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女郎提胎屍要求善後‧壽板店老闆嚇壞
* 國際2008-08-14 17:15
(新加坡)手提袋藏嬰胎,女郎半夜直奔壽板店求救!
這名年輕女郎,深夜乘搭德士趕到勞明達街的一間壽板店,她告訴櫃台職員︰“我剛剛墮胎,把嬰胎帶回家,不知道該怎麼處理,請幫幫我。”
壽板店沒處理過胎屍
女郎這番話,當場把職員給嚇壞了,立即打電話通知老板。
壽板店老板鄭海船辦理過無數往生者的後事,卻從來沒有處理過胎屍,當場拒絕女郎的要求,並力勸女郎立即把胎屍送回醫院處理。
鄭海船接受訪問時說,這起罕見事件是發生在約兩個星期前。
手術後帶胎屍回家
女郎當天早上,在新加坡一家私人醫院進行墮胎手術後,竟把拳頭般大小的胎屍帶回家。
女郎昏昏沉沉睡了一個下午,到了晚上才猛然想起胎屍尚未處理。她於是匆匆忙忙把胎屍裝進手提袋裡,就這樣提著胎屍出門,直奔壽板店求助。
擔心招惹胎靈
老板不碰嬰屍
擔心惹胎靈,壽板店老板不敢接下生意。
從事殯葬業三十多年的鄭海船說,他處理遺體無數,但還第一次有人提著胎屍上門叫他幫忙。
鄭海船雖然百無禁忌,但他有個原則,就是不碰嬰屍。
他說︰“不少婦女因為種種不得已的原因,打掉肚裡未成形的胎兒,這種胎兒被稱為‘胎靈’。這種事情,還是小心比較好。”
民俗學家:可火化嬰胎
民俗學家魏錦文受詢時說,從民俗角度看,嬰靈會因為無法做人而有一股怨氣。嬰靈的母親,會擔心嬰靈干擾今後出生的孩子、丈夫,甚至她本人,所以事後會找人以妥善的方法處理嬰胎。
魏錦文也說,壽板店老板其實不用擔心,他當時其實可以安排將嬰胎火化,然後把骨灰裝在骨灰甕裡。
新加坡法令允許
手術後可自行處理嬰胎
女郎墮胎後,為何能將胎屍帶回家?
根據新加坡法令,醫生為病人動完墮胎手術後,會請示病人本身或她的家屬,要如何處理嬰胎。
依照法律規定,只有懷孕少於6個月(即24個星期)才可以進行墮胎手術。如果超出這一期限,就必須將孩子生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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