿给他150万美元。
理查德和现年44岁的护士妻子道妮尔1990年8月结成夫妻。道妮尔为丈夫生育了3名女儿。然而,道妮尔却在上世纪90年代末被诊断出肾脏患病,道妮尔随后接受了两次肾移植手术,但都因排异问题而失败。2001年,理查德向妻子捐肾,从而挽救妻子的生命。道妮尔换肾后,开始重回大学攻读护理专业,并获硕士学位。但不久道妮尔竟然和治疗师发展出了一段私情。
道妮尔随后带着3个女儿开始和丈夫分居,并拒绝理查德探望女儿,道妮尔和理查德的离婚官司一直打到了现在。理查德的律师多米尼克巴巴拉说:“从理论上来说,我们只是要求她归还他的肾脏,不过很显然他无法要回自己的捐赠肾脏,所以他想要的是这枚肾脏代表的价值。”
捐肾丈夫向离婚妻子索还肾脏的行为,在美国引起了巨大的医学伦理争议。不过医学伦理专家一致认为,理查德“索肾”或“索赔”成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美国乔治敦大学医学伦理学家罗伯特维奇说:“用器官交换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都是非法的行为,人体器官在美国不允许买卖,而捐赠器官是合法的。现在肾已经是她的,如果他再将肾脏要回来,她将不得不接受透析治疗,或者会因此死亡。”维奇称,在美国,没有任何医生会做这样的“取肾手术”。
不过理查德坚持称,他目的并不是要妻子还肾,而是要她容许自己看望他们的3个女儿。他称由于妻子的阻碍,他已经好几个月没有见到自己的女儿了。本报综合报道 酱的新闻都有,捐出去了还要讨回肾脏
这种老婆真是要不得, 给老公戴绿帽还不给人家探望自己的女儿 :yct44 丈夫要拿回已捐出去的肾脏也显得太小气了。。。
妻子也无情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