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 发表于 2-11-2008 20:58:25

大破“基”地 扣70男同志

(槟城2日讯)扫黄烽火烧“基”地,70名男“同志”落警网!

警方扫黄不分男女,这回警方的扫黄锋火,烧向了槟威两地的4间男“同志”色情场所。昨日下午5时许,槟州警方反风化组兵分两路,分别在北赖及槟岛两地,突击检举4间俗称“基佬吧”的“男同志温柔乡”,总共带返70名男“同志”扣查备案,当中近半数者疑是提供性服务的“同志”男妓。

警方检举的4间色情场所,分别两间座落在北赖美嘉广场商业区,及另两间座落在玻璃池滑城中城商业广场,据知这些场所并不是首次遭警方取缔。尽管警方常检举这些场所,不过却对业者起不了阻吓作用,往往业者在警方取缔数日后,又再开门营业。

据了解,其中警方在玻璃池滑的两间休闲按摩院扣查了28人,至于在北赖美嘉广场商业区的两间休闲酒廊则扣查了42人,被扣者包括涉嫌提供性服务的男妓、顾客及业者负责人,年龄介于20余岁至50余岁不等。

警方也在行动中起获男“同志”色情影碟、安全套、男“同志”色情志杂、润滑剂等,警方相信这是业者提供予顾客用为进行性行为的辅助用品。据了解,警方展开检举行动时,有部份“激战”的男子对警方的行动感到惊慌不已,不过也有些则很淡定,似乎对警方的检举行动见惯不惯。
据知,北赖美嘉广场商业区的休闲酒廊,表面是一般的休闲酒廊,不过业者却有在店里隔开小厢房让顾客用为“寻欢作乐”;至于在槟岛玻璃池滑的按摩院,也设有小厢房及休闲酒廊的部落。
槟州警方刑事调查组副主任那西尔警监受询时指出,警方将继续取缔涉及男“同志”卖淫的另类色情场所。他说,警方也将针对搜获的色情媒介,如影碟、志杂,援引刑事法典第292条文(拥有色情物品罪名)调查业者。

另一方面,东北县警区副主任颜康明警监指出,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77条文(违反自然性行为)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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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群包括欧美中国人
4间遭警方取缔的男“同志”色情场所的顾客群,除了有本地的华、印裔顾客外,当中还包括有欧美洋人及中国籍顾客 !

警方调查发现,光顾的男“同志”也包括来自外州的人士,各别来自不同的年龄及职业背景。据了解,经营已有一段时间,不过业者却很低调,向来是通过男同志圈中人互相介绍,由老马识途的顾客带新顾客上门。据知,虽然警方曾多次扫荡这些男“同志”色情场所,但是光顾这些场所的志同道合者依然如昔,显然这些场所也有固定的顾客群,因此业者在利头当头下,根本不顾虑警方的取缔行动。

被扣者从20余岁的时髦年轻人至58岁的成熟中年人都有,其中有些被扣者已婚。警方在向这些被扣者录取口供备案后,他们即相继获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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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使用大卡车,把被扣查的男“同志”带返警局备案。               

副二“激战”中被警方扫“性”之余,一些男“同志”在警方亮灯检举时,连裤子也来不及穿上,落得狼狈不堪的情形。

据了解,警方抵步检举的场所后后,即马上包抄整间店面,一些警员则负责直捣厢格“炮房”,结果一些对于警方取缔行动不知情的男“同志”,在“激战”中际被警方的突击感到不知所措之余,部份者因为来不及穿上裤子或包裹身体,结果上演了“真人秀”尴尬场面。

另一方面,据知提供性服务的同志“男妓”皆由业者充当淫媒,并使用相簿让顾客筛选男妓对象;至于涉嫌提供性服务的男妓,有者是固定驻守在店里,有者则是流动性质进行交易,并通过电话联络后前往按摩院与顾客会合交易。

JyeJye~~凯杰 发表于 2-11-2008 22:59:07

哟~男妓~ :yct15
不叫chick鸟~:yct63
要叫ducky了~:yct54

小龙猫 发表于 3-11-2008 14:12:01

吧他们的香蕉砍下!!!:yct107
哈哈哈!!!

Yves_yew 发表于 4-11-2008 10:00:30

Shio Metzi!!!!! 消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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