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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1983年)佳宁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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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ephone 发表于 29-4-2008 03: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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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南洋的“过江龙”陈松青
1949年之后,上海所拥有的“冒险家乐园”的地位,被香港取代了。这个自由港以其宽松的环境、便利的金融服务,吸引了来自各地的商界枭雄乃至于骗子。佳宁的老板陈松青,就是这样一个枭雄,尽管他计谋多端,一度在香港商界呼风唤雨,连英资大亨都被他迷惑,最终还是栽在廉政公署的手里。
陈松青的身世至今仍有疑点。据说他1937年出生在沙捞越(当时是英国殖民地,现为马来西亚的一部分),但也有报道说他1933年出生于福建。1950年代中期陈松青赴英国留学,获得工程学位,毕业后一直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做建筑工程师。1972年陈松青在新加坡的建筑公司倒闭,他申请了短期签证到香港,加入了地产商钟正文的公司,担任项目经理。陈青松颇有能力,钟正文很器重他,并在经济上提供支援,他们合资组成公司,经营地产业务。
香港的地产市场在1970年代中期开始复苏,1976年渐趋蓬勃,陈青松开始在新界购入地皮,蓄势进军房产市场。与此同时,他开设独资的佳宁灭虫公司,“佳宁”这个公司标志首度面世。直至1977年底,他成立佳宁集团有限公司,成为集团主席,直接控制多个由自己开设或收购的公司,包括他的第一家上市公司——佳宁投资有限公司。
陈松青来自东南亚的新加坡,港人习惯将东南亚称为南洋,南洋华人一直将香港这个自由港作为他们经商、投资和居住的首要选择。这些来自南洋的华人在香港往往被称为“过江龙”。陈松青作为过江龙,名不见经传,不可能立即获得香港本地银行和财团的青睐,他的主要资金来源是马来西亚金融机构,从马来西亚裕民银行在香港注册的裕民财务公司获得了源源不断的贷款。陈松青的业务不断扩大,遍及交通、航运、旅游、保险、房地产、金融、饮食、酒店甚至娱乐事业;业务版图从香港伸延至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日本、澳洲、新西兰及美国。佳宁成为一个拥有200多家公司的多元化集团。

佳宁集团不断壮大,股价飙升,受到股民热烈追捧。使陈青松在地产界声名大噪的是1980年的金门事件。
1980年1月,陈青松通过一家自己占有75%股权的公司,以9亿9800万港元购入位于中环的金门大厦;数月后,他又宣称以16亿8千万元成功将它转售予另一财团,消息轰动地产及金融界,整个香港社会为之侧目,因为这是香港有史以来盈利最多的单一房地产项目。陈青松声称收购行动所需的庞大资金是来自佳宁及一直支持他的幕后财团,不需要向银行借贷,而在香港人们并不了解裕民财务与陈松青的关系。在金牌庄家詹培忠(现任立法会议员)协助下,陈松青以约3亿港元现金收购一上市公司美汉,稍后易名为佳宁投资有限公司(佳宁投资),成为佳宁集团第一家上市公司。佳宁上市后的股价为6元。这两宗交易一方面使佳宁在香港房地产市场备受瞩目,另一方面则显示它具备雄厚的资本。1980年11月,佳宁股价曾一度升至每股17元9角的历史高位。
陈松青呼风唤雨的本事,连香港银行业的龙头老大、英资汇丰银行也没有察觉。1981年佳宁集团号称盈利20亿港元,一举超过嘉道理(香港的犹太富翁,主要投资发电)、船王包玉刚和另一位华人富豪李嘉诚,与当年汇丰银行的盈利相差无几。上市不到两年的佳宁居然能够一举成为与香港第一大银行平起平坐的公司,陈松青这个南洋来的过江龙居然能够和包玉刚、李嘉诚相提并论,这个神话实在是神乎其神。
佳宁集团的迅速崛起使市场惊诧,其股票价值不断攀升,一些短线投资者实现了发财美梦。在佳宁的商界神话为人们津津乐道的同时,陈松青其实正在制造着一个大骗局:陈松青和他的佳宁系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子公司、孙公司对股价的操纵,通过“自己买自己”,得以维持较高的股价。泡沫最终爆破,不少股民损失惨重。佳宁在香港遗留下来的是一个惨痛的教训。
陈松青很熟悉资本主义社会和香港这个冒险家乐园的特质,刻意形成一种高深莫测的印象。他非常重视“面子”,也非常善于使用公关手段,例如重金礼聘当时在金融界知名人士及专业人才于最近自己的麾下、将自己的办公室装修得美仑美奂、居住豪华大宅及拥有名贵轿车等;在社交场合更故意显示富豪的形象。另一方面他却十分低调,很少接受媒体的采访,通常不拍照,使自己掩藏在朦胧神秘的气氛中。人们看到他名下的公司和业务不断膨胀,好像有用不完的资金;对于他的背景及财政来源则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这又增加了他对股民的吸引力。
