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 发表于 8-4-2008 03:01:05

支持修法制裁幽会非穆斯林 回教律师会:符合国家原则

大马回教律师联合会(Syariah Lawyers Association of Malaysia)今日大力支持修法制裁涉嫌幽会的非穆斯林的建议,并引用第五条国家原则——培养德行,强调这项建议拥有其道德基础。

“如果管制道德行为的法律都被废除,那么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如果有人在我们和孩子前面作出猥亵的举动,我们会怎样做?”

在涉嫌幽会(khalwat)的穆斯林于回教法庭接受惩罚的同时,该会认为,一起犯法的非穆斯林应该同样在民事法庭接受惩罚,才是公平。他们也抨击,媒体的炒作使人误以为非穆斯林会在回教法庭受审。

回教律师联合会也痛批反对者抱持“双重标准”,因为这项建议牵涉回教,所以才会招惹反对声音。

回教知识研究所:个人意见

根据报章报道,回教知识研究所(IKIM)及大马回教司法局(JKSM)日前是在一项重新检讨大马回教法的研讨会上提出,“非回教徒一旦被发现和回教徒幽会,也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及“在民事法庭设立回教法庭(Syariah Bench),以处理不同宗教人士的案件”的建议,并声称将把此建议交由总检查署决定如何把它拟定为法律。

回教上诉庭法官莫哈末阿士里(Mohd Asri Abdullah)说,“我们没司法权判决和回教党幽会的非回教徒有罪。回教徒可以在回教法庭接受制裁,而非回教徒在民事法庭受审,这样对双方都公平。”

这项建议立即引起党团组织,包括律师公会和马华公会的抨击,指回教法并不能实施在非回教徒身上,因此无法苟同这个建议。

不过,回教知识研究所总监赛阿里(Dr Syed Ali Tawfik Al-Attas)博士随后澄清说,这只是有关法官的个人意见,他们不曾做出正式的建议。

批评媒体以偏概全大肆炒作

大马回教律师联合会主席再努里查(Zainul Rijal Abu Bakar)今日发表文告抨击媒体以偏概全,大肆炒作有关法官对幽会做出的建议。

他指出,媒体忽略了研讨会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包括修改家庭法来保障妇女获得公平对待、扣除丈夫薪水供妻子的赡养费,以及增加回教法庭的审判权。

“实际上,在回教法庭审判非穆斯林的问题并不存在,因为他们只会在民事法庭面对罪状。虽然如此,这项建议难道不是符合我们第5条国家原则吗?”

非穆斯林有权违反回教法?

他指出,所有法律特别是刑事法,在历史上都源自于道德法,而后者就是由宗教法律演变而成。

“如果我们说非穆斯林有权幽会和通奸,我们是不是在说他们有权违反回教法?”

“如果他们和穆斯林通奸,他们是不是有权继续通奸,直到孩子都已经生下了,却还能逃过法律的制裁?”

指公众双重标准看待回教法

再努也质疑说,公众们是以双重标准来看待回教法,“当有关法律和回教没有关系,我们很容易就能接受。但是,当回教被提及时,人们就会开始紧张和反对,没有公平看待回教”。

他指出,对付涉嫌幽会的非穆斯林是合乎时宜,因为这将能够避免穆斯林产生不满,况且这也并非逼使非穆斯林信奉回教。

“这项建议没有触及非穆斯林的宪赋权利,因为民事法庭将会负责采取法律行动,而不是回教法庭。”

再努呼吁,所有人针对这项建议发表意见时,应该保持公平的态度,避免做出没有根据的指控。

Hins 发表于 8-4-2008 14:58:08

“回教法并不能实施在非回教徒身上”
这句我赞同!

抵制奥运 发表于 8-4-2008 16:10:42

回教律师联合会也痛批反对者抱持“双重标准”,因为这项建议牵涉回教,所以才会招惹反对声音。bbs.yanbong.com5 R" |- w7 J( S1 p# U& Y# w, n% N0 o& y这项建议就是要民事法庭采纳一个回教条例
当然要反


话说他们支持谁?
支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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