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ephone 发表于 29-4-2008 03:55:26

紙盒藏屍案


紙盒藏屍案是發生於1974年12月10日在香港的一宗謀殺案。一名當時16歲少女卞玉英乘搭電車到達跑馬地(即:銅鑼灣站附近)後前往安美冰淇淋公司借用電話,之後被殺害。翌日,清潔女工“林嫂”在街上發現卞玉英的裸屍被藏於電視機包裝紙盒內,兩個乳頭被割去,恥毛被燒焦,處女膜仍完整。

1975年,警方拘捕案發時在冰淇淋公司工作的中國籍男子歐陽炳強,並控告他謀殺。歐陽炳強被判罪名成立並被處以死刑。這是香港首宗沒有人證,純粹以科學鑑證定罪的謀殺案,嫌犯歐陽炳強從頭到尾都強調“我沒殺人,我是冤枉的”。歐陽炳強的妻子張金鳳多次為丈夫尋找大律師湯家驊上訴,希望獲得脫罪的機會,官司打到了倫敦樞密院,但最後仍不成功。此案至今仍有不少疑點,例如:紙盒上的指印不是歐陽炳強留下的;案發地點找不到死者卞玉英的指紋;警方也一直找不到卞玉英的隨身物品。警方在死者卞玉英身上發現的269條纖維,只有其中7條與歐陽炳強衣服的纖維吻合。曾多次被改編成電影。1977年2月9日歐陽炳強被特赦,改為終身監禁。其後於1981年,張金鳳宣佈與歐陽炳強離婚,據傳已攜女改嫁。

歐陽炳強在赤柱監獄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曾報讀公開大學,1980年代,當時的港督會同行政局赦免歐陽炳強的死刑,並由終身監禁取代。最後於2002年,歐陽炳強終於獲得假釋。其後他信奉基督教,出獄後重新做人,再與一位中國女子結婚,由翁靜晶出任證婚人,成為了殺人重犯也可以站起來的一時佳話。

案發經過歐陽炳強於案發前在一間冰淇淋店任職,受害人曾到店中借電話,之後失蹤。翌日被發現藏屍於紙盒之中,並棄置在冰淇淋店門外, 警方經一連串調查後,懷疑歐陽炳強與案有關,並首度引用科學鑒證破案,更成為一個重要爭論點。
其後經科學鑑證,證明了兇手是歐陽本人,並將其拘捕,被判終身監禁。其後歐陽炳強的家人作多次上訴均被駁回,但有部份於該個時候生活的香港人認為他是無辜。
值得一提,當年為歐陽炳強上訴的正是現任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
他於2002年9月11日獲得釋放,並改名換姓,重投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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