当时香港媒体盛传有关陈松青背景的各种版本,包括:陈松青的后台老板是马来西亚官方;陈松青是菲律宾总统马科斯夫人的密友;陈松青的资金来自莫斯科人民银行(苏联官方在新加坡开设的银行);甚至还有传说陈松青与北京高层关系密切。陈松青自然不会澄清这些传闻,这些传闻已经成为他的免费广告。1980年1月4日陈松青在律师陪同下到香港证监处作证,声称佳宁是他与东南亚一个大家族合作的,这个家族成员遍布各地,资金则来自纽约市场,是年期15年的无限额贷款,利息是9厘。这当然是鬼话。
佳宁崩溃,陈松青东窗事发
1982年前后,中英政府开始就香港前途问题展开谈判,人们还看不清香港的前途,房地产价格大跌,各行各业均受到冲击。在这种形势的冲击下,佳宁集团的神话开始破灭。1982年9月,佳宁仍坚称在六个月内获纯利2亿6千9百万元;旋即宣布资金周转不灵,股价应声下泻。它的主要债权银行提出将佳宁清盘。虽然佳宁集团试图挽狂澜于既倒,尝试与银行安排债务重整,但大势已去。佳宁股票于1983年1月3日在交易所停止买卖,旗下公司逐步停业。一个叱咤一时的商业王国就此土崩瓦解。钟正文留下16亿港元的贷款担保和20亿港元的债务,首先逃离香港,佳宁商业诈骗案全面爆发。随后,债权人纷纷向法院起诉,佳宁集团及属下多家关联公司被清盘,1983年10月2日,陈松青及多名高管被逮捕。
1983年7月18日,裕民财务公司总经理助理贾里·易卜拉欣(Jalil Ibrahim)被暗杀。香港警方很快可发现这个谋杀案并非普通的刑事罪案,而是涉及到复杂的重大商业诈骗案,廉署也介入了这个案件。
陈松青的欺诈手法:空手套白狼
廉署的事后调查证明,与陈松青联手呼风唤雨的还有钟正文、裕民财务公司总经理等商界和法律界精英,其中,裕民财务截止到1983年4月,共向佳宁系提供了超过40亿港元的贷款。至佳宁系全线崩溃之时,其债务总额约在100亿港元左右,严重资不抵债。
陈松青等人被控诈骗和贪污等多项罪名。但审讯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陈松青先是被陪审团裁定无罪,在纠缠了13年后,陈最终认罪,被判刑3年。而被廉政公署穷追不舍的另一名主要被告人、原汇丰银行旗下的获多利公司行政总裁袁朗达,1989年被通缉,将近10年后,才由英国引渡回港受审。
佳宁集团的倒闭并非单纯因为经济衰退以致营运出现问题,相反,陈松青以行贿和欺诈手段来取得资金和假造盈利泡沫才是致命的原因。事实上,佳宁已负债累累,金门大厦的出售其实是未完成的交易,报称的利润只是纸上的数字。曾参与调查的廉署总调查主任卢敬荣引用俗语“十个茶壶九个盖”来形容当年陷入困境的佳宁集团的财务状况。为了帮助佳宁收购金门大厦,裕民财务竟然借出了2亿9千2百万美元给一个由陈松青控制、登记资本额只值两元的新公司—这是当年最大宗的银行贷款,安排显得极不寻常。
由马来西亚政府开办的裕民银行,最初是为当地不同族裔的农民提供银行服务及经营专业意见。及后这家银行业务拓展至国外,在海外多个城市开设分行。由于香港的银行法例限制,裕民银行不能直接开办分行,就在香港成立了一家财务公司——裕民财务,由裕民银行几位高级职员掌管行政及决策。裕民财务成立之初,必须积极争取客户以打开局面;而表面风光实质资金短缺的佳宁为了扩张业务亦需要财务支援,二者一拍即合。陈松青长袖善舞的本事在和马来西亚这家银行的交往中发挥得淋漓尽致。1979年中,裕民财务批出第一笔为数500万港元的贷款予佳宁。陈松青起先主要是与裕民财务的总经理联系,稍后跟其他几位裕民财务的高层人士包括主席、董事及代理董事都建立了密切联系。
根据廉署后来调查所得的资料显示,佳宁向裕民财务取得的贷款,款额庞大,大部分都没有足够的抵押和妥善的文件纪录,也没有依照既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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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Persephone 发表于 29-4-2008 03: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总部“卧底”暴毙在蕉林

早在1982年,马来西亚裕民银行已开始怀疑裕民财务在港批核贷款的程序出现问题,遂从吉隆坡总部调派一名内部审计师贾里·易卜拉欣来港任助理总经理,负责管理会计及贷款等事宜,实际上是一个卧底,暗中展开内部调查,审核账目;同时裕民银行总部下令裕民财务在未获总公司批准前,不得再向佳宁系公司贷款。
1983年7月的一个早上,警方有组织及严重罪案调查科的侦缉人员聚集在新界的大埔一个蕉林内,着手侦查一宗怀疑谋杀案。死者是男性,颈缠浴袍的腰带,身上没有任何身分证明文件。警方经细心搜查,在他裤袋找到一个马来西亚硬币;查阅失踪人口纪录,发现较早前裕民财务的一名副总经理曾报案,声称一位来自马来西亚负责贷款事务的同事易卜拉欣失踪。认尸后证实死者就是易卜拉欣。
