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ephone 发表于 6-5-2008 18:08:57

1969年,“曼森家族”连环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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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曼森是美国历史上最疯狂的超级杀人王,他所控制的邪教组织丧心病狂、杀人如麻。曼森出生于一九三四年。他的母亲是娼妓,十六岁时就生下了他。由於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所以他的母亲凯瑟琳便把自己最喜欢的情人的姓给了他。因为凯瑟琳不断的进出监狱,不得不把曼森托给自己的阿姨抚养。阿姨虽然是虔诚的教徒,姨父却是个心理变态。他从小就以凌辱曼森为快事,不但取笑他的身材,还有意的把他扮成女孩子,再责骂他变态。
曼森受不了,不满十岁便时常逃家,在街头流浪。缺乏正常教导,造成他的性格和人格扭曲。在我们人格养成的童年阶段中,曼森的周围充斥的是弱肉强食,不公不义,淫乱,欺骗,得过且过。他未来会变成怎样的人,事实上早可以预见。
长到了十五六岁,他已经是监狱的常客,犯过的罪行包括抢劫,伪造文书,拉皮条,攻击,偷窃。他在一个比一个恶劣的监狱里求生存,於是学会了去观测人心,再以意志力去操控对方。接触过曼森的人,最难忘的是他催眠性的眼神,和洞悉人心的言谈方式。
一九六七年,三十三岁的曼森,刚刚假释出狱,他选择了旧金山的黑特-亚许伯利区做他的下一站。这也就是他真正扬名立万的开始。
查理‧曼森的心愿并不是做一群人的领袖,而是成名与发财。成为一群青年人的心灵导师和精神领袖纯粹是误打误撞。而当这一切既成事实后,他发现这种身份一样可以为他带来金钱,以及地位。他在七○年代中期来到旧金山,吸引了一大群逃家的,内心旁徨,天真,理想性格浓厚的年轻人。他们因为曼森的生活历练与似是而非的智慧的智慧话语而尊他为领袖,崇拜他,尊敬他,男的贩毒,女的卖淫以供养他。
曼森与他们居住在一起,生活在一起。他用音乐以及药物控制他们。他带领他的徒众,往往无日无夜的在一起围聚,唱披头四的歌,中间夹杂以曼森对爱,对和平,对自由,对未来的讲话。他不让他的信徒们睡觉,让他们在长期失眠状态下,失去自主意志,同时以音乐催眠
他们,以迷幻药控制他们。
当他的跟随者在迷幻药的药性发作期间闯入好莱坞导演罗曼波兰斯基的家中杀戮宾客及女主人之后,曼森面临了他的权威被挑战的局面,因为这不是他命令他们做的,因此,为了表现他仍然是主导,仍然是操纵者,他带领徒众进行了其他的谋杀案,在这些案件中,曼森并不是实际下手的人,但是他参予了分尸和毁尸,并因此罪名被执和起诉。由於他在加州接受审判,而加州废止死刑,所以最后曼森被判无期徒刑。
曼森所表现的领导的原动力和权威,事实上在日后不断被其他人所复制。例如在盖亚那集体自杀的「人民庙堂」教派的吉姆‧琼斯牧师;和美国德州瓦可大卫教派的大卫‧柯瑞许牧师。这些人和曼森的做法一样,他们吸引了众多心灵不健全的人,透过对人心的了解,而产生了控制人们心灵的权力。而一旦掌握了这种权力,他们就发展建立起一种极为严密的组织,彻底的控制住这些人的身心。
但是,如同曼森的例子,当他控制追随者的时候,相对也被他的追随者所控制,为了掌握这控制的力量,他必须作一些他的徒众希望他做的事情。而如果这影响完全是负面的话,追随者与被追随者都会一样的扭曲,牺牲,并且夭亡。
    1969年8月9日至10日,两桩连环杀人案震惊了洛杉矶。
   8月9日,波兰籍导演罗曼·波兰斯基怀有8个月身孕的演员妻子莎朗·蒂和她的4位好友以及园丁的儿子惨死在比佛利山的豪宅里。死者身上共有100多处刀伤,且均中数枪,死前极为痛苦。而莎朗·蒂身中16刀,死后与她的化妆师被吊在起居室内,凶手还用她的血在墙上涂写口号。此案经过洛杉矶警察局的努力,侦破为邪教组织“曼森家族”的一男三女四名成员所为,而幕后主使者就是他们的领袖查理·曼森。
    8月10曰,查理·曼森亲自率领手下闯入洛杉矶超市老板里诺·拉比安卡家中,将刚度假回来的拉比安卡与其妻一同杀害,并在墙上同样用被害者的血写下口号。警方用了将近5个月的时间来追查“曼森家族”的行踪,最后查理·曼森被判处终生监禁。


JyeJye~~凯杰 发表于 6-5-2008 18:48:43

该死!! 最糟糕没有死刑!!:yct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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