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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Jeffrey Dah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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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ephone 发表于 6-5-2008 19: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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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类别:                 


绰号

“密尔沃基怪物”(“The Milwaukee Moster”)

“密尔沃基食尸鬼” (“Cannibal of Milwaukee”)

姓名

杰夫瑞·莱昂内尔·达莫

Jeffrey Lionel Dahmer

杀人数(人)

17

出生情况

及国籍

1960521日出生于美国密尔沃基(Milwaukee),国籍为美国。

家庭成员

父亲、母亲、六个兄弟姐妹、祖母等。

侵害目标类型

男性,主要是年轻的(最小的被害人年仅14岁)黑人。

作案地区

美国东海岸,密尔沃基及俄亥俄州(ohio)。

逮捕情况

1991722日月被逮捕。

裁判情况

被判处15个无期徒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957年。

死亡情况

死亡。19941128日清晨,达莫在威斯康辛州的哥伦比亚行为矫正中心(Columbia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服刑期间被其他囚犯杀死。

犯 罪 诱 因 及 动 机

1

精神病患者,嗜食人肉;

2

为满足其奸尸癖与恋尸癖。

作 案 手 段

达莫首先在同性恋或者双性恋酒吧寻觅侵害目标,同他们搭讪,然后给他们看色情的照片、录像,或者以金钱诱惑他们与自己一起合影,请他们喝酒直至将他们灌罪,最后绑架至自己的住处。

达莫会不紧不慢地将被害人折磨致死后进行奸尸,他喜欢看着被害人的尸体手淫,并逐一选择尸体上想吃的部位割下来,一部分吃掉,其他部分放进冰柜中储存起来;至于“不甚美味”的部分,会被他放入硫酸中做销毁处理。达莫在整个作案过程中会对被害人的躯体进行拍照,正是通过这些骇人的影象,许多案件才得以浮出水面。

犯 罪 经 历

    19786月,达莫利用独自居住的便利将一名搭便车的男子希克斯带回家中,并在希克斯即将离开时用用哑铃重击他的后脑将其杀害。由于时隔久远,他后来甚至很难回忆起这第一次谋杀的具体日期了,但是从一叠失踪人口的照片中达莫还是认出了希克斯,也许正如他向警方所说的那样:“你永远都会记得你的第一次。”

1987年至1991年,达莫在美国东海岸地区频繁作案。案发后在对他的住处进行搜查的过程中发现他的冰柜中储藏有人的脏器、头颅、四肢等,甚至在厨房的汤锅里还残存着以男性生殖器为“原料”烹制的汤羹,也有一些男性生殖器的标本被浸泡在福尔马林药水中作为“纪念品”放在了橱柜里。达莫的相册中有大量的被害人照片,这些呈现了被害人不同生命时刻的照片几乎完整记录了他犯下的每一宗谋杀。

达莫一共杀害了17名男性,其中大部分谋杀是在他座落于密尔沃基州的密尔沃基市北25街区924213房间的住所内实施的:

19786月,史蒂芬·马克·希克斯(Steven Mark Hicks);

1987915日,史蒂文·托米(Steven Toumi);

19871016日,詹姆斯·“杰米”·道克斯塔托(James "Jamie" Doxtator);

1988324日,理查德·哥瑞罗(Richard Guerrero);

1989326日,安东尼·希尔斯(Anthony Sears);

19906月,爱德华·史密斯(Edward Smith);

19907月,雷蒙德·拉蒙特·史密斯(Raymond Lamont Smith);

199093日,恩斯特·米勒(Ernest Miller);

1990924日,戴维·托马斯(David Thomas);

1991228日,柯蒂斯·斯崔特(Curtis Straughter);

199147日,艾罗尔·林德赛(Errol Lindsey);

1991524日,托尼·安东尼·霍格斯(Tony Anthony Hughes);

1991527日,克内拉克·辛萨索芬(Konerak Sinthasomphone);

1991630日,马特·特纳(Matt Turner);

199177,杰利米·“杰米”·维恩博格(Jeremiah "Jeremy" Weinberger);

1991715日,奥利弗·莱西(Oliver Lacy);

1991719日,约瑟夫·布雷德霍特(Joseph Bradeholt)。

达莫就像是现实世界中的食人杀手汉尼拔(Hannibal),他对食用人肉非常“讲究”----精挑细选后将尸体某些部位割下放入冰柜慢慢食用。达莫的作案手法也极其残忍,案发后他供述曾经使用将被害人的颅骨打开并注入水银的手段进行杀戮。他同时是个恋尸狂,由于不能进行正常的性行为,他只有利用被害人的尸体来获得性满足。