根据报案人提供的资料,易卜拉欣原本与陈松青、佳宁另一高层何桂全约定在7月18日下午会面,签立一份为数400万美元的贷款;但整个下午他都没有出现,期间他曾两度致电报案人,说正忙于其他事情。原来事发当日裕民财务主席从马来西亚来港,并指示报案人不用再等待,应尽快自行签出贷款;但由于报案人没有签发贷款的权力,所以迟迟不敢行动。及至易卜拉欣第二次来电,通话中说了一声“等等”,随后失去音讯。裕民银行主席再三催促,报案人只好签出贷款予陈松青。易卜拉欣本人失踪,直至尸首被发现。
警方根据证人的口供和现场线索展开调查,很快便逮捕一名怀疑涉案的马来西亚籍华人麦福祥。此人当时年约三十,蓄小胡子。他个子矮小,体格健硕。7月18日黄昏,住在尖沙咀某大酒店的麦福祥,吩咐两名酒店服务员将一个大皮箱搬上一部出租车,然后登车前往红磡一间车行。他向该车行租了一辆日本小轿车,将大皮箱从出租车搬上小轿车,便自行驾车离去。据出租车司机对警方说,他当时没有帮忙搬大皮箱,但大皮箱肯定很重,两个服务员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大纸箱搬上小轿车。
根据裕民财务一名助理总经理说,易卜拉欣7月18日上午离开公司后,中午至下午都有致电给他,透露自己在尖沙咀某酒店,而麦福祥就住在这家酒店。因此,警方怀疑大纸箱内所藏正是伊氏的尸体。此外,由红磡车行驶往大埔蕉林,路途遥远,迂回曲折,警方相信凶手早已设定埋尸路线,部署精密。调查又发现,麦福祥经常利用假护照在港九两地租住高级酒店,以掩饰他的身份和行踪。
8月3日,某报章刊登内幕消息,头版报道了疑犯的容貌及怀疑犯案过程。麦福祥看到新闻,在青衣一个私人住宅区准备逃遁,被及时赶到的警方围捕,麦拒捕,爬窗逃走,失足从四楼堕下,双腿折断,被送羁留病房急救。一名曾与他同居的女子则不知所终。警方相信事件一定并非麦福祥单人匹马所为,而且幕后仍有黑手,通缉另外两名同谋男子。警方在麦福祥所住单位勘查,发觉现场正在装修,地板留下不少木糠。易卜拉欣的尸体被发现时,身上也沾了不少木糠。警方推测尖沙咀的酒店是凶案第一现场,凶手只是事后将易卜拉欣的尸体搬运到所住的单位,因此尸体上沾有木糠。
麦福祥后来在审讯中向警方透露,他是由马来西亚政府的财政部派到香港,专门向在港的马来西亚商人收钱,因为这些商人都从马来西亚银行得到优惠的贷款;他还说,杀害易卜拉欣的是一个韩国人。最后香港的法庭判决麦福祥杀人罪成立,判处他死刑。警方认为麦福祥后面还有主谋,但是随着麦的被处决,易卜拉欣案与佳宁、裕民高层的关系,就无法获得证据了。
与此案有关的调查令一直被视为神秘幕后财团的身份逐渐曝光。可是究竟裕民财务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向佳宁借出大笔的贷款?总公司在产生怀疑及制止裕民财务再度贷款之前究竟已借出过多少款项?这些贷款有没有归还?哪些人牵涉当中?裕民银行总部急欲了解内情。
裕民财务违法贷款黑幕一角
内部审计师之死,说明到裕民财务向佳宁的贷款存在严重问题。马来西亚政府旋即委派审计署长诺丁(Noodin)、一名专业会计师和一名律师组成三人委员会,从1984年1月开始展开全面调查。诺丁委员会花了多个月时间,接见过许多位裕民银行的职员,也翻查过贷款的相关文件,包括金门大厦的估价报告。最令人吃惊的发现是在1979至1983年间,裕民财务共批出8亿美元(相等于港币60多亿元)给佳宁集团及由陈松青控制的其他公司。而这些贷款,大多数是在没有足够抵押或没有足够保证的情况下批出,有些甚至是在发出款项之后才补办文件的。委员会怀疑有权签发贷款的高级行政人员,包括主席、董事及代理董事,极有可能涉及非法收受佳宁主席提供的利益,作为核准贷款的报酬。可是这三位人士均已于1983年10月底向裕民银行请辞,并相继离开了马来西亚。这种不打自招的行为,证明他们在向陈松青发放巨额贷款肯定涉及到严重的受贿问题。
由于涉嫌行贿受贿的行为在香港发生,应该交由香港执法机构负责调查,诺丁委员会于1985 年4月便派代表来港,在律政署的安排下,正式向廉政公署作出贪污举报。
接获诺丁委员会的贪污举报,廉署高层一致认为案情十分严重和复杂,估计调查范围广泛及需时,故决定成立专案小组展开侦办处理。然而,谁也料不到案件的侦察竟然长达17年,跨越了香港的回归,全案在2001年才正式结案,创造了廉署的一项纪录,成为耗时最长的一宗案件。
1985年5月23日,首席调查主任卢彬被任命为专案小组TF3的组长,率领首批加入的12位调查人员展开工作。当时任职高级调查主任的朱敏健是首批入组的成员之一。他被“征召入伍”的过程颇为戏剧性,而自称精于数学的朱敏健“计算错误”,以为只需一年左右便可以结案的案件竟长逾十年。
从专案小组成立便加入工作直至全案结束才功成身退的徐耀成当时任职助理调查主任。他解释小组的结构和工作分配:“诺丁报告书指出裕民财务曾借出多笔问题贷款予佳宁,相信是涉及贪污的诈骗行为,因此,TF3最初成立时分为甲、乙两个分组,分别调查与诈骗和与贪污有关的罪行。我们参考诺丁报告书上指出的问题和涉嫌的罪行来分工,每人负责一个范围,展开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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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Persephone 发表于 29-4-2008 03:02:21 | 显示全部楼层

