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ephone 发表于 2-5-2008 13:13:29

兇殘校長殺人燒屍

一般人心目中,校長應該道貌岸然,做事循規蹈矩有分寸。沒想到校長一樣可以抵擋不住金錢的誘惑,做出殺人燒屍
的恐怖行徑。這名玷污校長聖名的兇殘男子,便是土瓜灣某小學上午校的前任校長王世明。

1993年7月14日凌晨,一對夫婦將汽車駛進(魚則)魚涌海澤街一個隱蔽的停車場時,發現不遠處出現熊熊火
光,於是定神細看,竟發現一名中年男子,不斷向一個著火的尼龍袋潑易燃液體。二人覺得事有蹺蹊,於是暗中報警
。警方到場時,縱火男子剛要開車離去。他知道事敗被發現,立即踏下油門亂衝,希望可以逃出生天,最後撞上路中
的石墩,只好乖乖束手就擒。

警方這時還以為是簡單的縱火案,怎料竟然在停車場的尼龍袋內,發現一具燒成焦炭的女性屍體,才知案情嚴重,並
發現這名男子,竟然是土瓜灣某小學上午校的校長王世明。至於女死者的身份,經調查後證實是小學的書記兼會計劉
容梅。為甚麼王要向劉動殺機呢?原來二人曾串謀侵吞學校公款,並引起校方注意,劉為求自保決定向校方舉報王。

原來早在1990年,王已經開始動貪念,取走千多元學校的登記費。此事雖然被劉揭穿,但王卻誘使劉一同在帳目
上動手腳斂財。其後二人又侵吞學生的校車費及募捐的款項,並巧立名目增收留位費,估計有過百萬元落入二人袋中
。1993年起,校方已注意到問題,趁學期末暫停王的職務,並訂於7月13日上午11時開會,要求二人交代詳
情。王遂相約劉於當日早上8時見面,商討對策。

不過劉為求自保,決定向校方舉報王,王向劉苦苦哀求不果,盛怒下先用重物將劉擊昏,然後再勒死劉。這時尚未到
早上9時,王知道尚有時間,便將劉的屍體移至會議室內的貯物室,然後匆匆以洗潔劑清理現場毀滅證據。這時王施
施然出席校方的會議,由於劉沒有現身,所以會議被迫腰斬,沒人想到她已遭毒手,屍體亦在會議室內,被學生表演
話劇用的服裝遮蓋著。

王其後又買來電鋸及兩個行李袋,意圖將劉肢解再分批棄掉。怎料王所買電鋸的插頭,不能配合會議室的插座,被迫
改變計畫,將劉的屍體燒掉,希望可以瞞天過海,到最後還是被識破。最後王被判誤殺罪名成立,入獄9年。

雖然事件告一段落,但該校的學生卻飽受驚嚇,因為在眾人心目中直正不阿的校長,竟然是一名貪財的殺人兇手。雖
然事發時正值暑假,但不少學生在假期後還是不敢上學。而該校下午校的學生,更表示黃昏下課時,總覺校內氣氛陰
森恐怖。





王世明檔案
綽  號:殺人校長
行兇日期:1993年7月13日
行兇動機:被舉報侵吞公款
行兇方式:先擊昏,後勒死,再燒屍
死  者:學校書記劉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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