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favourite 发表于 29-3-2008 09:52:57

30组织:政府应恢復地方选举

(吉隆坡)30个非政府组织敦促中央政府及全马12个刚组织成立的州政府(本届大选砂拉越没有州选举),最迟在2010年恢復地方政府选举。

人民之声执行总监叶瑞生说,30个非政府组织准备在未来数週內,促请当局恢復地方选举(包括乡村发展及安全委员会主席)的备忘录,呈交给中央政府及各州政府。

他今日(週五,28日)召开新闻发佈会时说,备忘录说明所有州政府尤其是檳州、雪兰莪、霹雳、吉打和吉兰丹州政府,早在大选的竞选宣言认同恢復地方选举,所以就必须清楚公们在促进地方选举的路线图、时间表。

他强调,鑑於恢復地方选举需时修改法令条文,因此,在目前地方议会议员委任制上,州政府不应委任州议员或其家庭成员出任,以免引起利益衝突。

“地方议员的委任,必须反映朝野政党得票率的实际比率代表,例如在雪州,人民阵线的得票率达55%,地方议会的朝野议员比率,也应反映人民阵线的议员代表比率达55%。这是为了发挥监督与制衡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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