47个文件柜的文件

专案小组成立后,从警方手中取得大量与佳宁集团和裕民财务有关的文件。徐耀成回忆当时的情况:“我也参与接收文件的工作,那些文件足足放满47个文件柜。”专案小组人数于半年内增加到25人,其后陆续加入调查人员及文职的同事,曾参与TF3的人数前后逾40人之多。由于人手与文件越来越多,专案小组从执行处总部迁到中环香港贸易中心,独立运作。
时为高级调查主任的卢敬荣也是首批入组的成员,他说:“首三个月我们埋头于‘书林’之中,专注分析诺丁报告书和从警方转过来有关佳宁案的资料,互相比较和印证。”朱敏健则补充说:“那时候我比较少机会回到专案小组办公室,每天只往佳宁清盘人(一会计师楼)的办公室钻!在专业会计师的协助下,分析佳宁集团的财政来源和业务交易,将怀疑有问题的账目勾出,追查款项的流向及牵涉的人士,看看其中是否有牵涉贪造假账等罪行。同时还要查找怀疑贿款的转移途径,例如:陈松青如何向裕民财务高层输送利益,受贿人怎样调度贿款来掩饰不法行为等。”
要证实贪污活动的存在,必须确认有利益的输送,解构贿款的转移。专案小组就着每一笔的怀疑贿款流向绘成流程图,贴在办公室的墙上,方便研究。朱敏健称:“款项从一间公司转到另一间公司,每笔款项的金额都很庞大但又全部不是整数。直觉告诉我数字之间一定有些微妙关连,究竟是什么呢?天天看着这些流程图,委实是一筹莫展。”有一天,向来对数字十分敏感的朱敏健脑际突然灵光一闪,急急拿计算机,先将有关款项的银码转为港币,然后除以101,竟然全部变为整数!他马上联想到透过经纪购买股票需要付百分之一佣金,这些款项极有可能是用作投资股票。朱敏健循这个方向继续追查,发觉多笔款项通过股票买卖从佳宁名下转到涉嫌受贿人的私人或亲人的公司或私人帐户,反映出他们之间存在不寻常关系。发现加速了调查,亦有助他们锁定案件嫌疑人物。
与此同时,专案小组发现裕民财务批予佳宁的部分贷款不翼而飞,怀疑可能已转至陈松青的瑞士银行帐户或经由其名下的离岸公司调走了。廉署为此曾寻求瑞士法庭协助调查涉案帐户,卢敬荣还专程前往瑞士搜集证据。
虽然诺丁委员会在马来西亚做了相当深入的调查,为专案小组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线索;但要查证报告书内对某些人的指控,廉署调查员必须自己展开调查。自1985年11月,专案小组开始在外地搜证。“朱敏健和我主攻马来西亚,稍后徐耀成也加入协助。”卢敬荣忆述:“我们在马来西亚主要的工作包括向裕民银行及相关的会计师楼查阅与案有关的文件和账目;接见证人及将证供整理成适合呈堂的法律文件等。另一位现已离职的同事则专跑美国,因为我们发现大部分不当的贷款均以美元支付,并通过一些美国的银行安排电汇。”
律政司律师一开始就介入
裕民财务与佳宁集团的接触是从裕民财务的总经理开始的,因此廉署相信他一定了解内幕。要掌握案件细节和指证涉嫌贪污或诈骗的人士,这位总经理可能是最关键的人物。
副组长贾乐施(BrianCarroll)专责为这位总经理录取口供,他说:“身为裕民财务的总经理,所有向陈松青批发贷款的文件均经由他处理,所以贷款的来龙去脉他都十分清楚。我们将他转为污点证人,有助于对抗‘大老虎’。我亲自见过他超过60次,记录的口供多达千多页纸,从中我们得到一些重要的资料,经过同事进一步调查和印证,都成为有力的证据。”
“一般贪污案件,我们会先作出调查、接见证人、拘捕疑犯等,待取得相当证据后才呈交报告予律政署,由检察官研究是否应该诉和拟定适当的控罪。但鉴于这宗案件案情复杂,涉及范围的阔度及深度一时难以估计,律政署一开始便委派了六名检察官与专案小组一同工作,方便随时提供法律的观点和意见。”朱敏健解释:“这是我在廉署工作多年,第一次也是和惟一一次律政署 在廉署调查阶段即介入的案件。”
商业贪污诈骗案有一个共通点:不法之徒会利用不同的公司或不同人士名下的帐户,通过错综复杂的商业交易,将不当的交易或见不得光的款项迂回运转加以掩饰。这些违法行为往往隐藏在大量的文件当中,若有专业人士协助分析那些复杂的账目,调查工作可以事半功倍。为此,香港政府特别批准拨款聘用跨国专业会计师楼参与此案,还聘用跨国律师楼负责在其他国家或香港以外的地区处理法律程序。调查人员的不懈努力,加上其他专业人士的协助,专案小组在展开调查后约半年便掌握了该案的犯罪手法及搜集到有力的证据。据当时调查所得,涉及贷款金额不少于6亿美元。犯案的手法和目标其实很简单很直接——通过行贿来换取资本,从而在生意上“赚快钱”。
佳宁集团成立以来就故意塑造财雄势大的形象,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佳宁主席陈松青的自有资金捉襟见肘,为了建立自己的商业王国,他行贿利诱裕民财务的高层人士,在没有足够抵押或保证的情况下为佳宁批出巨额的贷款;获得这些贷款之后,陈松青既可扩充业务;更能为自己营造一个长袖善舞、运筹帷幄的商人形象,增强业内人士、工商机构甚至普通市民对他信任,刺激佳宁股价飙升。另一方面,裕民高层人士收受了数目相当可观的贿赂,便利用职权,睁一眼闭一眼地签发贷款,瞒骗总公司裕民银行。
