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殺手
一九七八年一月,在美國沙嘉緬度北部發生了一件慘絕人寰的殺人事件。苦主是二十四歲的大衛‧瓦林,他是個貨車司機,專替洗衣店送貨。他和他二十二歲的妻子住在郊區,瓦林太太懷有三個月孕,在瓦林出外工作時,多半單獨在家……..事後研判:瓦林太太顯然是準備出外倒垃圾時,被歹徒侵入,之後便在自己家中的客廳遭遇了侵襲及殺害。兇殺案現場,從前門到臥室,一路充滿了掙扎的痕跡。地面有彈殼。而瓦林太太身上遍佈刀痕。她的上衣、胸罩和內褲都被褪下,而腹部被利刃殘酷的刺戮切割,刀傷由胸口一直劃到肚臍,腸子外露,許多內臟都被掏出來亂砍。她的身體殘缺不全,某些部份且已不翼而飛。更驚人的是:現場發現了一個優酪乳的空瓶,證據顯示:這裡面曾被摻入被害人的鮮血,並且被歹徒一飲而盡。
事發當天,瓦林收工返家,當他進門,看到了妻子的慘狀,他立刻喊叫著衝出家門,一路聲嘶力竭,奔到鄰居家中求助。之後才由鄰居撥電話報警。而瓦林由於驚嚇過度,警方趕到時,他甚至無法開口說話。第一位進入現場的副警長,也被現場的殘酷場面驚嚇住,據他表示:辦案數十年,這是他僅見的最為兇狠殘暴的罪行,日後他一連做了好幾個月的惡夢。
沙加緬度警方向 FBI 求助, 於是行為科學組派了一名組員去協助辦案。這探員觀察了現場之後,便對兇手提出了以下的側寫:
「白人,男性。年齡介於 25 到 27 歲之間,容貌清瞿,身材瘦削,營養不良。生活懶散,馬虎,邋遢,可能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例如偏執狂或妄想症。有服食藥物的傾向。個性孤僻,不喜與人交往,因此離群索居,可能一個人住,或是與父母同住。不過可能性不高。但就算與父母同住,一定也大部份時間都是一個人單獨在家。失業,可能領有殘疾救助金。沒服過兵役,也許就讀過高中或大學,但是中途輟學之所以對於「沙加緬度吸血鬼殺手」做了這樣的側寫,FBI的解說如下:
一、由現場的情形,可判定這案件與性犯罪有關,而根據 FBI所做過的研究,凡是性犯罪,兇手多數是男性。而且在性犯罪案件中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兇手與受害者多半是同一種族。再加上本案被害人所居住的是白人地區,因此側寫中斷定兇手應當是白人男性。而由於這一類案件的兇手年齡層通常集中在二十到三十歲之間,所以又判斷兇手年紀在二十五到二十七歲之間。
二、從現場犯案照片上看來,兇手屬於無邏輯性兇手。他加害死者的手法混亂無章法,也不清理自己留在現場,可能暴露自己身份的一切線索。這種人通常患有嚴重和長期的精神疾病,並且有偏執狂和妄想症的傾向。由於這種病症的發作大半在十九歲左右,其後要經過八至十年的潛伏期,據此也可以推論出兇手的年齡應當是落在十九到三十歲之間。
三、由於推斷兇手有精神病,因此也就可以推理出兇手的體型。一些精神學家做過研究,體型與精神狀況有絕對的關係。身材清瘦或身體衰弱的人容易有精神分裂的症狀。而反過來推論:有精神狀態的人,由於神經質,往往無法正常的吃喝,就算吃喝了,消化情況通常也不好。這影響他們的營養吸收,所以多半外型羸弱,營養不良。由於缺乏生氣,造成他們對日常生活失去興味。他們多半不整理環境,不注意個人衛生,生活方式失序,很難與人相處,更別提共同生活。所以側寫中斷定他不是獨居,便是與父母共同生活。
四、由於他的精神病史,想必他無法為軍隊所接受,所以不會有服役的紀錄。而他的發病期如果正好與求學期間重疊,顯然也不可能繼續下去。因此無論是高中或大學,就算兇手曾經入學,一定也是落得輟學的命運。
五、由於他的性格和生活方式,使得他難以與人相處,工作時可能也無法配合。因此顯見不可能有固定長久的工作,必須靠社會福利救濟金存活。
另外,FBI 探員並且推論:由於兇手生活邋遢,生性懶散,他的住處一定髒亂。他如果有車,車內一定也是殘破骯髒。而由於他的體力及個性使得他不可能跑去遠處犯案,很可能兇手就住在被害人家的附近。做完案後,他最有可能的去處便是返回自己家裡。而且,他極有可能在最近曾住過精神療養院,時間不超過一年。
