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 发表于 29-11-2008 02:05:25

头盔不符合规格  警有权没收销毁

头盔不符合规格  警有权没收销毁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凌晨十二时四十一分

(吉隆坡28日讯) 在道路安全局和警方配合下起草的有关头盔的新法律下,警方有权没收和销毁所有不符合大马标准与规格局规格的头盔。

道路安全局总监拿督苏烈星表示,有关新法律旨在遏制销售和使用以劣质材料制成和无法保护摩托车骑士头部安全的头盔。

他今日在此间蒲种南部附近白沙罗蒲种大道收费站主持一项道路安全运动后受访时表示,不受该局认证的头盔已经在国内被广泛销售和普遍使用,这种情况理应加以遏制。

他指出:“获得该局认证的头盔价格,其实与华而不实的劣质头盔相差不远。因此,公众没有理由不选购优质头盔。”

他续称,当局也有必要推行道路安全教育,让摩托车骑士有所醒觉,以便尽量使用摩托车专用道和确保时速不超过60公里。

此外,苏列星说,学生家长和教师须负责劝阻未足龄或没有驾照的青少年骑驾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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