事实上,除裕民财务外,廉署还揭发了陈松青利用相同手法向其他多家银行借贷。为了掩饰款项的最终受益人是佳宁集团,陈松青让属下集团的职员以个人名义开设多间公司作为贷款的申请人,当然贷款最终归了陈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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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Persephone 发表于 29-4-2008 03:0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欧洲引渡疑犯

1983年10月佳宁王国崩溃,与此同时,涉案的几位裕民财务高层人士相继辞去职位和离开了马来西亚。出入境纪录显示他们到了英国和其他欧洲国家。专案小组需要取得国际刑警的协助,追查他们的下落,并要求他们匿藏的国家发出拘捕令。1985年12月初,英国警方向香港廉署通报,裕民财务的前主席已在他们的监视中。当时廉署执行处的副处长施道伟前往英国与新苏格兰场(伦敦警察厅)安排引渡程序;同时,贾乐施留驻英国,负责与当地警方合力追查裕民财务前董事的下落及协商在英国和香港两地同时采取联合拘捕行动,避免裕民与佳宁的涉案人士串供。双方原计划于1月9日展开行动,但英国情报显示裕民财务前主席可能已察觉被监视,正安排离开藏身地点,英国警方决定提前行动。香港方面由卢彬统筹,与驻英的贾乐施保持紧密联系;朱敏健指挥配合行动。
1985年12月6日晚上(伦敦时间),裕民财务的前主席及一名前董事在伦敦落网;于同一时间,即香港的1月7日清晨,廉署在港拘捕三人,包括陈松青及两名董事。部分涉案疑犯落网,专案小组总算是完成了任务的第一个重要环节;然而,他们将要面对更大的挑战。正如朱敏健所说,漫长的战争在1985年12月7日港英联合拘捕行动后才正式开始。
几名主要疑犯,各出其谋逃避审讯;专案小组费尽心机、锲而不舍地与之角力,务必将他们绳之以法。
震撼的港英联合行动惊动了仍然在逃的裕民财务前代理董事,要把他逮捕归案变得更困难。他藏匿于欧洲达两年之久,法国警方于1987年才成功将他逮捕。
将被捕疑犯从外地引渡回港,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和需时。专案小组必先与当地司法部门协商,依据当地的法例为基础,以同时符合两地的控罪作出起诉;期间被引渡者更有权向当地司法机构提出上诉,反对引渡。朱敏健解释说:“法国并没有与香港类似的防贿条例,因此法国法庭下令释放了他。至1990年,法国警方将他再度拘捕,我们改控以串谋诈骗和偷窃等罪名。”然而,他并没有就范。他用了四年的时间上诉,反对引渡令。最初,虽然法国法庭已裁定他应该回港受审,但法国政府却否决了该项裁决,认为他不须回港。朱敏健说:“我们几经辛苦,在法国的律师协助之下,多次提出引渡申请,法国宪法法院最后裁定香港政府可以挑战法国政府拒绝引渡的决定,事件始露曙光。直至1994年2月,我们终于成功将他带回来。”
不过,接收疑犯也是一个叫人捏一把汗的经历。当日奉命前往法国接收裕民财务前代理董事的卢敬荣回忆道:“还记得那一个晚上,我正在家里吃饭,接到当时执行处处长卜国豪来电,他命我立即收拾行装,当夜即启程前往法国押解疑犯回来……”卢敬荣匆匆赶回办公室,从卜国豪手中接过一笔现金,作为应急之用。卢敬荣说:“原来另一位外籍调查员苏贤亦接到同一任务。他并非专案小组的成员,不过因为懂得法语,所以处长调派他来协助,方便与法国方面沟通。”他俩抵达巴黎机场,步出机舱、还未正式进入法国境即遇到第一个难题。“由于时间仓促,我来不及办理入境签证便已起程;当法国入境处人员查问我为什么不办妥签证时,我唯有表明身分并解释此行目的,幸好得到他们体谅,容许我补办落地签证。”“过了第一关,满以为可以立即从法国警方手中接收疑犯,随即回港。谁料他们根本还没有拘捕犯人! 法国警方将他们的行动列为高度机密,无论我们透过英国驻法大使馆或香港政府聘用的当地律师查询,都不得要领。”
进退两难的卢敬荣和苏贤有如热锅上的蚂蚁,奔走查探不遂,唯有耐心等候。三四天之后,卢敬荣和苏贤终于接到法国警方通知,他们依照指示到达机场接收疑犯。“双方签妥引渡文件,法国警方把裕民财务前代理董事交给我们后便撤退了。但我们在香港境外没有执法权,不能为疑犯扣上手铐,为防止他反抗或逃走,我们必须提起精神,高度戒备。”
比前代理董事更懂得钻法律空子的还有受过专业训练、拥有律师资格的另一名核心人物——裕民财务前主席。被捕后他即寻求各项途径反对引渡,包括向香港和英国各级法院、枢密院、欧洲人权组织等提出上诉或申请司法覆核,并先后十次要求英国法庭颁发人身保护令,反对有关当局把他引渡返港。裕民财务前主席利用自己的法律权利,千方百计对抗引渡,回避返港接受审讯;却反而为自己带来牢狱之苦。自1985年被捕至1992年底第十次申请人身保护令被拒的整整七年来,英国法庭坚决拒绝让他保释,一直将他囚于监狱,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个未有接受审讯和裁决而失去自由时间最长的疑犯。他竭尽全力试图逃罪,在第十次人身保护令被拒即告全盘失败。第二天,即1992年12月16日,被迅速解返香港,随即被拘留于廉署扣留中心,等候出庭应讯。
