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教党长老会:夺下中央实行回教法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回教党长老协商理事会副主席拿督哈崙丁促请该党的支持者,耐心等候回教党在中央取得执政权,並在修改宪法后才实行回教刑事法。他强调,唯有在回教党取得中央执政权后,才可以落实及施行回教刑事法。
他在回教党党报《Harakah Daily》网页上,回答来自雪邦的乌拜达沙林提问时说:“大马並不是回教国,而是世俗国;因为大马的宪法、法庭及政府都不是依据回教教义行事。如果大马是回教国,那么我们的刑事法典就会依据回教的回教刑事法(Hudud)制定,但是我们並没有。”
他说,在联邦宪法的限制下,各州政府无法实施回教刑事法,
“必须等待回教党在中央执政,或者宪法获得修改,否则各州政府都不能执行回教刑事法。若州政府有意实施刑事法,则必须获得联邦政府的同意。
因此,大家都知道由回教党执政的州属,都因为受制於联邦宪法及不获中央政府的同意,而无法实施回教刑事法。”
[ 本帖最后由 linfavourite 于 11-4-2008 20:05 编辑 ] shit!这老头找死! 搞破坏就会啦
:yct36 死老头.....没那么容易给你拿到中央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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