其 他 相 关 情 况

达莫儿时是一个性格内向同时相貌非常出众(漂亮得几乎有些象小女孩)的男孩,他在六个孩子中排行第二,却得到父母格外的关爱。达莫四岁时接受过疝气手术,这让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感到“害怕和不适”;由于面容清秀,达莫更是屡遭邻家男孩的性骚扰,上述原因使他自幼便对性产生一种逆反心理,亦或是性错乱心理,而且还直接影响到使他成年以后无法进行正常的性行为。达莫10岁的时候便喜欢拿小动物做“试验”:他将它们的尸体进行分割,并用硫酸类液体处理尸骨----这几乎就是他日后连环杀人“标准”作案手段的雏形。

达莫的父母经常发生口角,这种家庭的不和睦最终以离婚收场,父母离异对达莫心理上造成的伤害使得他变得愈发孤僻。达莫中学毕业后没能考入大学,只得入伍服役,但是又因为酗酒而被强制退伍。退伍后的达莫进入了密尔沃基市的一所工厂工作,在那之后他开始经常出入同性恋酒吧并结识了史蒂文·托米----他自1978年之后选定的第一名被害人,而杀死托米成为他彻底疯狂的开端,持续至1991年,达莫作案的时间间隔越来越短。

    达莫极端残忍的暴行还反映出美国社会当时存在的一个弊端,那就是美国社会普遍对弱势团体(尤其是有色人种)的忽视,甚至是歧视。密尔沃基市是一座工业城市,城市中大量的廉价劳动力主要是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移民。达莫就居住在移民区,而他的被害人大部分是非洲裔、亚裔和西班牙裔的移民。在案件侦察过程中,对于警方而言“一位三十岁上下的白种人男性必定是一位守法公民”几乎是一种思维定式,所以达莫根本就不曾进入警方怀疑范围;更有甚者的是,1991527日,达莫将被害人辛萨索芬诱拐至家中并给他服用毒品使他昏迷,这时达莫决定出去买一些酒来以备接下来的“狂欢”,等到他回家的时候却看见处于半昏迷状态的辛萨索芬半裸着身体正试图在和两名警察(均为白种人)说话,达莫忙走上前去向警察解释说这个男孩已经19岁了,是他的“情人”,只是由于喝醉了才这副模样跑到大街上,而这两名警察几乎没有做什么询问就将辛萨索芬送回了达莫的魔掌。案发后经追查,那两名警察原来是种族主义者。

纵观本案不难发现:一方面,移民聚集区的警方大多对有色人种带有歧视,而对于有色人种的权益更是缺乏保护(相对于白种人而言);另一方面,警方对移民管理不利,对于大量非法入境的移民疏于管理,对他们的死活就更是不闻不问了。达莫本人是否是一个种族主义者不好妄断,但是他作恶十余年才被抓获与他作案的地区以及选择的侵害对象是密不可分的,也可以说,正是当是横行移民聚集区的种族歧视主义保护了这个恶魔。对于达莫而言,被捕完全是一个“意外”:1991722日,当他对居住在自己家附近的一名黑人青年特雷西·爱德华斯(Tracy Edwards)再次伸出魔爪的时候,爱德华斯挣脱了手铐逃离后报了警,警方在接到报案后来到达莫家中核实情况,而他房间里及冰柜中大量的碎尸与头颅终于使案件得以浮出水面。

达莫的连环杀人案被曝光后,密尔沃基市发生了旨在抗议美国政府纵容种族政策的大规模民众暴动。也许是部分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达莫最终被判处了十五个无期徒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957年),他长期被安排在单独的囚室囚禁,但这并未能阻止一名25岁囚犯克里斯托夫·斯卡沃(Christopher Scarver)在19941128日寻找机会杀死了他,这名自称“上帝之子”的囚犯声称杀死达莫是“替天行道”。不管怎么说,这个恶名昭著的食人狂魔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正义的惩罚,尽管这是迟来的、以暴易暴的“正义”。




















档案编号:杰夫瑞·莱昂内尔·达莫(Jeffrey Lionel Dahmer):


档案图片出处----http://www.skepticreport.com/


 

[ 本帖最后由 Persephone 于 6-5-2008 19: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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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wms 发表于 6-5-2008 19: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变态。。。大多杀人犯都是家庭影响。。。:yct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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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帮帮主 发表于 6-5-2008 20:4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都是黑人受害者.....GAY佬杀手....:yct67
刚刚上来YANBONG,但不知从何开始爬贴?欢迎使用 论坛导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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