叫专案小组稍为舒一口气的是与裕民财务前主席同时在英国落网的前董事,他采取比较合作的态度。在英国的引渡聆讯中,他自愿返港接受审讯并承认控罪。 1986 年底在廉署人员的押解下回到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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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Persephone 发表于 29-4-2008 03: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代巨擘,终难逃法网

陈松青被捕后,获得法官批准以5千万元现金及2百万元人事保释,同时交出旅游证件由法庭保管。当时佳宁集团虽已倒闭,但陈松青的私人财产有多丰厚仍无人知晓,从裕民财务借来的款项也不知所踪。虽然保释金额庞大,仍未能减轻控方的忧虑,律政署的首席检察官曾反对保释,他列举多项理由,包括:陈松青来自外地,家人并不居于香港,在香港的家庭联系薄弱,有逃走可能;而且他十分富裕,恐防他会弃保潜逃。但法官并不接纳上述理由,坚持容许保释。
为了公众利益及节省诉讼费,控方希望等待引渡同案的裕民财务前主席回港才一并审讯,获法官多次批准将前佳宁主席的审讯押后,谁料这样一拖便七年。1992年,陈松青轻微中风;稍后他出示病历报告,证明自己罹患严重心脏病和耳疾,欲藉此理由回避审讯。1996年,他从英国请来三名医学权威证明他的精神压力很大,情绪低落,身体状况恶化,作为向法庭求情的理由。
高等法院法官在1996年9月27日的判辞中也曾指斥前佳宁主席利用法律制度,不断玩弄“拖延游戏”,他更指出:“(本案)每一位被告都用尽所有法律途径或技巧,以图拖延那无可避免的审讯。”
事隔接近二十年,几位专案小组的主要成员对案件记忆犹新。他们异口同声以“铁证如山”四个字来形容这宗惊人骗案。
1996年初,陈松青案初审。3月,高等法院大法官决定取消他的保释,还押监房,等候案件于半年后开审。但鉴于他报称患有重病,法官批准他将病况报告及服药资料呈交惩教署医生,考虑是否应还押羁留病房看管。无论如何,十多年来一直获准保释的他,终于初尝失去自由的滋味。陈松青随即通过过律师表示愿意承认两项控罪。1996年9月27日,适值农历八月十五中秋佳节,陈松青被判入狱3年。
佳宁案重创香港社会
案件终结,究竟多少人蒙受损失?犯法的人固然罪有应得,但被无辜牵连的人也不计其数。佳宁集团的迅速崛起,其股价在短短的一年内劲升十数倍。当时很多小市民纷纷入市,曾经做过佳宁小股东的香港人多不胜数。当年香港报章引述一位曾协助某富商炒卖佳宁股票的经纪的一席话,“当年佳宁被捧为神仙股(即有升无跌),富商初期持有约二三十万股;至1982年,股价下挫,他一心趁低吸纳,再购入数百万股;谁知股价不断下滑至最终停牌。他的千万元投资,瞬间化为乌有!”林先生也是受害者之一,他忆述时仍然愤愤不平:“佳宁成功地制造烟幕,令人相信它是一个实力雄厚的集团,许多人毫无保留地投资在它的股票上,怎知一夜间股票成为废纸,一文不值。”事后他对整个股票市场一度失却信心,有一段很长的日子不敢再投资股。父亲是股票经纪的胡先生说:“那时候我还年轻,对炒股票一点兴趣也没有,不过因为爸爸的关系,对佳宁事件都略知一二。整件事是一个骗局,爸爸说连行内的人都看不通他们的诡计,全被蒙在鼓里。受害股民数目很多,唯有叹一句’运气不好’,或当作买一个教训罢!”现职基金经理的何先生说:“佳宁倒闭前我刚入行,还不懂投资,算是幸运地逃过一劫。记得当佳宁宣布停牌时,大家都给吓傻了,许多人毕生积蓄付诸流水,欲哭无泪。有些人干脆把佳宁股票当墙纸用!”
佳宁案的受害者除小股民外,所有纳税人亦间接地受影响;甚至整个香港的形象都受到损害。法官在判词中亦提及,被告等一小撮人的不法行为,严重破坏了香港这个商业金融中心多年来所建立的良好信誉。
廉署官员,劳苦功高
根据法庭资料显示,与案有关的诉讼费达2亿1千万港元,由公费支付;单是廉署的主要支出已超过2千8百万元。然而,社会舆论普遍认同为了争取社会公义,花费在所不计,廉署查办佳宁案彰显法律精神及法治制度的重要性。当时的律政司表示,香港不容忍任何商业诈骗,执法机构不遗余力打击罪案,投入资源调查是必须的,司法公正不应贴上价钱标签。
专案小组四十多名成员,有些只参与很短的时间便转投其他案件,有些则是贯彻始终的。朱敏健在1985年接受任命参与专案小组时以为任务为期大约一年,怎知不知不觉已经到了1988年。当时他有机会参加升级试,但评审委员翻了翻他的工作纪录,认为他几年来只参与一宗案件,接触面相对较其他考生少,不批准升级。名落孙山的朱敏健当时心情十分复杂,他说:“一直以来,我都因为有机会参与这宗大案而引以为荣,岂料却又偏偏因为它而升级无望。”第二年,朱敏健再度参加升级试,考官提了一条巧妙的问题:“如果给你一个选择,升级便把你调离目前工作,没有机会完成此案;若你想继续调查此案,我不会批准你升级,你作何选择?”朱敏建说:“我选择先查毕案件,反正我对调查此案越来越感兴趣,迟些升职也没有问题。”考官没有接受朱的请求,结果朱升了级,同时被调离此职!