聯邦調查局提供了兇手的側寫之後,警方便展開調查。而這時,另一件兇案又發生了。
這次的被害者有三名,分別是三十六歲的伊芙琳‧米洛茲太太,她三十二歲的男友丹尼爾‧梅瑞斯和她的六歲兒子傑森。另外,米洛茲太太的小姪兒麥克‧費瑞拉,才二十二個月,也失蹤了。
所有的被害人都是被槍殺的。而麥克‧費瑞拉可能被兇手綁架,顯然凶多吉少。米洛茲太太除了槍傷,身上還有多處刀傷凌遲的痕跡,她的死狀甚至比瓦林太太還慘。
而在現場同樣發現兇手飲血的容器。另外發現的重要線索是:現場不遠處有一輛棄置的箱型車,仍未熄火。
於是 FBI 參照上次的側寫,給了更多細節。 他們認為兇手應當就住在棄置的箱型車附近一哩左右的地點。他應當是個戀物癖。如果能找到他的住處,一定有他所收集的被害人的物品。
加了這份新的資料以後,警方便出動大量警力上街盤查,並以箱型車棄置地點為中心,展開地毯式搜索。這次搜索雖然沒有找到嫌疑犯,卻引起一般人的警覺和注意。
一天,有位婦女到警局來,她說他曾在命案現場的附近,看到她的高中同學。當時他蓬首垢面,衣服上沾滿了血跡,當時他湊近她的車門想和她說話,但是嚇呆了的她,不等他靠近,便駕車逃逸。
這人名叫李查‧崔頓‧喬斯。
警 方知道了這件事後,斷定李查‧崔頓‧喬斯便是他們在尋找的對象喬斯的住處離箱型車棄置處僅一車之遙。與兩件謀殺案的現場也相距不遠。警方於是守候在他家附 近,等候他外出。他們試著撥電話去他家,卻沒人接聽。警方正準備要使計將他從公寓內騙出,喬斯卻主動出現了。
他腋下夾著一個箱子,正向自己的貨車走去。警方立刻一擁而上,逮住了他。在這次行動中,警方不僅現場查獲他腋下的箱子中沾滿血跡的袋子,另外還在他身上找到第二件命案的死者丹尼爾‧梅瑞斯的的皮夾。
如 FBI 所側寫的,警方搜索喬斯的公寓時, 發現它既髒又亂,除了大量的垃圾、髒衣服,未清理的食器之外,還有一些剪報。剪報內容正是瓦林太太和米洛茲太太的謀殺案。而更令人驚駭的是牆上的月曆,在瓦林太太和米洛茲太太出事的那天,日期上都有斗大的「今天」兩字。而除了這兩樁慘案之外,在當年的其他四十四天,喬斯也同樣標上了「今天」兩字。令人不能不推測:如果不是抓到了他,沙加緬度可能還會再添四十四條冤魂。
這時,警方終於相信喬斯就是他們追查已久的兇手,同時對FBI的推理能力也大為嘆服。
沙 加緬度謀殺案偵破,但是對兇手的研究卻正要開始。喬斯幼年時完全看不出他會成為這樣恐怖和變態的殺手。他和一般人差不多,智商中等,小時候也一樣可愛乖 巧,雖然一直尿床直到八歲,但是大體而言,不是會帶給家庭問題的孩子。
改變應當是在他十二歲時開始的。他父母的婚姻那時出現了問題,兩人常在家中爭吵甚至動手。他的母親後來控告他父親與人通姦,囚禁她,以及濫用毒品。但是父親否認。後來一群心理醫生及心理分析人員到他家展開訪談,之後評估喬斯太太有精神病症狀,她是典型的偏
執狂妄想症。「具高度攻擊性,對人有敵意,容易受到刺激和搧動。
這段婚姻又持續了十年,這其間喬斯由孩子長成了大人,最終雖以離婚收場,但對喬斯已產生重大的影響。在這種環境下成長的喬斯,在高二時顯現了他的異常。他性能力有問題,無法勃起,女友交往不久後多半會離他而去。他沒有朋友,家人是他唯一穩定的人際關係。這
時他開始吸毒酗酒。精神變異也逐漸產生。
一九七六年,喬斯廿六歲。他因為企圖將兔子的血注射到自己靜脈中而送醫。在養護期間,他也多次試圖生飲小動物的血。據喬斯的說法;他相信自己的血受到污染,會逐漸粉末化,所以必須以新鮮的血來替換。
他因此被送進精神病院,不久被放出來,因為醫師深信他的病情以門診治療就可以控制。一九七八年,喬斯開始了他的第一樁殺戮。
他被關在監獄裡的時候,聲稱自己是外星派來的使者,有一個聲音命令他去殺人。精神狀態異常已很明顯,獄方因此將他轉監至加州的維卡維里監獄,因為那裡有加州醫療中心在獄中設立的治療設備。但是一九八○年尾,喬斯依然死亡,死因是自殺,他偷藏了大量的鎮靜劑藥丸一次服下,結束了他可怖又可悲的一生。
真是难以置信。。。:yct49 恐怖!恐怖! 害人害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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