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ephone 发表于 5-5-2008 23:52:57

好色護衛員殺妓燒屍

屯門發生歡場女子被神秘燒屍,警方追查一個月仍苦無線索,最後在案發現場意外發現兇手遺下的電話簿才成功破案,莫非真的是天網恢恢,還是死者在天之靈要警方揪出真兇呢?
九六年十月二十三日下午,警方接報屯門青山灣三聖廟附近發現一具焦屍,警方憑死者的一隻假牙,確定死者的身份是歡場女子廖金美。當時的阿美只有二十歲,與丈夫分手約半年,歲半的兒子亦交由前夫撫養,自己則在一間卡拉OK任職公關小姐,藝名「蔚藍」,並於粉嶺圍村獨居。
警方偵查時發現阿美的背景極為複雜,獨居後常與上水及粉嶺的啪丸青年交往,本身亦有吸食軟性毒品的習慣,加上當時阿美尚算年輕貌美,所以身邊的男伴為數不少。
警方一度懷疑是情殺案,傳召過阿美的朋友、「啪友」合共近半百人,但沒有結果,又盤問過阿美的前夫,但他對此事愛理不理,加上有不在場證據,根本不可能是兇手。
警方又懷疑是阿美在工作時得罪客人,於是傳召一班同在歡場工作的姊妹協助調查。有人表示阿美經常玩客,收了肉金卻放飛機或藉故離開,只留下假電話號碼,姊妹曾警告她早晚會因此而出事。另一人則表示在事發當日早上清晨,與阿美一同收工並乘的士至旺角火車站,阿美當時表示要乘火車回粉嶺,但行路時腳步浮浮,似啪過丸一樣。
警方花了近一個月時間,仍然未能併合到任何頭緒,惟有再到案發現場搜索,希望可以發現多點證據。皇天不負有心人,警員竟然在石隙找到一本電話簿,?面寫有電話簿主人的資料,而最後一頁則有阿美的中英文簽名,旁邊還有一個假的電話號碼。
警方找到電話簿的主人,是一名年約五十四歲的護?員—鄭振華,他亦向警方和盤托出一切。原來事發當日早上,鄭在大角咀的地盤收工回家,在塘尾道街市外見到神志不清的阿美,於是出言挑逗,阿美則表示代價一千元,但要肉金先惠。
鄭付錢後與阿美登上一部往元朗的小巴,準備到元朗尋歡。車至中途,阿美又想放飛機,表示頭痛要先走,在鄭的電話簿胡亂寫下電話號碼,便在三聖墟附近下車,急色的鄭不肯罷休,死跟下車。二人拖拖拉拉,鄭對阿美上下其手,但遭阿美反抗,鄭怒摑阿美,阿美的後腦撞到石塊昏迷不省。鄭自知闖下大禍,於是便放火燒掉阿美的屍體,希望可以毀屍滅?,但卻想不到意外留下證據。






鄭振華檔案
綽號:燒屍護?員
行兇日期:1996年10月23日
行兇動機:召妓不成
行兇方法:擊昏後燒屍
死者:廖金美

材帮帮主 发表于 6-5-2008 01:44:06

色让人迷昏了头:yct98

JackZero 发表于 6-5-2008 17:38:13

要是找不到那本电话簿的话就破不到案了~~~:yct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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