朱敏健获擢升而被调离专案小组,徐耀成的工作量立即倍增,先后到过马来西亚十几次,最长一次逗留了32天。“小儿子刚刚出世,我接到任命要往马来西亚接见证人,为期两周。心中当然有点牵挂,但毕竟工作最重要。”一瞬间两周过去,工作还是没完没了,与徐耀成同行的检察官认为他对案件最了解,不肯放他离开。“上司十分体谅,同意调派另一位同事来接替,但我最终还是选择留下来把工作完成。”因为他经常出外公干,徐太只好辞去自己的工作,专心照顾家庭和两个儿子。
跟徐耀成一样,朱敏健亦不无感慨。他说:“我错失了许多重要时刻,两个儿子童年中最重要的几年我都不能留在他们身边。1985至88年间,差不多有一半时间不在香港, 那时适值他俩相继入读小学,什么排队报名、笔试面试 … …总之事无大小,只好靠太太独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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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Persephone 发表于 29-4-2008 03: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人死于非命

话虽如此,他们俩都流露满足之情。徐耀成说:“能参与此案,我深感荣幸。除了副组长贾乐施以外,我是全组惟一一个‘由头带到尾’的,连最后一份文件——全案的支出报表——都是由我计算和整理的。”他说从办案学到许多新事物:“早期的确面对很多财经商业方面的问题,但因为参与本案调查,有机会跟专业会计师一起工作,边做边学,渐渐地发觉自己的财经知识有所增长,会计程序、股票市场运作,一概难不到我,对日后调查类似性质的案件有很大帮助。”佳宁/裕民案成了徐耀成生命的一部分,更是他事业的重要部分。入组时他任职助理调查主任,不久即获擢升为调查主任,离组前早已升为高级调查主任。朱敏健更因为该案而引发对法律的兴趣,其后他修读了一个法律课程,取得学位。
徐耀成认为最大的困难是证物太多,负责管理证物的同事三度换人,对文件的熟识程度反而及不上他,所以他常常主动协助证物主管。辩方律师不时来到证物房要求翻阅那些文件、又要复印,实在是很烦琐的工作。“法例既然赋予他们有权作出这种等要求,我们便要提供服务。证物文件超过四百万页,单是目录已经三寸厚,要从中找到想要的东西,常常要靠自己的记忆。”他形容自己对证物的熟悉程度有如中药店的掌柜对药柜的了解。
廉署安排引渡逃犯最重要的一环是准备引渡文件。调查员必须将控罪、证物和证据等预备妥当,呈交当地的司法机构,获得对方法庭接受才可要求正式移交逃犯。专案小组甫接手案件,已得悉几名涉嫌人士均离开了马来西亚,所以很早便开始准备有关文件。朱敏健回忆说:“因为海外证人未必能出席香港的审讯,我们为他们录取的口供将会成为指证疑犯的重要呈堂证据。为此,我们会要求他们到当地律师楼,在律师跟前宣誓证明文件的真确性。倘若他们拒绝在律师楼宣誓,我们便要与当地法庭作出安排,传令他们出庭,在法官的见证下答问,由法官签署证明内容真确。引渡文件的数量通常都相当多,我们会将之结集成文件册,用火漆加封,防止被增删。”徐耀成说:“结集成册之前我们须将文件复印,方便控辩双方律师和专案小组的同事取用。有一次我们通宵复印,影印机不胜负荷以至于坏机,我们要急忙找来另一台机替换;打孔机打出来的纸屑更为办公室铺上一层厚厚的‘白雪’。”
运送引渡文件又是另一个难题。在马来西亚准备的文件共有四十多册,每册大约五寸高。要将它们安全运返香港,调查人员必须亲手携带。但文件的重量远超手提行李的规定,唯一的办法是改乘头等机位。朱敏健和卢敬荣每人背着10册,将剩余的放进上锁的铁箱,合力抬上机舱,全程寸步不离,紧盯箱子,上洗手间也要轮流去。“托引渡文件的洪福,我们首次以公费坐头等!”朱敏健不忘幽默。
处理英国那批引渡文件的方法有所不同。“文件约有六七十册之多,不能手提。我们特别与航空公司作出安排,租用了一个专用的寄舱货柜,将烧了火漆的文件存放好,再于货柜四周加上封条,确保运送期间没有人能触及文件。负责运送的同事在停机坪监察货柜安放妥当后才可上机;到达香港时要亲自从飞机的货舱直接提取文件。”徐耀成说。
在审结案件和作出判刑之后,高等法院法官特别赞许调查人员的努力。他说:“这宗案件的复杂程度在本港的司法审讯中相信是史无前例的。我特别希望表扬一群廉署调查人员为侦破这宗庞大案件所付出的努力,以及他们抽丝剥茧侦查每项细节的专业态度 … …对于他们的调查技巧和专业精神,以及在这宗冗长诉讼中表现出的干劲,我实在深表钦佩… …历年来这宗案件岂止一波三折,但调查人员仍能以无比耐性及坚毅意志冲破重重困阻,香港每一位市民都应该感激廉署的努力……”此外,法官更点名赞扬贾乐施和卢敬荣,对他们全力投入工作的专业态度作出高度评价。
10位长时间参与调查此案的专案小组成员,凭着他们坚毅不屈的精神和卓越的调查技巧,获廉政公署颁发嘉许状;贾乐施和卢敬荣在1994年获当时的港督颁发嘉许状,以表扬他们锲而不舍的精神和专业的工作态度。
一起案件,三人死于非命
佳宁案历时17年,涉及款项达66亿港元,诉讼费超过两亿港元。主谋陈松青只被判入狱三年,其中一年多在羁留病房中度过。不过,三个和案件有密切关系人士却离奇死亡。其一是英籍律师温树宝,他是佳宁的法律顾问,为佳宁辩护,却在佳宁案开庭前被发现在寓所泳池溺毙,最后证实是自杀,谁都不明白为什么他要自杀。另一名是英籍法官柏嘉,审结陈松青等人后一年,他在塞浦路斯度假时死于交通事故;柏嘉太太于93年亦宣告破产。最令人置疑的是前述的马来西亚裕民财务的助理总经理易卜拉欣的离奇死亡案。
