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ephone 发表于 29-4-2008 17:15:16

澳门虐儿案

林素月,澳门虐儿案犯人,被判于2000年间,活生生饿死七岁大的亲生女儿黄慧莹,触犯一项虐待未成年人致死罪,并于初审时被判重囚十年。


事件经过

案件被告人林素月,福建人士,与黄姓丈夫育有四名子女,于1990年加入“一贯道”宗教,相信食肉会为家庭带来罪孽,于是开始长期食素,亦禁止子女进食荤类食物,就连自己怀孕期间亦不吃荤。1992年,林氏诞下幼女黄慧莹。林氏坚信女儿曾经历的四次大病,均靠食素保命。由于子女长期食素,而幼女身体更十分虚弱消瘦,林氏与其丈夫多次为著子女的健康问题争执。一名社工于法庭供称,99年曾处理林氏殴打子女事件,家访时发现四名子女均较同龄孩子瘦弱,故引介三名较年长的子女到公共饭堂用膳,并建议林氏把幼女送往院舍由社工照顾,然林氏并无与社工合作。

1999年5月,林氏与丈夫关系破裂,遂带走幼女离家独居,不知所终。2000年9月28日,林氏带幼女往镜湖医院就医,入院后证实已死亡。

女童死因

法医官的检验报告指出,女童黄慧莹极度瘦削,严重营养不良,死前至少有两个月没有进食,致身体脂肪及组织受损。而女童的身高及手长,均与同龄儿童无异,解剖后亦无发现女童的肠胃有异,显示女童过往发育正常,死因断定为“完全性饥饿死亡”。

初审结果

2006年6月23日,澳门初级法院开庭审讯该家庭惨案。案中主控的助理检察长陈子劲于法庭指出,整件案情发生于今时今日的澳门社会,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受害女童于死前两个月期间,在约束下只能饮水,而女童无法逆转面对的困境,只能被亲母逐步迫害致死。而被告并无履行母亲的义务,眼见女儿日渐消瘦竟视若无睹,令女童经历了死前不可想像的两个月。鉴于案情严重,被告林素月被判即时入狱,重囚十年。


澳門初級法院昨日開庭審訊 6年前一宗駭人聽聞的家庭慘案時,揭發有母親因盲目信奉宗教教條,活活餓死了7歲的女兒。案情透露,一名篤信台灣「一貫道」宗教流派的無知婦人,深信食肉會為家庭帶來罪孽,長時期禁止子女進食葷類食物,兩個月內禁止7歲女兒進食,活生生將她餓死,被法庭起訴虐待未成年人士致死罪名,案件定于本月 23日裁決。   長期食素認為食肉危害生命
  被告人名林素月, 49歲,福建人。案情透露, 90年開始,被告加入了台灣的「一貫道」教會,長期食素,認為食肉會對生命有危險,就是在懷孕期間亦不吃葷。
  1992年,被告人誕下小女兒,由于長期缺乏營養,小女兒的身體十分虛弱瘦小。為了家中 4名子女的營養問題,被告曾與其王姓丈夫多次爭吵。
  只飲水 「完全性飢餓死亡」
  99年 5月,被告帶同其小女兒離家出走,不知去向,其女兒亦沒有上學。直至 2000年 9月 28日,被告帶女兒往鏡湖醫院就醫,但在入院後証實女童已死亡。法醫官檢驗死者死因,証實是餓死,女童最少兩個月內已無進食,是「完全性飢餓死亡」。
  社工﹕ 4子女均較同齡孩子瘦
  已與被告人離婚的死者生父王某在法庭供稱,在事發後赴醫院殮房認尸時,差不多認不出死去的女童是自己的女兒,因她太瘦了。他為前妻求情說,以前被告對子女甚好,只在加入一個教會後才逐漸行為有異。
  曾在案中跟進王家問題的社工在法庭表示, 99年時曾處理被告人毆打子女案,在進行家訪時,見王家的多名子女均比同齡孩子瘦弱,引介王家 3名年齡較長的小孩到公共飯堂用膳,並建議被告人把小女兒送到院舍照顧,但被告人未有依言而行。
  餓死在澳門 官斥「匪夷所思」
  案中主控的檢察官昨日在法庭指出,一名 7歲女童被活生生餓死的事情,竟然發生在今日的澳門社會,簡直是匪夷所思的事。
  受害的 7歲女童是在兩個月內無進食,只飲水,被告人是逐步令女童死亡,惡劣性甚高, 7歲女孩無法扭轉情?,事件不能因事隔多年作為減刑因素。
  被告人在回答詢問時,不停逃避及推卸責任,被告人亦被証實並無精神病,希望法庭判處被告相應刑罰。
  根據法例,觸犯虐待未成年人致死罪名成立,可被判囚 5至 10年。
  根據福建反邪教協會資料顯示,「一貫道」為民間宗教之一,是非法邪教。

chowms 发表于 29-4-2008 19:10:16

太迷信的母亲。。。:yct39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澳门虐儿案