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ephone 发表于 29-4-2008 01:09:22

懸而未破的案件




儘 管 美 國 及 世 界 各 地 警 察 部 門 都 有 豐 富 的 經 驗 、 精 密 的 儀 器 和 完 善 的 通 訊 設 備 , 乃破 不 了 一 些 撲 朔 迷 離 的 罪 案 。 像 以 下 的 事 例 , “ 福 爾 摩 斯 ” 碰 到 也 會 感 到 頭 痛 。

(以 下 事 列 乃 真 人 真 事 及 有 文 章 記 載 )

不 可 能 的 自 殺

一 八 七 二 年 , “ 柯 弗 可 勒 塞 斯 船 長 ” 在 “ 康 乃 狄 格 州 ” 橋 港 一 條 繁 忙 馬 路 上 被 發 現中 槍 斃 命 。 屍 體 旁 邊 有 一 支 手 槍 和 一 個 小 背 包 , 因 此 警 方 起 初 以 為 是 謀 殺 案 。 可 是, 他 們 檢 查 過 屍 體 之 後 , 發 現 死 者 的 外 衣 和 背 心 並 無 彈 孔 , 襯 衫 上 的 彈 孔 和 火 藥 焦痕 則 顯 示 手 槍 是 在 外 層 衣 服 底 下 發 射 的 。 警 方 和 記 者 都 想 不 通 兇 手 何 以 利 用 這 種 麻煩 的 手 法 。

後 來 又 認 為 “ 柯 弗 可 勒 塞 斯 船 長 ” 是 自 殺 的 。 這 個 看 法 不 無 根 據 , 因 為 他 在 死 前 不久 買 了 十 九 萬 多 美 元 人 壽 保 險 。 然 而 牠 的 遺 囑 只 寫 明 將 數 千 元 留 贈 給 人 , 因 此 自 殺之 說 又 似 乎 大 有 可 疑 。 況 且 根 據 「 紐 約 時 報 」 的 報 道 , 這 位 船 長 是 個 「 人 格 高 尚 、行 為 檢 點 」 的 人 , 絕 不 可 能 自 殺 。

此 外 , 自 殺 之 說 在 技 術 上 還 有 ?多 說 不 通 的 地 方 。 為 什 麼 “ 柯 弗 可 勒 塞 斯 ” 要 在 背心 底 下 開 槍 ?他 不 會 是 怕 損 壞 背 心 和 外 衣 吧 。 但 假 如 牠 真 的 這 樣 做 以 增 加 神 秘 氣 氛, 他 怎 能 保 證 開 槍 後 能 趕 在 斷 氣 之 前 將 手 從 背 心 底 下 抽 出 來 ? 如 果 他 不 能 肯 定 自 己可 以 做 到 這 點 , 而 又 想 別 人 以 為 他 被 人 謀 殺 , 他 為 什 麼 選 這 個 辦 法 、 這 麼 早 的 時 間、 這 麼 繁 忙 的 街 道 來 幹 這 件 事 情 ?
(自 1 Jul 1872 - The New York Timers)


死 因 未 詳

據 一 九 零 一 年 三 月 十 六 日 英 國 「 劍 橋 日 報 」 所 載 , 一 名 七 十 二 歲 老 婦 法 勒 離 奇 死 亡。 她 在 廚 房 地 上 被 人 發 現 , 當 時 衣 履 整 齊 , 只 是 面 孔 瘀 黑 和 鼻 骨 折 斷 了 。 身 旁 有 一把 染 血 的 刀 和 幾 滴 血 。 驗 屍 後 發 現 牠 的 心 臟 被 刺 穿 。

可 是 , 法 庭 無 法 裁 定 死 因 , 因 為 死 者 雖 然 被 刺 致 死 , 但 衣 服 並 未 被 刀 戳 穿 , 而 且 除內 衣 稍 有 血 跡 外 , 其 餘 衣 服 毫 無 血 污 。 由 於 她 中 刀 後 幾 乎 即 時 死 亡 , 因 此 她 不 可 能先 刺 自 己 , 然 後 及 時 在 死 前 穿 好 衣 服 。 同 時 , 傷 口 「 幾 乎 無 血 」 , 因 此 刀 上 和 地 上的 血 似 乎 也 不 是 牠 的 。
(自 The Complete Books of Charles Fort)



洗 衣 店 兇 殺 案

一 個 名 叫 “ 芬 克 ” 的 人 在 “ 紐 約 ” 東 一 百 三 十 二 街 經 營 一 家 洗 衣 店 。 一 九 二 九 年 三月 九 日 晚 上 十 點 半 , 他 在 洗 衣 店 後 面 一 個 房 間 破 人 槍 殺 。 他 的 鄰 居 “ 史 密 斯 ” 太 太聽 到 尖 叫 和 搏 鬥 聲 , 於 是 報 警 。 警 察 到 來 後 , 發 現 通 往 他 伏 屍 房 間 的 門 都 是 閂 上 的, 於 是 派 個 小 孩 子 從 氣 窗 爬 進 去 把 門 打 開 。

後 來 發 視 “ 芬 克 ” 的 胸 部 中 了 兩 槍 , 左 手 中 了 一 槍 , 手 上 還 有 火 藥 燒 灼 的 痕 跡 。 但 房 裹 沒 有 發 現 槍 械 。

起 初 , 警 方 假 定 兇 手 是 從 氣 窗 爬 進 房 裏 的 。 但 氣 窗 那 麼 小 , 只 有 小 孩 才 爬 得 進 去 。況 且 , 兇 手 事 後 為 什 麼 不 經 由 房 門 逃 走 , 而 要 再 爬 一 次 氣 窗 ? 另 一 假 定 為 , 兇 手 是從 走 廊 通 過 氣 窗 擊 斃 “ 芬 克 ” 的 , 但 “ 芬 克 ” 手 上 的 火 藥 灼 痕 , 卻 顯 示 他 是 在 近 距離 破 人 射 殺 的 。 事 發 兩 年 多 , 紐 約 警 察 局 長 “ 莫 倫 尼 ” 仍 稱 這 宗 謀 殺 案 為 一 個 「 難以 索 解 的 謎 」 。

材帮帮主 发表于 29-4-2008 02:31:14

真的都好离奇哦
除非亲眼目睹是发生什么事..不然是不会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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