2000年3月25日,香港历史上缠讼时间最长、公帑花费最大的佳宁案,最后一名主要被告袁朗达,被裁定一项收受陈松青450万元赂贿罪名成立,令这宗纠缠15年、轰动一时的商业诈骗行贿案终告一段落。
1937年出生的袁朗达,是汇丰银行辖下的获多利前行政总裁,他涉嫌受贿四千多万元。香港法庭在1989年向他发出拘捕令,至1993年9月,袁朗达在伦敦被英国政府拘捕,但1998年香港特区政府才成功将他引渡返港受审。案件在1999年4月开审,但甫开庭便有四名陪审员申请退出,要解散陪审团及重新遴选陪审员,在案件聆讯43天后,由于陪审团未能达成一致裁决﹐需要择期重审。2000年2月开始重审不到两日,又有陪审员以私人理由申请退出,由于最终只有一人获批准,陪审团无须重选,审讯得以继续。为了此案,廉政公署准备了长达42卷、共16800多页的证人口供。廉署的调查人员飞往全球11个国家,聘请9名会计师,花了逾三千小时追查帐目,查出的贿款追溯图长达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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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Persephone 发表于 29-4-2008 03: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养尊处优的陈松青

至于该案的主犯陈松青被判囚三年,却不必支付巨额堂费。这个昔日的大亨在服刑期间一直住在九龙伊利沙伯医院羁留病房,不用像其它犯人一样度过铁窗生涯,在1998年3月刑满释放后,还可领取千多元的工资,成为另类监狱传奇。
陈松青1998年初出狱后,一直和妻子和三个女儿隐居在香港新界西贡清水湾道的豪宅,外人只见闸门而不见大宅,占地逾万呎园林的将外界与他隔开。这栋豪宅位于清水湾道281地段,1992年底由他的三个女儿以龙心公司名义以四千万元购入大宅重建。邻近原是“鹧鸪菜”老板张紫珊居住的紫庐,1999年底易手卖给内地富商许智明,改称“智庐”。对外人来说,陈宅不可望也不可即,在清水湾道路过只可见一个“清水湾道281地段”的路牌及一道闸门,四周种满绿树,好像是大宅及他的保护罩,车路蜿蜒而上,再穿过另一个闸门才能抵达大屋,可见他的隐居心态。
据曾到访陈宅的人士说,大屋装潢精雕细琢,“甚至梯级的扶手也是雕花的,充满古典的欧陆风情,屋内又摆满名画、雕塑、古玩等,好像一个博物馆。”如果从高空俯瞰,才能揭开豪宅的神秘面纱,它矗立小山丘上,尽览银线湾美景,两层高的欧陆式风格建筑,有古罗马巨柱及大弧形露台,大屋占地不大,但园林面积极广,媲美隔邻逾四万平方英尺的“智庐”。在逾万平方英尺的花园中,有泳池、池塘和小径,也种了不少他喜爱的柏树,他来港前连名字也从“选仁”改为“松青”。
陈松青现在名义上还是三家公司的董事,但他在香港上环干诺道中的办公室门卫说,“很久没有见他来过”。陈松青的生意,据报道是由三个女儿在管理,她们是15家投资公司的董事,投资遍及房地产、证券及信贷。
陈松青近年见报,一次是在2001年12月,叶剑英长孙女叶静子在香港举办西藏珍宝展时,陈青松送了一个大花篮致贺。另一次是2003年居沪的台湾富商汤君年去世,陈松青也曾经送花圈表示哀悼。
被 告        控 罪        判 刑
陈松青        两项串谋讹骗罪于1980年8月至1983年10月期间,串谋以不诚实手段诈骗裕民银行及裕民财务,取得2亿3千8百万美元的贷款        入狱3年;5年内 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参与公司行政管理或持有公司资 产
裕 民 财 务前 主 席        一项串谋讹骗罪于1979年12月至1983年10月期间,串谋以不诚实手段诈骗裕民银行及裕民财务,容许裕民财务在没有得到足够抵押及保证下批出2亿9千2百万美元予跟陈松青有关连的公司        入狱1年(成功引渡前已被英国扣押7年)
裕 民 财 务前 董 事两项串谋讹骗罪于1982年1月至1983年10月期间,串谋以不诚实手段诈骗裕民银行及裕民财务,容许裕民财务在没有得到足够抵押及保证下批出1亿3千7百万美元予跟前佳宁主席有关连的公司两项收受利益罪于1981年9月至82年5月期间,接受前佳宁主席1千5百72万6880港元,作为贷款予跟他有关连的公司 时给予方便的报酬 入狱10年
裕 民 财 务前 代 理 董 事        两项串谋讹骗罪于1980年8月至1983年10月期间,串谋以不诚实手段诈骗裕民银行及裕民财务,容许裕民财务在没有得到足 抵押及保证下批出共2亿3千8百万美元予跟前佳宁主席有关连的公司        入 狱 5 年
欧 洲 银 行经 理        四项受贿罪未得雇主同意,收受前佳宁主席提供237万港元作为在业务上给予佳宁集团优待的报酬        入狱3年;将收受的贿款交予佳宁的清盘人
国 际 银 行前 执 行 董 事        两项受贿罪未得雇主同意,收受前佳宁主席提供88万8千港元及66万8千股佳宁股份作为在业务上给予佳宁集团优待的报酬        入狱18个月;将收受的贿款交予佳宁的清盘人及支付30万元予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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